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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創建“平安**”活動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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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創建“平安**”活動的工作方案 標籤:為人民服務 平安城市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開展創建“平安**”活動的工作方案 為動員全市兩級法院積极參与創建“平安**”活動,進一步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貫徹司法為民宗旨,及時化解各種糾紛,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持社會持續穩定,服務經濟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市兩級法院幹警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市委關於開展平安創建的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創建“平安**”重大意義的認識上來,統一到創建“平安**”的目標任務和要求上來,深入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適應全面創建小康社會新形勢的需要,圍繞創建工作的中心,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全面提高。要立足法院工作實際,全面做好各項審判、執行、信訪工作,積極投身“平安**”創建,切實承擔起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司法職責,確保“平安**”創建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二、組織領導   市中院成立創建“平安**”工作領導小組,由鄒××院長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為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同志任主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全市各基層法院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並將方案報中院。 三、工作目標   全市兩級法院要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市工作大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實踐“公正與效率”的主題和“司法為民”的宗旨,公正、及時地審理各類案件,積极參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全區經濟發展提供優良的法治環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過積极參与“平安**”創建,按照市委“一年起步夯實基礎、兩年見效有新突破、三年達標形成機制”的創建步驟,大力開展規範化創建、現代化創建,從嚴治警、從嚴治院,至2005年底全院工作要達到以下目標:   1、審判、執行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案件評查優秀率為70%以上,合格率為99%以上,瑕疵案件進一步減少及至杜絕;   2、訴訟當事人服判息訴率應達80%以上,涉訴信訪數量明顯下降,糾紛解決機制進一步健全,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得到提升;   3、法官隊伍素質明顯提高,法官職業化建設得到進一步強化,職業道德創建和廉潔自律工作明顯加強;   4、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信任度明顯增強,法治環境進一步優化,對法院工作的滿意率明顯提高。   5、建立起嚴格、規範的管理機制,司法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辦公信息化水平顯著增強。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 組織動員。2004年10月份,全市各法院要把市委創建“平安**”方案和工作部署,傳達到全體幹警,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要提高思想認識,克服厭戰和鬆懈情緒,振奮精神,從實際出發,構建工作計劃,確定工作標準,逐級落實責任。對開展創建工作可能遇到的情況要進行調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創建工作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各地創建工作方案務於10月10日前報市中院。 第二階段 全面創建。10月1日創建活動全面啟動。要認真按照工作方案、計劃和部署積極穩步地組織實施,抓好落實。各地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市中院擬在11月份選擇1至3個基層法院進行督查創建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全市的創建工作。2005年6月份要初見成效, 10月份實現創建目標的新突破。 第三階段 檢查驗收。2005年10月中旬開始,全市基層法院要對創建“平安**”活動進行自檢。在自檢的基礎上,各基層法院要積極迎接市創建“平安**”領導小組、市中院創建“平安**”領導小組及當地創建“平安**”領導小組的檢查考評,並落實獎懲措施。 五、具體措施   一是全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社會治安的持續穩定。依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突出“嚴打”重點,嚴厲懲處各類嚴重暴力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搶奪、盜竊等危害群眾利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尤其是毒品犯罪和“兩搶”犯罪。堅持嚴打的法制性,依法及時審結,確保有罪者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無罪者不受刑事追究。增強嚴打的群眾性,通過集中宣判、執行活動,通過輿論宣傳,增強工作成效,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依法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積極審理好各類民商事、行政案件,做好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因國有或集體企業改制、企業破產、土地徵用、城建拆遷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案件的審理。對涉及下崗職工、農民工、婦女、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案件,要進一步落實好本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依法實行訴訟費用的緩、減、免,使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庭前調解和訴訟調解力度,堅持走“調解多、判決少、上訴少、申訴少、公信力高”的路子。深入開展行政訴訟法制宣傳活動,提高行政機關和群眾的法制觀念。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不斷創新執行方式,優化執法環境,有效克服和化解“執行難”,切實維護生效裁判權威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努力鞏固大信訪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多渠道處理工作機制,堅持定期摸排的做法,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和重點案件建立台帳,進行登記、分析,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加強申訴審查,強化初信初訪,健全首問負責制和法官個人信訪檔案制,繼續推行接待工作經常化、接待人員專業化、接待管理動態化、接待服務人文化的信訪接待機制,並開展好院長定期接訪、副院長輪流接訪制,杜絕因處理不及時、處理不公正而引發上訪問題。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通過快捷立案、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等辦法暢通群眾訴訟渠道,加強訴訟調解與民間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深入開展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工作,及時有效地化解爭端,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大力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全面加強規範化司法管理。深入實踐“公正與效率”主題,進一步強化質量觀念和效率意識,嚴格適用法律,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統一執法標準,維護司法的統一和權威。樹立平等保護的司法觀念,依法保護各類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貫徹司法為民的具體規定。提高審判效率,實行院長督辦,確保各項工作及時有效完成,杜絕超審限案件。改進審判作風,結合“公正司法樹形象”活動的開展,努力樹立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的社會公信力,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   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全局觀念,在堅持法律標準的同時,做到案件處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結合。堅持實體公正的同時,還要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實現群眾公信。堅持公正司法與文明司法的一致性,司法形式與司法目的的一致性,實現司法功能的最大價值。   大力規範司法管理,發揮制度和機制在審判管理中的作用。堅持並完善以審判流程管理為重心的審判管理、以法官職業化管理為中心的隊伍管理、以兩庭建設為中心的司法行政裝備管理、以崗位目標責任製為中心的綜合管理、以制度建設為中心的司法政務管理的司法管理體系。大力加強信息化工作,實現法院工作的科學化管理,不斷藉助先進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更新司法理念。   三是圍繞人民滿意的要求,大力加強法院自身創建。堅持以人為本,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為民宗旨武裝幹警頭腦,強化專業培訓、續職培訓、技能培訓,提高幹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抓好領導班子創建這個關鍵,提高科學判斷形勢、準確把握大局、駕馭複雜局面、嚴格公正司法的能力。注重培養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建立健全良性循環的用人機制,為各類人才提供全面充分施展才華的平台。   突出抓好廉政創建,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強化對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教育,切實解決個別幹警存在的特權思想。認真執行《法官法》規定的“十三個不得有”、省法院“六個嚴禁”、嚴肅查處違法違紀事件。   努力改善自身的綜合執法條件,以全省加強法院基層建設工作為契機,以“七化”目標為全市兩級法院基層建設的奮鬥目標,不斷加強物質裝備創建,抓住機遇進一步加大法院信息化創建力度,確保各項創建的現代化水平,推動“平安**”創建的開展。   四是全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形成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積极參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司法建議、公開宣判、法律宣傳等多種形式,擴大辦案社會效果。全面貫徹落實司法為民宗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公正高效地審理好每一起案件。從群眾需要和法院工作實際出發,採取的形式,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社會治安防範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基層調解組織開展工作,共同維護基層社會穩定。   六、工作要求 ㈠深化對創建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強領導,為建設“平安**”作出自己的貢獻。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都離不開穩定的大前提。市委開展創建“平安**”工作的決定,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的具體體現,是改善自身環境、加快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強民主法制創建、依法治市、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擔負著打擊制裁犯罪、調節經濟社會關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職責,是創建“平安**”的主力軍,同時“平安**”創建也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法院加強自身創建的一個重要機遇和挑戰。如何深化創建活動,全市各法院主要領導要殫精竭慮的思考,深入一線指導,認真履行職責,特別是主管領導要親自抓,業務部門要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要做到方案明確,措施有力,計劃科學,組織精心。 ㈡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不斷解決創建中的問題,促進創建工作措施有效落實。要主動為黨委和政府當好參謀,積極向政府建議,把實施創建的舉措和意見變成政府的行為。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解決創建中的困難,特別是要借全國、全省加強法院基層建設會議精神的東風,大力推動“七化”目標建設,保障創建活動的順利開展。 ㈢發動群眾,大力開展宣傳工作。要加大對“平安**”創建的宣傳力度,形成全員參與的濃厚氛圍,對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案件及具有警示意義的典型案件及時予以報道,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等多種渠道以及集中宣判和執行等多種形式,提高幹部群眾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總結先進經驗,推廣好的做法,促進“平安**”創建深入發展。各基層法院要積極與市中院辦公室溝通,積極與新聞媒體配合,主動提供宣傳素材,廣泛、持久地開展創建活動宣傳報道工作,增強廣大群眾的參建意識,形成一個良好的創建氛圍,使創建工作有一個可靠的群眾基礎。 ㈣加強指導,嚴格督查,狠抓落實。全市各法院要按照市委創建“平安**”領導小組和市中院創建“平安**”領導小組的要求,堅持深入督導檢查工作,了解情況,解決問題,指導工作。要強化責任制的落實,全面促進創建工作的落實。 全市各法院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根據“平安**”創建的要求,緊密結合實際,按照上述任務目標、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做好各項工作,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現改正問題,確保“平安**”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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