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鎮2005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

**鎮2005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pp958

**鎮2005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 標籤:電子工程師 100個品德故事

  **鎮2005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

  為推進全鎮扶貧開發工作,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解決基本生存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根據自治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會議精神及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聯繫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項目實施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是一項牽涉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的工程。為積極穩妥推進項目的實施,在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政府組織、群眾自願原則。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涉及經濟、社會、土地等政策,在具體實施過程上,鎮人民政府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願的原則,要發揮中央專項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以及對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調動搬遷戶自願搬遷的積極性。

  (二)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鎮人民政府要積極做好項目實施的前期準備工作,堅持成熟一個,審批一個,開工一個,做到有組織、有計劃的穩步推進。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搬遷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據各搬遷點具體情況,能就近插花安置盡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則分散安置。有經濟基礎、建房用地條件較好的搬遷點,要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布局。

  (四)鎮人民政府實施、部門配合的原則。鎮人民政府作為工程業主,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根據各部門的職責,制定相應措施,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鎮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負責督促、負責檢查。

  二、易地扶貧搬遷對象選擇

  (一)搬遷對象選擇依據

  搬遷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居住地生態環境惡劣,自然條件差的石山區貧困群眾,人均耕地面積在0.3畝以下的;水源涵養林、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工程建設中需要搬遷的農戶;貧困地區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農民。(屬地質災害搬遷須市一級國土部門鑒定並確認)。

  2、有勞動能力,遵紀守法,實行計劃生育,願意到搬遷地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的。

  (二)搬遷區域的確定

  根據我鎮居住地生態環境及地質災害情況,搬遷區域確定為我鎮的高堆、甘棠2個村。

  (三)扶貧搬遷對象的確定

  1、凡符合扶貧搬遷條件的農戶,必須自願提出申請。

  2、審批程序:搬遷戶自願申請。填寫好《蒙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農戶申請書》和《蒙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人口遷出審查表》,各一式四份。鎮派出所、鎮人民政府審查后簽意見蓋章,再由鎮人民政府統一報縣林業局審查簽意見蓋章,最後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定案。

  (四)各遷出點的移民規模

  全鎮計劃搬遷規模為4戶15人(其中高堆村2戶7人,甘棠村2戶8人)。

  三、遷入地建設

  (一)遷入地選擇依據

  1、各搬遷戶就近插花安置,搬遷戶不改變其原住小組所在地行政性質,生活住宅建設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發展餘地。由鎮人民政府審查,上報縣土地局審批後方可實施。

  2、有利於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3、所在地的幹部群眾積極配合搬遷戶搬遷工作。

  (二)遷入地的確定方法及各遷入點的搬遷人口規模

  遷入地全部在遷出地本屯(組)選擇,不存在土地糾紛,也可降低搬遷成本,易於群眾搬遷。全鎮遷入地及搬遷人口規模為4戶15人,分別是:高堆村2戶7人,甘棠村2戶8人。

  (三)遷入點的建設內容

  1、遷入點的主要生活和生產條件及移民生產發展方向

  各遷入點交通相對便利,具備路通、電通、水通條件,居住環境改善後,移民能安心搞好生產,通過發展種植、養殖業達到脫貧致富的目標。

  2、搬遷戶的生產用地來源

  搬遷戶仍使用原來生產用地,並在荒地、坡地墾荒開挖土地45畝(人均3畝)種植經濟作物。

  3、搬遷戶生活資料建設及基礎設施建設

  新開墾耕地45畝,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遷戶新建住房建築面積250平方米。

  四、遷出地建設

  (一)退耕還林方案

  1、移民遷出后,在縣水果、林業部門的指導下,計劃種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復植被。

  2、條件允許可墾為耕地,種植木薯或種桑等,發展經濟達到脫貧致富目標。

  (二)方案實施時間

  搬遷后,用兩年時間實施完畢。

  五、投資預算

  工程總投資7.5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4.5萬元,地方配套3萬元)。

  六、實施時間及進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對2個搬遷點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做好宣傳發動和搬遷戶的思想工作,完成項目的實施設計方案。

  2005年11月-2006年6月,項目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期內要完成住宅、道路、水電、新開墾耕地等建設,組織農戶為下一步的生產、生活做好準備。

  2006年7月檢查驗收階段。項目竣工后,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自檢、自驗,並將項目的有關資料整理歸檔。自驗合格后,寫出申請報告,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后,再申報市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七、工程效益及試點意義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是我鎮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解決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是促進全鎮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遷戶生產生活得到明顯改善,從而使未擺脫貧困的群眾和地質災害頻發區的群眾安居樂業,走上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鎮人民政府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

您正在瀏覽: **鎮2005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
網友評論
**鎮2005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