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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件事_7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小景

在我童年的生活中,發生過很多事。有的隨着時光的匆匆流逝沉沒在我腦海里,有的模模糊糊,不過有一件事我至今記憶猶新。 

  那是夏日的一個上午,我和爸爸媽媽都在家裡,爸爸在床上看書,一邊看一邊用力扇着扇子,媽媽在整理房間,一邊幹活一邊用袖子擦頭上晶瑩的汗珠。我正在寫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因為天氣煩悶,爸爸說:“兒子呀!去商店買幾根雪糕吧!”說著遞給我5元錢。 

  我拿着錢去了商店。到了以後,我一看外屋沒有人,便喊了一聲:“有人嗎?”這時從裡屋走出了一位售貨員,“阿姨,我要買6根5角錢的雪糕。” 

  她打開了冰箱門對我說:“快點挑!這麼熱的天雪糕都化了。”我趕忙拿了6根,付了錢,她把錢包里的錢翻了又翻,給了我47元錢。 

  我回到家后把事情向爸爸說了一遍,爸爸的臉色變得很嚴肅,嚴厲的對我說:“趕快把多找的錢送回去,咱不能貪占別人錢財。”我拿着多找回來的錢走到了商店,對售貨員說:“您剛才……。”我剛想告訴她忽然一想,剛才她服務態度那麼不好,買雪糕都不讓我挑,我不甘心就這樣把錢給她,所以就轉移了話題,問問這個多少錢,問問那個多少錢,不知不覺中,爸爸已經站到了我的身後,“我不是讓你把錢還給人家嗎?你還了嗎?”爸爸生氣地對我說。“我……”我把錢掏了出來還給了售貨員,臨走時爸爸還向售貨員道了歉。回到家裡爸爸給我講了很多道理:錢雖然是個好東西,但它也是個害人的東西,它是要靠雙手去創造的,並不是這樣貪占而得來的,47元錢和一個人的人品比哪個更重要,要有辨別是非的觀念,更重要的是要有辨別榮辱的觀念。 

  爸爸的話使我受益匪淺,是我在人生旅途上的一個破折號,這件事讓我明白了做人首先要不貪不佔,並且要誠實,更要知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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