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游免責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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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游免責協議書
為了進一步規範自駕游活動(費用AA),豐富車友們的業餘生活,使每一個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與者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願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並自願 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本次青島自駕游是一個非註冊、非經營性的組織,沒有任何人員是專職工作人員。活動的發起、聯繫、組織都是熱心車友的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是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邀約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自駕游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己負責賠償,不牽扯參與活動邀約者和其他人員;
三、自駕游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自駕游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五、所有自駕游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自駕游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周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她)人報名或簽協議者,被代報名或被代簽字者參加活動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代簽字人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七、所有參與者對此次自駕游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願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八、所有參加活動者在出發前簽定本協議確認,從雙鴨山出發時2014年6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動結束時(車隊到達雙鴨山)本協議終止。
九、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1、自願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自願拼(搭)乘駕車人車輛、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完成活動過程;
2、車輛行駛過程中,不得干擾駕車人駕駛車輛並有義務提請駕車人不得酒後駕車或身體不適時駕車;
3、自願分攤活動中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生交通事故后,協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6、若在自駕游過程中,發生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除從第三方或保險公司取得的賠償外,搭車人放棄對駕車人的賠償請求,並配合駕車人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進行索償;
7、在該協議上籤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實姓名。
十、糾紛解決
駕車人與拼(搭)車人發生爭議應及時告知自發邀約活動的邀約者,由邀約者進行協調
本次活動的時間為2014年6月1日至本次活動截止(車隊到達雙鴨山)
同意以上全部內容才能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本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