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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之戀_22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2200字  編輯:小景

魔幻之戀 文:晨星 

  關於這篇文章的題目,我想了很長時間。 

  後來我想,用這麼美麗的命題來修飾我的回憶性文字實在是很不合適,而且真正涉及我的魔幻喜好的文字實在有限。無關愛情,無關生死,有的只是我的一段回憶罷了。 

  不過我想,其實,回憶也是美的。 

  我最早寫小說的時候應該是還在小學的時候,五年級或者六年級,我剛剛拿到市內的奧林匹克數學獎。但是有幾個習慣看小說看漫畫看青春雜誌卻沒有一點理性思維能力的傢伙很輕蔑的挑釁讓我有一點憤怒。 

  關於這件事,我的父母都不甚了解,至今依舊很是驚奇為何我會突然對那本長期以來被束之高閣的新華字典感興趣。我曾經對幾個兄弟提起過我對文字的初戀。他們都表示,因為這樣一個原因而去寫小說實在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動機不純,朋友給我這樣下定義。 

  最後我想,大家還是要尊重現實。 

  我不得不說我一直以來對於文字都沒有太多的天賦,沒有太多的熱愛,也沒有太多的激情。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揮之不去的,始終是我對文字的厭惡,對作文的憎恨。我總是不得不浪費很多童年快樂而珍貴的時光去費盡心機地完成一篇篇命題或非命題作文,矯揉造作,虛假做作。我的母親總是把我寫好的不超過四百字的文章認真改一遍,整理一遍,再讓我抄寫一遍,好讓我不至於因為作文而在班級里其他同學面前感到難堪。 

  這段經歷讓別人很疑惑,為什麼我如今可以寫出長篇大論的文章和上萬字的小說。其實我自己也很疑惑。 

  還有一點,上文提到,我寫東西最依靠的東西有三樣,紙、筆、字典。前兩樣東西大多數人都要用到。而字典,只能說明我的語文基礎確實很差,這樣大家也能理解為什麼我總是會寫很多錯別字,而且也沒有太多修飾性的文字。有人說那是一種文風。而文風是由於作者本身的條件作決定的。 

  其實我想,有些客觀的條件並不重要,只要你真的想把一件事做好,並且努力一點點,就真的能夠夢想成真。當然,這點的前提是,那必須是一件簡單而且現實的事情。 

  到現在我已經忘記了我所寫的處女作到底是個什麼樣子,底稿也早已遺失,散落天涯。 

  因此也就無從知曉若現在再回頭看那時的文字自己到底會有何感觸。或許幼稚,或許純真,或許根本就看不懂,都只是可能性而已。 

  有時候我想,還是找不到比較好,給人留下想象的空間。 

  然後我們來說魔幻。其實有很多朋友說,你應該去寫寫散文,陶冶情操,總是寫那種東西,眼神里的殺氣會很重,我們都好怕怕啊……這是他們對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 

  事實上,有不少朋友也領教過我的手段。我在遊戲里砍人相當有一手。最輝煌的一次是不知在什麼遊戲的大賽里借了一個朋友的小號參賽。那本來是一個人見人欺的主兒,結果我上去狂砍了三百多號人,刷新服務器紀錄,登頂排行榜首。後來CS,魔獸也玩了點,不過水平稍低,有些東西是靠長期練出來的,不是一個新手上去就能殺幾百人的那樣級別……這說明現在的遊戲越來越講究技術性,遊戲性,操作性。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我很少有時間刻苦鑽研罷了。 

  說到遊戲,我不得不說自己大多數寫作靈感來自於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的魔幻小說,是嚴格遵循龍與地下城規則的,因為它太經典,我無法抗拒。或許它不僅僅是一個延續數十年的遊戲系列,而是早已經發展成了一種文化,關於古老的劍與魔法,關於神秘的迷宮和世界,關於自由的浪人與騎士。 

  我說過,自己喜歡西方的希臘神要多於東方的如來佛,喜歡騎士道要多於俠客情,喜歡城堡神殿要多於客棧小樓。這也許是一種崇洋媚外,但有一些外在因素永遠無法改變骨子裡的堅持,比如指責和鄙視。 

  還有另一點最重要的,我喜歡悲劇要遠勝於喜劇。這世界上真正的經典,都是悲劇。 

  因為我想,不完美的才值得人們去回味,去傷悲,去繼續努力地追求。 

  有人說我的文字是比較難懂的,雖然表面上很簡單,就是一群人打打殺殺,奪寶尋仇,而內底下卻交織着很多更深沉的東西,關於人生的感悟關於世界的滄桑關於少年的迷茫,和我所追求的快樂幸福,這才是真正值得他繼續看下去的動力,而不是純粹的情節和打鬥。 

  我只是微微笑笑,說如果每個人都這樣覺得,那我的作品可說是真正成功了。可惜,至今為止,我依然很不成功。 

  至於魔幻的背景只是我比較喜歡的方式罷了,沒有別的什麼原因。如果非要有的話,或者是……為了逃避現實吧。我對現實還很不成熟,無論如何,我始終只是一個乳臭未乾的准高中生而已。 

  而那些戰鬥情節,也不是全文的重點,或者是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或者是因為我覺得它是魔幻背景襯托下必不可少的一個組成部分,就像吃飯不能沒有嘴那樣,很常規。說實話,我這個人很缺少創新突破的精神。 

  現在這篇小說,我從初二開始寫起直到現在初三畢業還沒有寫完,花了我很多心血,曾經想過放棄,但是太可惜了,最終沒有下狠心。如今終於接近尾聲,或許也宣告着我初中生活的結束吧! 

  有些東西要過去的總要過去,誰也無法挽留,譬如我們青春時期懵懂而可笑的愛情。 

  我們無法預知未來會發生些什麼,我不是小說里的神。 

  也許,將來某年某月某日,你在某個城市的角落裡遇到我,我們都只是大千世界中最平凡的人罷了。 

  後記: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晨星正坐在去深圳的火車上。終於發現度假實在是一件相當無聊的事情,本來下決心要好好放鬆幾天,也沒有帶未完成的稿件出來,後來發現還是只能用寫字來打發時間。可惜火車還未到站,文字卻已到終點,就以此篇告慰已逝去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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