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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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質檢人員要作好檢驗記錄,建立檢驗台帳,和每批次成品的質量檔案,保證隨時能提供生產工人的質量考核資料、產品質量狀況資料、原材料、外購件質量狀況資料和售後服務情況資料。
第六章 銷售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銷售部對於銷售計劃,必須明確用戶的技術、質量要求,並將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技術部、生產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確,出現產品滿足不了顧客的要求而造成損失。要建立發貨台帳,記錄每批發往用戶廠名、數量、型號、生產日期。
第三十條 售後服務人員對責任範圍內的質量問題要積極、主動,及時搞好售後服務。
售後服務人員要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於重要的質量問題,要完整反饋以下內容;生產日期、數量、規格型號、質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饋信息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而影響公司處理質量問題,也不能為誇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虛作假,誇大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混亂,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質量問題負責,針對本部門的質量管理制定獎懲細則。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在執行本制度過程中若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見,由總經理集中意見後作出修改、完善決定。未作出修改、完善決定前,仍應按原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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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管理,保證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並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確保產品質量符合法律、標準及顧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範圍本細則包括:
(1)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2)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
(3)計量器具管理;
(4)質量檢驗;
(5)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6)顧客投訴及處理;
(7)質量檢查與改善。
(8)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三條:本公司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公司辦公室:起草公司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講話、工作總結、請示報告等重要文稿;組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收集和向公司領導反饋涉及公司改革發展全局性的信息;協調處理涉及各科室的重要事務;負責組織對內對外宣傳報道;組織重要接待;安排調度公司領導、專家顧問和科室公務用車;組織督查有關方面搞好員工食堂、廠區環境、園區安全保衛和專家樓管理工作;負責文書檔案工作;負責黨建組織和群團日常工作;協助推進創牌創優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為公司主要領導的服務工作。
(2)人力資源科:負責勞動、人事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員工招聘,搞好員工薪酬管理,牽頭組織員工學習培訓,負責員工獎懲相關事務,組織員工德能勤績考核,協助組織勞動競賽,負責檔案管理。
(3)生產技術科:按訂單組織電纜生產;切實抓好生產各環節的產品質量;負責生產技術工藝的制訂和實施,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抓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做好標準、計量工作;組織專利發明和申報;負責知識產權管理;會同質管科處理有關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組織和督查車間生產管理現場和嚴格執行廠規廠紀;深入細緻做好一線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4)質量管理科:負責對原輔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質量的控制、檢測、監督和管理,包括:按相關規範要求,負責檢測原輔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質量;負責對生產全過程的全面質量管理;負責組織和督查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規範運行;負責調查處理各種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負責各類電纜的售後服務和處理用戶意見;負責創牌升級。
(5)新品研發科:組織申報和實施科技項目和研發高新產品;組織石化靜電研究所的研發、銷售和內部管理;組織管理和考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發工作。
(6)計劃財務科:負責籌集和營運資金;負責定額管理和成本核算;組織原輔材料採購和管理;負責財務、會計、統計業務;按規定編報財會報表、編寫財務分析材料;負責員工工資結算和發放;負責廢品招標出售;負責辦理出口業務;組織節本增效工作;做好福利廠殘疾員工管理工作;負責申報享受財稅優惠政策的項目;組織實施公司基建項目;負責集體資財管理;組織財會人員(包括車間核算員、半成品和原材料保管員)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人才公寓財會工作。
(7)外經科:負責與國外合作方聯繫、溝通,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有關信息;辦理引進外資、外貿出口有關業務;參與合資合作洽談;負責對外合作相關文件資料的翻譯(口譯和筆譯);建立和完善公司外資外貿外經工作文書檔案。
(8)營銷總公司:負責公司各類電纜營銷和經營,包括:組織電纜銷售,組織投標;組織貨款回籠,狠抓清收陳欠貨款;按中標通知書和用戶訂單編製生產計劃;負責成品電纜管理、發貨和運送;負責銷售合同審查和管理;負責市場管理和銷售人員管理,切實提高銷售人員綜合素質;負責對銷售人員德能勤績的考核和薪酬費用結算;負責做好公關工作,不斷發展人脈關係;負責接待重要客戶;按規定編報產品銷售、庫存和貨款回籠進度,為公司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第三章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制訂
第四條 技術部門須積極採用新標準、新工藝、新方法,編製企業採購產品、中間產品、最終產品的技術標準、檢驗規範、生產工藝和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文件。工藝技術人員應服務於現場,實施正確的指導,對工藝、工裝進行驗證,不斷完善和改進。
第五條 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範圍規範包括:
(1)原物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
(2)半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
(3)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編製
(1)《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組織編製,《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由管理者代表組織相關部門編製。《質量手冊》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專門會議進行評審,《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組織評審,《控制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組織各部門進行評審。《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准發布;《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由各職能部門審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實施。
(2)生產技術科組織人員按照《質量手冊》中文件控制要求,並參考①國家標準②行業標準③國際標準④客戶需求⑤本身製造能力⑥原材料供應商水平,編製有關企業標準,原材料採購技術要求,產品工藝文件等技術文件。文件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實施。
(3)質量管理科組織相關人員編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規範,檢驗規範中註明①檢查項目②型號(規格)③質量標準④檢驗頻率(取樣規定)⑤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⑥允收規定。文件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實施。
第七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修訂
(1)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範因①機械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製造過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2)相關科室每年至少一次對文件進行評審,提出修改意見,確認后實施修改並經再次批准。
(3)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修訂時,申請人員填寫《文件更改申請單》,說明更改原因、更改內容、更改標識、更改數量、更改執行人,對重要更改部份(如技術參數等),還應附有充分的證據。更改單隨原文件一起保管。更改申請批准后,由文件歸口部門統一修改。
第四章 計量器具管理
第八條:儀器檢定、校正、維護計劃
(1)周期設訂 計量管理人員應按儀器購進時的日期及操作說明書集合國家有關計量法規標準,編製檢定計劃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的依據。
(2)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 計量管理人員根據編製的檢定計劃周期,填制"儀器檢定計劃實施表"作為年度檢定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九條:檢定、校正計劃的實施
(1)儀器使用人員使用時應執行日常校正,必要時將校正結果記錄。
(2)對用於出廠檢驗的設備除應進行日常操作檢查外,還應進行運行檢查。當發現運行檢查結果不能滿足規定要求時,應能追溯至已檢測過的產品。必要時,應對這些產品重新進行檢測。
(3)儀器檢定、校準:用於確定所生產的產品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試驗設備應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校準或檢定,該工作由計量管理部門負責。對自行校準的應制定相應的校準方法、驗收準則和校準周期。
第十條:儀器使用與保養
(1)儀器使用人員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範"內的操作步驟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
(2)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批准者例外)。
(3)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並嚴格考核。
(4)計量人員、儀器保養人員應根據"年度維護計劃"執行保養作業並將結果記錄。
(5)儀器外協修理:計量人員、儀器保養人員基於設備、技術能力不足時,經主管領導批准后外協修理。
第十一條;生產設備部門要制訂和完善各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及時做好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認真做到"三勤"、"四會",保證設備運轉正常,杜絕設備帶病作業,無跑、冒、滴、漏現象。
第五章 質量檢驗
第十二條;原材料質量檢驗
(1)原材料進入廠區時,採購辦人員或倉庫保管人員應通知原材料檢驗人員或質管科長檢驗, 原材料檢驗員或質管科長根據《原材料驗收規範》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或驗證,形成記錄,並出具檢驗或驗證報告。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準入庫。
(2)對原材料的檢驗或驗證,按抽樣的方法進行,每批產品至少抽三件,樣本應具有代表性,包括不同規格(數量)的大、中、小三件。
(3)每批原材料均應有質量證明單,主要原材料通過抽樣的方法將產品送國家法定檢驗部門檢驗,每年不少於一次。
(4)因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或驗證的材料,由生技科申請,質管科審核,並在該產品上作出明確的標識,做好相應的記錄后,由分管質量的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特殊放行。同時,質管科應立即檢驗或驗證。
第十三條;中間產品的檢驗
(1)互檢由下道工序檢驗上道工序,各工序對領用的原材料必須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2)操作工對所生產的產品實現自檢,自檢合格後由中間產品質檢員按檢驗規範進行檢驗,並作好標識和記錄,合格後方能轉入下道工序生產。
(3)未經檢驗的中間產品不能流轉到下道工序,確因生產需要,來不及檢驗的中間產品,由生產車間提出申請,質管科長批准,質檢員在產品上作出明確的標識,並做好記錄,方可例外轉序。
第十四條;成品的質量檢驗
(1)成品質檢員按照產品最終檢驗和試驗規範實現最終產品的檢驗和試驗,並作好記錄。
(2)當按照有關文件和標準要求進行的各項檢驗和試驗完成以後,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數據、記錄得到檢測中心主任或質管科長認可后,方可出具產品質量證明書和產品合格證。
(3)最終檢驗完成出具合格證后,由質檢員開具成品入庫單,檢測中心主任或質管科長與成品保管員核對好型號、規格、盤號、數量後方可入庫。
(4)成品電纜發貨前,成品保管員、發貨員核查並登記,經專人檢查並由質管科長簽字後方可裝車發貨。
第十五條;檢驗記錄
質管科應建立並保持採購產品、中間產品、成品的監視和測量記錄。記錄中應標明對產品放行負責的部門或人員。
第六章 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第十六條:原材料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1)採購原材料不符合採購計劃所要求的規格標準,不能提供製作過程中完整的質量記錄,均為不合格品。
(2)原材料不合格品由原材料檢驗員或質管科長負責判定,並填寫《不合格品處置單》,做好記錄。
(3)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不合格品不得入庫,應退回供方,如需暫存倉庫時,由原材料檢驗人員填寫《物資暫存報告單》交倉庫存放在指定區域,待處理。
第十七條;產品實現過程質量異常反應處理
(1)產品實現過程中,凡不符合工藝規程、驗收標準的要求,均為不合格品。
(2)工序在轉序前應由上、下道工序作業人員進行自檢和互檢,上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得轉入下一道工序。質檢員對作業人員自檢和互檢的合格產品實現專檢,專檢合格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與合格品嚴格分隔存放,並作出明顯標識。
(3)質檢員對不合格品應作好記錄,確定不合格品的範圍,不合格品發生的時間、班次、操作者。
(4)工序間發現的輕微不合格品處置由中間質檢員負責,並及時填寫《不合格品反饋單》,反饋到質管科和車間。對返工返修的產品及時安排人員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經檢驗符合要求方可轉入下道工序。保存好檢驗記錄。
(5)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相對造成的嚴重不合格品,由質管科組織生技科及所涉及人員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採取必要的糾正或糾正措施,並進行處置。
(6)產品實現過程中,不合格品處置分為返工、返修、讓步接受、降級使用及報廢。
(7)生技科根據不合格品的評審情況,督促生產車間進行返工或返修,使其符合規定要求或滿足預期用途。檢驗人員對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及時檢驗並形成記錄。
(8)對一般不合格而又不影響預期使用的不合格品可採取讓步接受的方式。對讓步接受的不合格品,工序間讓步接受由質管科長批准。
(9)對影響產品主要特性的不合格品,可以申請報廢。報廢的不合格品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批准。
第十八條;產品最終檢驗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1)最終檢驗時,要求產品過程中質量原始記錄齊全,產品的各項技術參數、性能指標符合公司認定的各項檢驗標準。當產品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作為不合格品處置。
(2)對產品最終檢驗不合格品進行標識,並由質管科組織生技科、車間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
(3)產品最終檢驗的不合格品處置分為:報廢、返工返修、讓步接受及降級使用。
(4)對報廢產品填寫《報廢審批表》;對返工返修產品,車間應安排人員進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經檢驗符合要求方可入庫,且保存好檢驗記錄。
(5)對讓步接受、降級使用的不合格品,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批准后,向顧客提出讓步申請,得到顧客同意,才可實施,並保存好記錄。
第七章 顧客投訴及處理
第十九條;顧客投訴及處理
(1)對於顧客反饋的市場方面的質量信息,營銷總公司、質管科應根據顧客投訴要求須在24小時內及時答覆、解決。有技術服務要求的及時安排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確保顧客滿意。
(2)如果反饋問題為產品已交付或使用時發現的不合格品,質管科對產品不合格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判斷不合格原因是否公司責任,所得結論需經顧客認可。
(3)調查結束,由質管科向總經理、生產技術副總經理、生技科提交調查報告。
(4)若不合格品非公司責任時,營銷公司負責人與顧客協商提供服務的方法、方式。
(5)若不合格品系公司責任時,由營銷公司代表公司向顧客致歉並代表公司根據合同對顧客進行賠償、退貨或換貨。
(6)處理工作完畢后,由總經理召集質管科、生技科、營銷總公司進行總結、分析,提出糾正或預防、改進措施。
第八章 質量檢查與改善
第二十條:體系過程檢查改進。總經理每年(12個月內)至少組織一次管理評審,質管科每年(12個月內)至少組織一次內審,以檢查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條:製造過程質量異常改進。質量管理科檢驗人員及時反饋不合格信息,填報不合格品反饋單和不合格品評審處置單。
第二十一條:生產車間、生產技術科接到"不合格品反饋單"后迅速組織查清原因,採取糾正/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質量管理科跟蹤驗證。
第二十二條:質量異常統計分析
(1)質量管理科檢驗人員每日填報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質量日報表經主管負責人核實后,原材料日報報質管科、採購辦各一份;半成品、成品質量日報報送分管生產技術、質量的副總經理、質量管理科、生產技術科、生產車間各一份以了解每日質量情況。
(2)質量管理科檢驗人員及時反饋不合格信息,填報不合格品反饋單和不合格品評審處置單報質量管理科、生產技術科、生產車間並由生產技術科、生產車間召集各機組針對主要異常項目、發生原因及措施檢查。
(3)各科室在每月25日前小結當月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以便改進。每月25日前由質量管理科統計分析彙報當月質量情況。
第九章 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第二十三條:質量管理是一個全員管理的過程,鼓勵各科室、車間、班組就產品質量、工藝革新、降本增效、現場管理等方面開展群眾性的質量管理小組活動,以推動質量改進工作。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實施與修本細則經總經理批准后實施,增補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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