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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學生藝術節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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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學生藝術節活動方案 標籤:798藝術區 大學生入黨 學生幹部

  市學生藝術節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堅持"立德樹人"的育人宗旨,堅持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形成"校校有活動、人人都參加"的局面,堅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帶普及,培養青少年健康的審美情趣和良好的藝術修養,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展示學校藝術教育的成果,推動學校藝術教育教學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活動主題

  本屆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

  三、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本屆藝術節有關活動的順利進行,擬成立"仙桃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組委會",統一領導部署藝術節的各項工作。在組委會統一領導下,組織成立"仙桃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評審委員會",負責"四優一先進"的評審。

  四、參加對象

  藝術表演類、美術作品類、"陽光下成長"徵文的參加對象為小學(幼兒園)、初中、普通高中的在籍學生。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的參加對象為中小學藝術教師、校長、研究人員。

  五、活動內容

  本屆藝術節以評選"四優一先進"為主要內容,即評選優秀文藝節目、優秀美術作品、優秀"陽光下成長"徵文、優秀藝術教育

  論文及藝術教育先進單位(個人)。

  六、活動時間安排

  本屆藝術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即為開幕。在組委會統一領導下,擬舉辦以下活動:

  (一)第一階段活動(3-5月)

  以鎮、辦中心學校,市直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各民辦學校為單位,在本地本校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發動全體學生參與,為了形成"校校有活動、人人都參加"的局面,運用網絡平台發動全校師生、家長、社會各界觀看點贊,對本校文藝節目、美術作品進行宣傳、評比。

  鎮辦、中心學校要組織轄區內所有學校(幼兒園)開展校級藝術活動,在校級活動基礎上以鎮辦為單位組織一次文藝匯演、美術作品展以及徵文與論文評選活動;市直、民辦學校以校為單位組織文藝匯演、美術作品展以及徵文與論文評選活動。(美術作品展不得少於30幅)

  (二)第二階段活動(5月中下旬)

  在各地各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推選優秀作品參加全市集中評選活動。

  (三)第三階段活動(5月下旬)

  組織全市優秀文藝節目匯演及美術作品展、開展"四優一先進"獲獎單位(個人)表彰活動。

  七、參評要求

  (一)藝術表演節目要求

  各類表演形式要求

  1、聲樂節目

  合唱:合唱隊人數不超過40人,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應為本校教師),每支合唱隊演唱兩首歌曲(其中一首應為中國作品),演出時間不超過8分鐘。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數不超過15人(含伴奏),不設指揮,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重唱:人數不超過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器樂節目

  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65人,指揮1人(原則上應為本校教師),演出時間不超過9分鐘。

  小合奏或重奏:人數不超過10人,不設指揮,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3、舞蹈節目

  群舞:人數不超過36人,演出時間不超過7分鐘。

  雙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4、戲劇節目

  含校園短劇、小品、課本劇、歌舞劇、音樂劇等,人數不超過8人,演出時間不超過12分鐘。

  5、朗誦節目

  作品文體不限,須使用普通話,人數不少於2人,不超過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以上五類藝術表演節目總體要求

  1、參評文藝節目要體現活動的主題"陽光下成長",反映新時期、新校園、新生活。內容要健康向上,反映中小學生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具有時代性、校園特色和學生特點,體現思想性與藝術性的統一;表演形式多樣化、鼓勵創新性節目。

  2、每個節目必須是同一學校的學生。

  (二)藝術作品要求

  三類作品要求

  1、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國畫不超過四尺宣紙(69cm×138cm)對開,其他畫種均不超過四開(40 cm×60 cm)。

  2、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過四尺宣紙(69cm×138cm)。

  3、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調處理外,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改變影像原貌。

  以上三類作品總體要求

  1、作品內容體現活動的主題"陽光下成長",健康向上,熱情歌頌偉大祖國的壯麗山河,謳歌祖國發展的巨大變化,以描繪校園文化生活及校園發展變化為主線,注重時代性,體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

  2.藝術作品需裝裱,在作品背面註明學校名稱、指導教師姓名、學生(姓名、班級、聯繫電話)等信息。

  (三)"陽光下成長"徵文要求

  徵文內容為反映廣大中小學生參與藝術實踐活動的經歷、體會和收穫,文體不限,報送電子文檔。文稿用word文檔,單倍行距,標題用宋體2號粗體字,作者姓名、學校、年級和正文用仿宋小3號字。

  (四)論文評選要求

  1、論文主題"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的審美和人文素養".

  2、研究重點:

  ①現狀調研。包括中小學藝術課程開設、學生課外藝術活動開展、藝術教師隊伍建設、藝術教育保障和設施設備配置等方面。

  ②改革成果案例。包括中小學藝術課程建設與教學改革、農村學校藝術教育實驗縣、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學校等方面。

  ③評價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學生藝術素質評價、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公示制度、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制度的實踐與研究。

  3、論文要求

  ①圍繞本屆論文的主題和重點,關注基礎性研究,突出應用性研究,注重發揮行政、教研和教師的各自優勢,形成團隊研究的合力,探索解決實際問題的新思路和新舉措。

  ②現狀調研要針對學校藝術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準確把握、真實反映中小學藝術教育的實際情況,有數據、有分析,為學校藝術教育決策提供有效信息。

  ③ 改革成果案例要主題鮮明、內容翔實,有確鑿的數據和生動的材料,為推進藝術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和做法。

  ④評價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學理論為指導,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為建立科學合理的學校藝術教育評價制度提出創造性的意見和建議。

  ⑤每篇論文正文不超過5000字,論文摘要不超過500字。每篇論文署名作者不超過2人,調研報告署名作者不超過5人。引文註釋一律採用篇末注的形式。論文文本的標題、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現作者姓名及所在單位名稱。要自覺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保證數據和資料的可靠性。

  ⑥論文需報送電子文檔。文本格式:用word編輯,A4紙型,標題用小2號宋體字,正文用小3號仿宋體字。為便於論文的密封評選,論文文本的標題、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現作者姓名及所在單位名稱,需另附一頁。

  ⑦參評論文需為2012年12月及以後撰寫並且沒有公開發表過的。

  (五)藝術教育先進單位(個人)評選

  1、先進單位主要評選自上屆藝術節(2011年)后,在藝術教育方面取得一定成績的各級各類中小學校。

  2、先進個人主要評選自上屆藝術節(2011年)后,在藝術教育方面做出貢獻的教師、校長及教研人員等。

  3、先進單位評選條件:

  ⑴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學校藝術教育有關政策、法規,並把藝術教育列入工作日程,組織機構健全,工作成績顯著。

  ⑵指導思想端正,按規定開齊、開足、開好音樂、美術課程,堅持面向全體學生,深化藝術教育改革,學校藝術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⑶藝術節組織工作紮實,按教育局文件要求落實,有活動實施方案,學校和學生參與面廣,體現"校校有活動、人人都參加",活動形式豐富多樣,效果顯著,學校藝術團(隊)常年開展活動,並有開展活動的相關視頻、文字等材料,在本屆藝術節"四優"評比中獲得的獎項佔有一定比例。

  ⑷重視藝術師資隊伍建設,按國家和省有關要求,規劃和建設藝術教育設施,藝術教育教學條件明顯改善。

  4、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⑴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和學校藝術教育有關法規,熱愛藝術教育事業和本職工作。

  ⑵事業心強,職業道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⑶在藝術教育教學、文藝活動和比賽、科學研究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或貢獻。

  ⑷從事學校藝術教育教學、管理、教(科)研等工作1年以上。

  八、獎項設定

  1、優秀文藝節目、優秀美術作品、優秀徵文和優秀藝術教育論文分別設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若干名。

  2、獲得一等獎的文藝節目、美術作品、徵文的指導教師頒髮指導教師獎。

  3、專門為本屆藝術節創作的文藝節目(含少兒歌曲創作)頒發優秀創作獎。

  4、根據各地各校藝術節開展和參與情況評選優秀組織獎若干名。

  九、評選辦法

  1、為了加大本次活動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藝術教育活動氛圍,本屆藝術節中文藝節目與美術作品的評選將結合網站平台開展網絡評選,評選活動中評委現場評分分值佔80%,網絡點贊人氣排名分值佔20%.各鎮辦中心學校,市直(民辦)學校要將本地本校文藝匯演、美術作品展比賽的視頻(圖片)上傳網絡評選平台;市級集中展演視頻(圖片)屆時也將上傳網站進行網絡評選(具體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2、優秀"陽光下成長"徵文、優秀藝術教育論文及藝術教育先進單位(個人)的評選,由市藝術節評審委員會集中評審,報組委會審定。

  十、報送辦法及時間

  1、本屆藝術節"四優一先進"報送工作以各鎮、辦中心學校,市直各中小學(幼兒園),各民辦學校為單位進行。請各地各校在選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四優一先進"推薦指標(見附件二)參加市級評選活動。

  2、各地各校(幼兒園)美術作品(含報表)4月20日前報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美術學校辦公室312(聯繫人:許澤軍15971995587);藝術節參評文藝節目報表、論文、徵文、先進單位(個人)事迹材料等電子版於4月20日前發送至郵箱:***,(聯繫人:郭瓊姣13593918***)。

  3、各鎮、辦中心學校和市直、民辦學校組織的文藝匯演視頻和美術作品展圖片於6月2日之前上傳到指定網絡平台;

  4、本屆藝術節不組織幼兒園開展市級集中現場評選。各地選送的幼兒園參評文藝節目視頻和美術作品圖片於6月2日前上傳到指定網絡平台進行評選。

  十一、有關要求

  1、各地各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校活動方案, 以

  "五。四"、"六。一"節日為契機開展各項評選活動。

  2、各地各校在舉辦本地、本校藝術節活動時,要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採取措施,確保參賽及觀摩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3、禁止以舉辦藝術節的名義向學生收費。要加強對"四優一先進"評選工作的領導,防止評選過程中出現不正之風。

  4、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利用電視、網絡、報紙、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展演活動的特點和亮點,提高學校藝術教育的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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