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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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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檔案管理制度 標籤:個人簡歷 三項制度

  個人檔案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更的的員工人事檔案妥善管理,的保守機密;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於高效、有序的檔案資料,特制定本檔案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

  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複印件、離職證明、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性、性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整理,並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將資料複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的材料要收集、整理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鑒別,材料的、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員工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垮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查、借閱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批准后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複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規定。

  2.5人力資源部查、借閱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

  3.1塗改、圈划、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擅自複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毀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非經同意銷毀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后銷毀。

  4.3經批准銷毀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核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登記》和將要銷毀的人事檔案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后,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個人檔案管理制度(二)

  為適應經濟社會地發展,滿足青年學生成長成才、就業創業的需要,我校把學生素質拓展和創新能力培養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舉措納入人才培養方案,視為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內容。為積極推動我系學生素質拓展和創新能力培養深入開展,提高我系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為更好的管理我系學生素質拓展檔案,特制定本規定。

  一、我系所有學生素拓檔案均由系團總支素拓部管理,只有素拓部學生幹部以及各班素拓認證小組才可使用,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翻看及借閱。若確實有需要,需翻看或借閱,須經系領導同意。

  二、各班素拓小組在借閱素拓檔案時必須經得素拓部負責人同意,並在相應的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後方可使用,否則一律不得使用。

  三、如在翻看或借閱檔案的過程中出現損壞、遺失等問題,系素拓部將追究相關人員的過失,並從重處罰。

  四、各班素拓認證小組在系素拓部的統一部署下,每隔一定時間歸一次檔,歸檔時間由素拓部決定。

  五、各級各部門在進行素拓檔案填時,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仔細、認真完成本項工作,凡出現徇私舞弊及出現重大失誤者,一律嚴肅處理。

  個人檔案管理制度(三)

  1、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事局接受。

  適合對象:比較適合準備在生源地範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

  優點:在生源地就業后辦理手續簡單點方便。

  缺點: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2、把檔案留在學校

  **年國家下發文件,允許畢業時尚未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戶口、檔案留校兩年。特落實工作單位后,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

  適合對象:適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優點:學校誠信度較高,代為保管戶口關係和檔案不收取額外費用。

  缺點:畢業生檔案留校只是延長了擇業期,與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係,涉及人事關係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3、把檔案轉至就業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適合對象:比較適合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

  優點:易於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缺點:由於畢業生與指導中心交流相對少,容易造成信息不暢。

  最後提醒學生,如果檔案自己拿着超過當地規定的一定期限就會變成死檔,需要到當地管理檔案處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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