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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得得9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一)

  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特制定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教師每日晨會必須督促學生執行“安全十不準”。

  2、教師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的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責任全部由該教師承擔。

  3、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活動區內(特別是二樓的欄杆周圍)不追逐打鬧、奔跑、遊戲,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如果工作失誤教育不當造成學生傷害的,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4、教師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5、教師要教育學生不到池塘、公路、堤壩、建築工地、高壓線等危險的地方玩耍。

  6、班主任要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若在校內,課上、課間出現安全問題,視其情節追究班主任責任。

  7、任課教師要在本節課內適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負責學生安全,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因工作失誤造成學生傷害的,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9、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及公益勞動時,其安全由班主任負責。學生參加校外活動由校長批准,領隊教師負責其安全。

  10、學生在校期間,倘若因故有學生親屬來接學生,任課教師不得隨意讓學生離開。特殊情況下必須讓學生離開的,任課教師必須嚴格詢問(包括用電話等形式問學生家長),待落實清楚無誤后才能讓學生跟其親屬離開學校。

  11、中午或晚上放學后,學生必須排隊放學,並安排各小組長負責安

  全;如果教師留有學生,教師必須等到學生全部離開學校才可回家。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全部由該教師負責。

  12、課堂中途,教師不得隨意離開教室,否則,學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該教師負責。

  13、如發生安全事故,教師要第一時間內及時採取相應的緊急應對措施,如及時撥打110或120等急救電話等,如採取措施不當、不急時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教師責任。嚴重失職,造成重大事故,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處分。

  14、條款上未盡事宜,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二、其它方面的安全

  1、放假前各班要利用班會、隊日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經常講,安全問題天天提,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並有記載。

  2、班主任結合自己的工作,重點進行防火、防電、防盜、防雷擊、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常識教育。

  3、加強飲食衛生安全工作,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喝生水,不買、不吃過期、變質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4、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別是外村跑校學生)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外出路上注意來往車輛,不騎自行車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放假前,各班要特別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提高防範意識。教師和學生要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並成立安全監督小組,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學生安全度假。

  以上條款,望教師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學校將按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此表一式二份,本條款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責任人簽字: 學校(章)

  教師簽字:**年9月1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二)

  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簽訂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教師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駛各種機動車輛。

  2、教師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3、教師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

  4、教師在實驗中,做到正確操作,按照實驗室規章制度辦事,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

  5、教師要安全上網,凡利用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等都是違法行為。

  6、教師在業餘時間,應不酗酒、不賭博,不參加不健康的活動。

  二、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2、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合法權益。

  3、課堂上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予以特殊照顧。

  4、要做好交通、防火、防盜的安全教育。

  5、任課老師是該堂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6、杜絕校外人員攜帶各種兇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進入學校,非放學時間,沒有家長帶領或教師允許,不得讓學生獨自離開學校。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限期一年,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校長簽字:

  科任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三)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做到長抓不懈,警鐘長鳴,根據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的各項工作,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特簽定學校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定對象:崗位責任人(教師)。

  第二條:責任期限:一學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第四條:責任範圍:

  1、教師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活動區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不準在樓內台階上跳上跳下。

  3、教師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4、各科任教師也要教育學生不到河邊、馬路邊、建築工地、高壓線等危險的地方玩耍。

  5、各科任教師也要負責所帶班學生的安全教育。

  6、任課教師要在本節課內(包括課堂教學、課內外輔導)認真清點人數,並適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負責學生安全,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

  7、學生參加本校各種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其它活動由班主任負責。

  8、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時,其安全由帶隊教師負責。

  9、學生在校其家間,倘若因親屬來接學生,任課教師不得隨意讓學生離開。特殊情況下必須讓學生離開的,任課教師必須嚴格詢問,待落實清楚無誤后才能讓學生跟其親屬離開學校。

  10、學校放學后,課任教師要認真組織學生站隊下樓,並將學生安全送到指定地點。

  11、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學生若發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及時向學校彙報。

  12、教師若留學生在校教師必須也在,並承擔學生此時間的安全責任。

  第五條:責任追究。在責任區內如果疏於管理釀成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責任。

  1、本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為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3、任書一式兩份,各崗位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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