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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計生扶貧專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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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計生扶貧專項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紮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X市發〔201X〕X號),全面完成衛生計生行業扶貧工作任務,大力提高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確保真扶貧、扶真貧,結合衛生計生行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以保障扶貧戶、扶貧低保戶、低保戶、"五保"戶等四種貧困戶享有基本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為目標,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堅戰,着力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努力提高貧困地區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二、目標任務

  從2015年起,大力實行衛生計生行業扶貧工作,通過5年的努力,建立起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使扶貧對象擁有基本醫療保障、享有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享有基本醫療服務,享受衛生計生扶貧政策,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地區間衛生資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狀況差異明顯縮小,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基本解決,貧困地區群眾健康水平達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主要措施

  在貧困戶均等享有新農合參合和補償、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國家貧困地區先行先試惠民項目、計生利益導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等一系列衛生計生普惠政策紅利基礎上,制定特殊政策,實施專項扶貧。

  (一)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對貧困戶由政府出資為其購買合作醫療保險,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險保障,並逐步提高報銷比例,爭取三年內提高10%.

  (二)推開新農合大病保險。從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的新農合統籌縣(市、區)及獨立統籌開發區開展大病保險工作,實現全覆蓋。參合的貧困戶家庭成員在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時,起付線下降50%.

  (三)開展新農合二次補償。全市新農合統籌縣(市、區)及獨立統籌開發區,根據基金使用和結餘情況,在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本區域的新農合二次補償工作方案,對參合貧困戶家庭成員和大額醫療費用參合患者進行二次補償。

  (四)實行"先住院、后付費".參合貧困戶家庭成員在市內(駐市)公立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住院、后付費",憑戶口本、身份證、參合證、相關部門出具的貧困戶證明免繳住院押金。

  (五)實行住院零起付線。參合貧困戶家庭成員在縣級和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可報銷費用不設起付線,直接按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六)實施疾病應急救助。按照《關於印發<江西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X財社〔2014〕66號)文件規定,對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的貧困戶家庭成員所產生的急救費用,讓其享受疾病應急救助政策。

  (七)實施特殊計生利益導向政策。農村失獨家庭、獨生子女傷殘家庭中的貧困戶按照《X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意見》(X市府發〔2013〕4號)文件規定,享受計生建房補助、參加新農保補助及子女考上大學獎勵等政策。

  (八)建立"一對一"健康服務機制。鄉鎮(村)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機構對因病致貧的貧困戶進行分類管理,衛生計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實施"一對一"的醫療隨訪、慢病管理和康復指導等服務。

  (九)開展重大疾病商業補充保險。由縣(市、區)政府根據自身財力情況,自行出台由政府出資為參合貧困戶家庭成員購買重大疾病商業補充保險政策,通過商業保險使參合貧困戶家庭成員在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民政救助和商業補充保險等政策后,力爭個人自負費用不超過醫藥總費用的10%.

  (十)建設公有制規範達標的村衛生計生服務所。提取部分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為貧困村建設公有制規範達標的村衛生計生服務所,確保服務所有醫務人員,並試點鄉村一體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市衛生計生委統籌、縣(市、區)衛生計生委抓落實的衛生計生扶貧工作管理機制。市衛生計生委成立由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的扶貧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層衛生與葯政管理科,全面負責衛生計生扶貧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好5年規劃,把衛生計生扶貧列為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年初訂計劃、年中抓實施、年底做總結,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逐項抓好衛生計生扶貧措施的落實。

  (二)加大支持,政策傾斜。市衛生計生委各有關科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在確定衛生計生項目、安排專項資金、制訂專項規劃時,要充分考慮貧困村及所在鄉鎮衛生計生機構的特殊情況,努力做到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先行先試的政策和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國家針對貧困地區的衛生計生項目予以特殊支持。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及時研究和解決衛生計生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扶貧工作順利開展、全面推進。

  (三)強化管理,嚴格考核。市、縣衛生計生委主要負責人分別為市、縣衛生計生扶貧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市、縣衛生計生扶貧工作負總責。市、縣衛生計生委每季度研究扶貧工作1次以上,每年召開1次扶貧工作流動現場會。將衛生計生扶貧工作納入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對其實施單項考評,工作成效好的給予表彰,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報批評。市衛生計生委扶貧領導小組將加強指導、督促、檢查、考核,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專項督查等方式,確保扶貧工作不失誤、不耽誤,全面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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