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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件事_7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pp958

  我難忘的人和全班學生一樣,那就是馬鵬,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他比馬克思和恩格斯還好。

  時間是殘酷的,就在18天前他還坐在他的位置上,老天告訴我為啥害無辜的人,他們沒有錯,是天的錯,你知道嗎?上天你知道嗎?這會永遠留在57個未成年人的心,我永遠忘不了,永遠,永遠,馬鵬我們是朋友,不管前世還是來生,我們永遠是朋友,不是嗎?2009年6月24日,我和馬鵬在一起鬧秧歌,我累得不行了,看見他對我笑我就有精神了,我們是一排的,就從那一次,我就下定決心這個人一定是我的朋友。我要和他做朋友。

  以後日子裡,他排在我後面,一下課我累得不行躺在他桌子上,他呢,親切的捻我的臉。中午一看見建文就大聲的喊:“桿麵杖。”班杖氣的滿天火氣,最後讓了他。馬鵬和我親如兄弟,我十分想去捐錢,讓他家人不要傷心。我又不想捐,因為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他們一家人回來我永遠在心裡記住了馬鵬的樣子,我覺得我和馬鵬不是今生認識,而是前世就認識。我雖然現在差不多少傷心了,但在我心裡馬鵬還活着。

  雖然他壓死了但我們班保留着他的遺物不會丟失。說道遺物,我也有一個,那是一個紅領巾。他沒有拿紅領巾,我就大大方方的給他截了一節。這個遺物,我會好好保存,如果我老了,我還要把他交給我的子女,告訴他們這是馬鵬的遺物。

  時間如果可以倒流,我一定告訴他不要住了,快走,快走,時光老人,我十分想讓他活下來,他老實忠厚,世上沒有第二個這樣老實忠厚的人了。但是一切都變成了泡影,一切都成了記憶,他不會再回來了,他死了,他沒完成的願望,我們來幫他完成。馬鵬,我離不開你,你沒有死,一定會變成那顆最亮的星星。我想你一定成了星星,成了最亮的星星。

  這就是我那又難忘又可憐的朋友。

  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第二中學八年級六班初二: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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