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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託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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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託管合同 標籤:為人民服務

  3-3 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補交應付金額外,其拖欠的天數每天按應付金額的0.3%另付滯納金。

  第四條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有效期為 12 月,自第3-2規定的日期生效,至 年 月 日到期終止。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的,應另行續簽合同;如雙方不予續簽合同的,則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4-2 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雙方另以合同約定。

  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5-1-2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終止要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雙方認同本合同執行終止。乙方屆時將關閉服務。對於服務器託管,甲方應在合同終止后的三日內將其搬離機房,否則乙方有權進行處置並且對該服務器的丟失或者損壞不負任何責任。

  5-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可以關閉服務, 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5-5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責任限制

  6-1 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中斷,甲方均認同是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鑒於IDU機房內K30U防火牆為共享,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同機房的其他服務器若能正常訪問,甲方亦認同不屬於乙方違約。

  6-2 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6-3 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6-4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本合同款項總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7-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7-2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複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8-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大規模黑客攻擊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第九條 保密

  9-1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權利保留

  10-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第十一條 通知

  11-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11-2上款中的“實際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1-3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12-1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知識產權、法律適用、責任限制、補償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2-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電信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2-3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12-4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並且應當將本合同各條款及有關附件作為一個整體來理解和解釋。本合同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2-5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12-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併、名稱變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乙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但乙方應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益不會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

  12-7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2-8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本合同內容有不同之處,則以本合同的相關規定為準。

  12-9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乙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12-10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可轉移、許可給第三方,除非一方進行重組、合併或者名稱變更,但應通知另一方。

  12-1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業務聯繫人:   聯繫方法:

  甲方技術聯繫人:   聯繫方法:

  甲方財務聯繫人:   聯繫方法:

  服務器託管合同(二)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郵編:******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集團客戶中心

  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器託管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託管內容

  甲方在乙方IDC中心託管服務器 台,用於INTERNET信息發布。

  100M獨享服務器ip地址列表:

  100兆共享服務器ip地址列表:

  20兆獨享服務器ip地址列表:

  10兆獨享服務器ip地址列表:

  ***.***.***.**價格為****元/台/季度,其餘價格均為****元/台/季度

  乙方為甲方每台服務器提供24小時不間斷接在INTERNET上。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該託管服務器的產權屬於甲方。甲方應承擔其利用該服務器進行的經營等活動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2、甲方須對其所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承諾不得利用電信網絡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非法內容的信息。

  3、甲方必須遵守國家關於《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正式發布執行的其他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規違法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5、甲方必須具備並提供通信管理局發放的備案電子驗證標識和備案編號,否則一經查出未備案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甲方服務器全天24小時不間斷信息服務,並提供1個合法IP地址作信息服務使用。

  2、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IDC客戶工作區及KVM系統,方便甲方到乙方的IDC維護和應用系統和軟件的安裝。

  3、遇國家或乙方上級部門資費調整,乙方以“業務通知”的形式將資費標準送達甲方,續費時將根據標準調整對實際市場價格做相應調整。“業務通知”是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若甲方利用電信網絡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非法內容的信息,乙方將中斷甲方的通信服務並擁有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權利。

  5、若甲方利用電信網絡提供垃圾郵件服務(包括發送垃圾郵件或開通垃圾郵件廣告所指向網站),乙方有權暫停或中斷甲方的通信服務,並擁有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權利。

  三、託管費用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銀行轉帳支票。

  開戶銀行:建行北部***支行

  帳號:***********

  戶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其中***.***.***.***價格為****元/台/季度,其餘價格均為****元/台/季度

  2、合同年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四、服務質量及安全措施

  乙方對甲方提供長期的技術支持,並提供在IDC機房的24小時值守服務和諮詢。

  乙方將甲方服務器放在增值服務區,免費為甲方提供硬件防火牆、網絡入侵監測、漏洞掃描等安全保障服務。

  乙方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升級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戶網站訪問速度下降,均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責任。鑒於計算機、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問題、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以及由於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通訊線路、網絡、系統及服務器發生故障時,有可能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乙方將及時處理問題,但不承擔由此給用戶帶來的任何直接、間接的損害。乙方不保證本類產品服務不會中斷,對服務的可靠性、速度、出錯的發生都不作擔保。

  如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網絡線路故障或網絡設備損壞等乙方主要原因造成甲方互聯網接入服務中斷,每月中斷時間在超過1%,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保密條款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而得知的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如果未按時付款,乙方有權中斷對甲方的通信服務並每日加收所欠費用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七、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八、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協議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15)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九、託管期限

  1、本協議確定的託管期限為壹年,自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

  2、在服務器託管期間,任何一方都無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若一方提前終止託管服務,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對方。託管期限按實際服務期限計算。

  3、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協議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協議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於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十、附則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甲方填寫的與服務器託管相關的其他表格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友好協商后簽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集團客戶中心(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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