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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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方案 標籤:安全知識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方案(一)
一、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1、所有電氣機械,電氣設備,均採用保護接零,專用“PE”保護接線與現場接地裝置可靠連接。接地裝置現場不少於三組接地電阻不大於4。保護接零“PE”線面積總箱至分箱不少於10mm2,分箱至設備不少於2、5mm2,銅芯線多股絕緣線。
2、施工現場用電系統採用“TN-S”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安全要求,總配電箱沒有符合要求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150mA/S,設備開關箱裝置設動作電流小於30mA/S,設備開關箱裝設動作電流小於30mA/S保安器。
3、所有配電,用電開關箱用電開關箱,五芯電纜均採用推薦產品。
4、所有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調試,維修均有電工負責。
5、建立安全檢查評估制度,定期由企業主管部門對施工隊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6、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別。
7、實到人。詳細到操作機械人員對開關箱內的螺帽保護蓋,保險絲,不丟失、不損壞、隨時保持正確完好。
8、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用電作業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培訓教育。考核合格者,持證上崗,三次考核不合格者,調離工作崗位。
二、起重吊裝安全技術措施
1、進行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作業。
2、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詳細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順序,並告訴所有參加作業人員,明了自己的作業內容及安全區域,專人監督安全生產,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區域。
3、檢查索具,工具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統一指揮信號,劃分安全區域,專人監督安全生產,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區域。
4、作業時,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設備性能,起重大小,多少進行試吊,確定吊點中心,保證平衡起吊就位,嚴禁超重吊裝,對不明重量物體應查清重量並向有關指揮人員彙報批准方准按預定方案作業。
5、起吊時,吊臂下和吊件吊及吊臂的迴轉範圍內嚴禁無關人員停留或通過。上下交叉作業時,中間必須設置防護隔離措施。
6、多吊點吊裝時,必須防止吊件受力不均勻遭受破壞。應根據吊裝工藝及吊裝措施進行吊裝。
7、起吊時,吊件上禁止放置或懸挂零星物件。
8、吊裝期間遇有大風、大雪、大雨禁止進行吊裝工作,夜間施工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9、嚴禁將重物長時間懸吊空中,當作業中休息或離開應將吊物落到地面。
10、當施工現場有多台吊裝設備同時作業時應制定防碰撞措施。
三、安全防火安全技術措施
1、電氣防火:
⑴合理配置、整定,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路和設備的過載,失壓,漏電、短路故障進行可靠保護。
⑵。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得隨便使用火源。
⑶在電器裝置相對集中的地點,如變電所,配電室、發電機室等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並禁止煙火。
⑷加強電氣設備相間和極地間絕緣,防止閃爍。
⑸設置合理的防雷,避雷措施。
⑹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⑺在易燃易爆場所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2、施工現場防火
⑴劃分重點防火區域,專人負責重點部位,在木工棚內配置不少於二台泡沫滅火器,0、5立方沙池,1立方水池和消防桶銑。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⑵木工棚每天產生的鋸末,刨化安排專人清運,保持清潔。
⑶懸挂禁止煙火標誌和防火責任制標牌。
⑷木材烘乾爐池建在指定位置,遠離火源,並安排專人值班、監督。
⑸現場設吸煙室,不準在現場防火區域吸煙動火。
3、倉庫防火
⑴宿舍內嚴禁任何人在床鋪上吸煙,宿舍內設專人負責監管防火。
⑵宿舍內不得安裝大於60W的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生火做飯,不得使用鎢燈照明。
⑶使用電褥子和電風扇有專門電工安裝插座。
4、電氣焊作業
⑴割焊作業地點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配備有消防器材,專人監督,嚴格按審批動火手續。
⑵作業地點下方或周圍有易燃物品,先清理乾淨或採取隔離措施後作業。
四、防物體打擊安全技術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2、上下交叉作業設置雙層防護隔板。
3、對下方有行人通過的門口,通道搭設安全通道防護棚。
4、上下物品須用繩或專門容器拉上送下,不得扔擲。
5、樓層內清理的垃圾要裝袋運下。
6、樓板拉縫部位用磚或木板封嚴密,防止落物傷人。
五、防高處墜落安全技術措施
1、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
2、主體砌築首層設置防墜落平網,以後每隔二層設置一道外用立網進行全封閉。
3、施工預留洞口,現澆樓板補空處,及時用木板蓋嚴,支牢。
4、通往陽台未澆注砼欄板前,在門口處設置固定鋼筋或木製欄阻門。
5、電梯井門設置鋼製或木質固定柵欄,電梯井每隔二層設置防墜落安全網,作業施工層設防護平台用板鋪嚴封牢。
6、樓梯在未焊正式欄杆前,用直徑45鋼管搭設防護欄杆,張掛安全網封閉。
7、檐子、臨邊作業採用全封閉,防護架比作業層高出一步架。
8、框架工程樓層周邊鋼管搭設二道防護欄杆,用立網封閉。
9、卸料平台外圍高度不小於1、3米搭設護欄,用立網封閉。
10、所有用於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拆除,挪用。
六、防機械傷害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現場機械做到轉動,傳動部位要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防護罩。
2、電鋸要用雙層鋼絲網保險,防護擋板。鋸片后離齒10-15mm處安裝齒形楔刀。電鋸不用時用防護罩蓋好。
3、電刨子,防護罩不得小於刨刀寬度。
4、卷揚機捲筒要有防鋼絲繩滑脫裝置,女工操作機械不準留長發,鋼絲繩不得拖地,過路時要有保護。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方案(二)
一、安全防護
1、主體工程施工按規範要求搭設雙排鋼管腳手架,平網及掛設密目綠色安全防護立網,實現封閉防護施工。
2、施工臨時用電規範架設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並完善一機一閘一箱一鎖;必須使用標準鋼製配電箱,取締木製配電箱。
3、土方作業和基坑施工、土方按規定放邊坡、並加支護,設上下行人通道,四周設全封閉護欄,樁基的施工規範要求,樁基孔必須做好防護工作,完善安全防護措施。
4、施工用中、大型升降機械,按安裝使用要求,完善安全裝置,專人負責操作並應持證上崗,定期安全檢查,確保不發生機械事故。
5、做好“四口、五臨邊”安全防護。孔、洞加蓋嚴密、固定牢靠。樓面、陽台、樓梯等設雙層欄杆防護,設專用行人通道、保證安全。
二、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並符合下列規定。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都必須設防護欄杆。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杆。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兩側設防護欄杆外,平台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4、搭設臨邊防護欄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1.2米,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米。坡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杆應高1.5米,並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杆長度大於2米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4、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5、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的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毫米的擋腳板或400毫米的擋腳笆。
6、施工現場的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警示。
7、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處設安全平網。
8、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於800的窗檯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於2m,應加設1.2米高的臨護欄。
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10、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外,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校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11、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複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三、鋼筋綁紮懸空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綁紮挑梁、挑檐、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平台架和設置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紮,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混凝土澆築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澆築離地2米以上框架梁,雨篷和小平台時,應設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並架設安全網。
懸空進行門窗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安裝門窗及窗扇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台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於室內,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須要時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支模、粉刷、砌牆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外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附落範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模板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於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板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四、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並符合下列規定:
1、基坑的周邊、尚未安裝的欄杆或欄板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的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處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的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杆。
2、頭層牆體高度超過3.2米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3.2米樓層周邊必須在外轉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3、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口等與建築物的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杆,地面通道上都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4、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設防護欄杆外,平台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五、臨邊防護欄杆桿件的規格化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筋橫杆及欄杆柱勻採用48*(2.75~3.5)mm的管材扣件或是電焊固定。
原木橫杆上桿梢不應小於70mm,下木杆梢直徑不應小於60mm,欄杆柱銷直徑不應小於75mm,並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於12號的鍍鋅鋼絲綁紮,要求表面平整和穩固無動搖。
六、搭設臨邊防護欄杆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杆應高1.5M,並加設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欄杆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鋼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cm,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柱時、鋼管可打在板柱外側。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牆面固定時,可採用預期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接牢,採用竹、木欄杆時,可在預期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鑽一孔,然後用10mm螺栓與竹、木杆件拴牢。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6的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後用上項方法固定。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杆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的措施作封閉處理。
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接腳板,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七、洞口作業
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墜落的防護設施。
鋼管樁、鑽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部位,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定的蓋板。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不應設紅燈示警。
洞口根據具體情況的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樓板、屋面平台 等面上短邊尺寸小於25cm倡導大於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能防止挪動移位。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施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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