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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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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檔案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文書檔案管理制度(一)

  1、文書立卷

  每年年初機關文書部門或業務部門首先要制訂出當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類目,根據案卷類目做好平時的文件收集、分類工作。在文件收集齊全的基礎上,將文件按以下特徵逐項分開。

  ①分年度。將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開。

  ②分級別。將文件按其作者之間的關係分成上級、同級、下級。對互相聯繫緊密的文件,如上級的批複、下級的請示應放在一起。

  ③分機構。將文件按其產生或承辦部門分開。

  ④分問題。將文件按其內容所反映的問題分開。

  ⑤分期限。根據《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將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開。

  在文書分類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文件各特徵(問題、作者、時間、地區、文件名稱、文件往來機關),分別組合成若干個案卷。擬寫案卷標題,簡明、確切地反映卷內文件的內容。案卷正式確定下來后,根據卷內文件時間、重要程序、問題、作者、地區、文件名稱、文書往來機關等具體情況系統排列。編寫卷內文件的頁號;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和備考表;拆除檔案文件上的金屬物,裝訂案卷;填寫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標題、卷內文件的起止年月、頁數、件數、保管期限、案卷編號等。

  2、檔案管理

  將檔案庫房的檔案櫃、架科學排列編號。保持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學習和掌握檔案保護技術。庫房要有防高溫、防潮、防盜、防光、防塵等安全設施,避免灰塵、有害氣體、微生物、蟲、鼠等對檔案的危害。

  3、檔案利用

  準備檢索工具。編製案卷目錄、全引目錄、專題文件目錄、資料卡片、檔案資料存放索引、彙編有關文件、參考資料等,並積極開展檔案史料的編研工作。查閱、借閱有關文件,需經秘書長批准;對摘抄、複製的檔案資料進行審核、登記,然後在摘抄、複印件上註明出外、時間。借閱檔案,應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薄《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以便存查。對借出的檔案資料要按時收回入庫。

  4、檔案統計

  建立檔案收進、移出登記簿。準確編製檔案工作情況統計年報,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5、檔案鑒定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檔案保管期限表,由檔案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的人員組成鑒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剔除沒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對歸檔文件確定其保管期限。對保管期限已經滿10年的檔案,移交市檔案館保存。對會議形成的資料、市政協大事記、常委會議記錄等也要立卷、歸檔、入館。

  文書檔案管理制度(二)

  一、中心公文的起草、簽發,不準用圓珠筆、鉛筆、紅色筆。

  二、以中心名義制發的所有公文,由擬稿人編寫發文稿紙,經分管領導或科負責人核稿簽字后,由中心主任簽發。

  三、中心檔案包括各種文字、圖表、簿冊、音像、磁盤、光盤等不同形式、不同載體的檔案材料。

  四、歸檔範圍是國家、省、市、區文件;中心領導參加上級會議帶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會議記錄、領導講話、工作總結、資料、照片、音像材料;中心制定的章程、制度、規定等文字材料;中心幹部檔案、幹部花名冊、幹部獎懲及調動等有關文字材料等內容。

  五、歸檔時間

  (一)文書檔案,各科應隨時形成;

  (二)會計檔案,由財務室整理編目並保存一年,在次年6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

  (三)聲像檔案,在聲像檔案形成后一個月內形成,當事人必須寫好材料說明后整理交檔案室;

  (四)外出開會、考察、學習等活動帶回的文件材料,按規定處理完畢后及時交檔案室。

  (五)各科檔案應於每年12月底歸檔完畢。

  六、歸檔要求

  (一)各科的文件材料,由該科負責收集齊全、完整造冊,年底交檔案室管理。

  (二)製作歸檔的文件材料,須用紙規格統一,字跡工整,且只能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修改、審批和簽名,以便保護檔案。

  (三)凡以中心名義發出的文件,必須保存原稿,並附正式文件1份。

  七、檔案室要建立檔案的登記、統計台帳,及時記載檔案的收進、移出等變動情況,每年核對、檢查一次,做到帳實相符。

  八、要保持檔案庫房的清潔、衛生、整齊,嚴禁在庫內吸煙、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對破損、褪變檔案,及時進行修復、搶救;對保管期滿的檔案,要按照規定辦理鑒定銷毀手續。

  十、要對室藏檔案劃定密級,對秘密以上檔案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借閱手續,未經中心領導同意不得借閱。

  十一、借閱檔案者,不得轉借、遺失、拆散或損毀檔案,不能在檔案原件上劃線、圈點、加註、勾抹、塗改、污損。未經批准,不得摘抄或複製檔案。

  十二、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編製銷毀清冊,寫出銷毀報告,報中心領導批准后銷毀。銷毀時,應指定二人以上工作人員監銷,並在銷毀冊上簽名。

  十三、凡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承辦部門均應按歸檔制度定期向檔案室移交,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否則按《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的有關條款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書檔案管理制度(三)

  1、我院各科室、部門須對收到的各類文書檔案及時登記,造冊、傳閱等須按我院收文處理流程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及時上架歸檔,避免檔案流失。

  2、每年六月前把上一年的文書檔案整理歸類,按水礦總醫院檔案歸類範圍和分類標準進行歸類並進行編目,整理完畢移交給黨政辦檔案室。

  3、黨政辦檔案室須對我院各科室、部門移交給的檔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認真填寫移交清單,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4、黨政辦檔案室對檔案進行歸檔,裝訂成冊,建全宗目錄等相關的檔案整理工作。

  5、我院的檔案不得隨意複製,須經黨政辦主任簽字認可才得以複製。

  6、凡涉保密文件概不對外查閱,須經分管院領導同意方可查閱。

  7、黨政辦檔案室的管理嚴格按照防火、防水、防盜、防蟲、防鼠、防塵進行管理。

  8、檔案人員應負責文件的收集、保管,並按期歸檔保證檔案的齊全和完整,違反者應給予批評、行政或經濟處罰。

  9、檔案遺失的人員處罰按《國家檔案法》規定執行。

  10、檔案人員每月對檔案管理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記錄。如有特殊情況立即檢查,發現問題向有關領導彙報,採取措施保護檔案的安全。

  11、檔案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交、銷毀,全宗和案卷數,利用情況等及時做好統計工作。

  12、檔案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材料的鑒定銷毀制度,維護檔案材料的完整與安全,未經鑒定和批准的檔案材料不得銷毀。

  13、檔案人員應積極創造條件研究並採用新的科學技術,使檔案管理逐步進入現代化、電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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