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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價值(教師手記之485)_1100字

分類:一年級作文  字數:1100字  編輯:得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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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告訴我們每個人生命的價值不一樣,死也有不同的,有的重於泰山,有的輕於鴻毛,關鍵是要看我們為什麼而死,如果是為正義事業而死、為人民而死、為國家而死,死得壯烈而自豪,令人敬佩,但倘若是為個人利益而死,甚或是因作惡而死,便死不得其所,死有餘辜了。

  以上當是兩種極端的生命,而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的生命,更多的是平凡的生命,早起而作、日落而息之類的,但有一些生命的價值卻似乎更顯得無足輕重又無關緊要了。當一個生命的價值用金錢來衡量它的時候,我們陡然發現這裡沒有公道。

  經常看到民工之死,他們的生命似乎是被當作工程的代價之一來計算的,也就是工程的成本之一。比如,造一幢大樓,開發商往往是有一個死幾個人的預算的,如果不死人,那就是他們賺了,如果死人,那是完全正常的。一次,媒體報道了一個民工被上面掉下來的鋼管砸死的事件,工程的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坦然地回答“我們自然會給他們一個交待的”、“我們會安排好的”,而死者的工友們反映,該工地早就呈現出了這樣的隱患,工人們也多次向負責人反映,他們卻無動於衷,而死了人後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負責人,但他們卻還是拖拖拉拉的,也不把事件當作一回事。至於後事,自然是花幾個錢就打發了,但要想高額索賠是不可能的,民工的生命就值那麼幾萬,被計入工程成本預算之內。

  生命的價值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我們很多人都明白,如果人死了,什麼東西都代替不了,再多的錢也換不回,特別是對於親人來說,那種痛是不能用言語、不能用物質來彌補和掩蓋的。或許人的差別真有那麼大,在賠付上面也是大相徑庭的,有的是根據一個人的年收入來賠付的,於是死一個白領賠付的錢可能就要幾十倍於死一個民工賠付的錢,如此生命的價值真讓人以為人在出生之前就有了貴賤之分,有如草芥之與牡丹相比了。

  在一次與朋友的聊天中,我們談到交強險的問題,他說這也就意味着肇事者可以殺人了,何故?君不聞“撞傷不如撞死”之說嗎?傷了的話你倒要被糾纏不清地賠這賠那,引來很多麻煩,而撞死的話,則可以只出點“血”就能將事抹了,既不用坐牢,也不用受刑,因為交通事故很正常嘛!這又是何道理?只是在為駕駛員肇事開脫,保個險就將別人的生命當作物品來買賣了,為什麼可以這樣呢?別人的生命可以用駕駛者自己的保險來償還的嗎?刑事責任里不是有無意殺人同樣判刑的嗎?為何交通事故就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呢?於是,我們知道了有人故意雇兇殺人,製造交通事故的假象,再賠錢了之。生命就以這些錢來做等價交換了!

  我們不能想像生命成長是何其艱難,每一個長大的生命都是自然界的奇迹,生命的消逝自然無法阻擋,但人類之間互相傾軋導致的生命缺損,是能用物質去彌補的嗎?我們呼喚尊重生命,更呼喚加大對輕視生命者的懲罰。

  (時20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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