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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裡的宣判大會_10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1000字  編輯:小景

  角色介紹法官:老虎

  陪審團:分別是5隻狼狗

  原告甲:熊原告乙:小鳥

  原告丙:小溪原告丁:大樹

  原告戌:青蛙被告:人類

  場景:在一條小溪邊,一棵大樹下,森林裡的宣判大會開始了……

  (由於人類近年來對大自然為所欲為,不斷地、貪婪地向大自然索取,動植物們再也受不了了,於是便開了一個宣判大會。)

  法官:咳,下面是原告甲----熊上訴人類,先請他講一講上訴理由。

  原告甲:嗚嗚…人類活捉我們,說是什麼熊是珍稀動物,要提取我們膽,要我們的掌,難道他們真的不知道我們是瀕臨絕種的保護動物嗎?我們的許多兄弟姐妹都死於非命。

  法官:嗯,下一個是鳥,我們再聽聽她是怎麼說的吧。

  原告乙:大家好,我們本來是生活在藍天上的,可是由於人類的肆意捕殺,害得我父母雙亡。我們鳥類家族十分龐大,我們的祖先---始祖鳥還是恐龍的遠房親戚哩!看,我們的親戚啄木鳥能吃大樹中的害蟲,一天能消滅上百條呢;一隻貓頭鷹一年之內便能消滅1900隻老鼠以及幾千隻蝗蟲、金龜子……可見,大多數鳥兒都對人類做出了功不可沒的貢獻。但近年來,人們要捕殺我們,張網投毒,火槍大炮,凡是能捉到我們的法子都用上了。唉,真不知人類是怎麼想的。

  原告丙:我從前是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魚兒們在我的懷抱中嬉戲,夏天,孩子們到我這兒游泳。可現在,一些廠家排出的污水沒有經過處理就直接排到我身上,一些居民用戶把生活垃圾倒我身上,導致塑料袋到處飄,魚兒死的死,逃的逃,走過的人都捂着鼻子,說我是醜八怪。

  原告丁:我們是大樹。要知道,我們能吸收空氣的二氧化碳,釋放出新鮮的空氣;我們的根能牢牢抓住泥土,避免了山洪暴發。可人類對我們並不友好,濫砍濫伐,動物們無家可歸,可他們卻悠閑地坐在木椅上。難道人類不懂“十年樹木”的道理嗎?

  原告戌:我是一隻青蛙。我們一直是保護莊稼的能手,能吃害蟲。可人們忘恩負義,捉我們吃,我還是經過死裡逃生的呢!

  (動物們還沒等法官說話,原告們已經爭先恐後地訴說了。)

  法官:陪審團,你們認為怎麼樣?

  陪審團:我們覺得人類罪名應成立。

  法官:嗯。根據森林法有關規定,人類沒有權利去控制大自然中成員。因此,我們一審判決:人類罪名成立,他們都在劫難逃!

  後記:長期以來,人類以地球的主人、自然征服者自居,忽視了其它物種和自然界萬事萬物的內在價值。人類和自然的萬物都是休戚相關的,它們和人類共同擁有地球家園。人類只有善待生物、善待地球才能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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