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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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事故應急預案(一)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用電安全,防止、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儘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減少傷亡。根據《電力法》、《用電檢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領導小組應根據校園情況制定本校的觸電事故應急預案;決定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安排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及時控制和科學有效的處置校園內因觸電引發的各類不安全事件,確保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做到有條不紊、有序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護。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2、應急工作小組
(1)通訊聯絡組
職責: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第一時間通知應急領導小組,並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向110、119或供電部門報警,撥打120求救,並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隨時掌握和研究事故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傳達上級指示,上報事故情況。
(2)現場處置組
職責:事故發生時,按照應急小組的指令及時趕赴現場對傷者進行搶救,並採取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確保觸電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內對傷者進行有效搶救,措施得力,減少傷亡。
(3)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衛生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4)後勤保障組
職責:接到觸電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搶救物資、車輛、人員,第一時間奔赴事發現場,確保後勤保障有力。對發生觸電部位電路、設施及時維修。
(5)事故調查組
職責: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審核後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二、安全預防措施
1、校園應加強用電安全教育和預防觸電事故的宣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學生 、教職工進行防觸電及觸電急救常識的學習與培訓,增強全體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防護技能。
2、學校應安排專人負責電氣設備的日常檢查與維護,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有觸電隱患必須及時整改,確保用電設施設備安全運行。
3、校園內部如有施工,施工範圍內的用電必須規範,電線不得裸露,臨時架設的電路應符合安全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施工周圍應有明顯的防護措施,禁止學生和閑雜人員入內或在周邊活動,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4、現場處置負責人員必須具備防觸電專業知識,懂得觸電事故發生后如何進行搶救。
三、應急處置措施
1、事故發生時,首先發現的教師 應立即切斷電源或採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進行搶救,同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首先發現的學生應立即報告教師,由教師切斷電源,進行搶救,學生本人及周邊學生應立即撤離事故現場至安全地帶。
2、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啟動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同時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並在事發24小時內進行書面報告,事故結束時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發布解除預案指令。
3、搶救觸電者時,要避免在搶救時發生其它事故。(1)對於220/330V“低壓”觸電的搶救,要切斷電源或用絕緣工具切斷帶電導線。若一時無法切斷電源,可用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或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接觸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要預防觸電者解脫后摔倒受傷,如果觸電者有從高處跌下的危險,應採取防止下跌的安全措施。(2)對於高壓觸電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採用相應的緊急措施,以免發生新的事故。
4、立即就地進行搶救:⑴觸電者神智清醒,讓其就地休息。⑵觸電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應仰卧,周圍保持空氣流通,注意防寒保暖。⑶觸電者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維持血液循環;若呼吸、心臟全停,則兩種方法同時進行。⑷注意:現場搶救不能輕易中止,要堅持到醫務人員到場後接替搶救。
5、觸電事故發生后,安全保衛人員應立即在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搶救現場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員應當引導醫務人員快速進入事故現場。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待醫務人員將觸電者帶離現場赴醫院救治,事故調查和排險搶修工作完畢,現場已無事故隱患時,方可解除。
6、觸電事故處置完畢,事故調查組應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審核後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四、注意事項
1、觸電后的迅速施救、緊急救護是極為重要的。觸電后最初1min開始救治,90%的得到良好的療效;經過6min之後再施行,僅僅有10%的療效。故此,觸電后即進行緊急救護是傷者得救的關鍵。
2、如觸電事故引發人員傷害,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針對情況啟動相關預案。
3、實行責任追究。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在事發應急過程中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安排釀成嚴重後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着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二)
1、現場急救原則:
1、迅速:施救者要迅速將觸電者移到安全的地方進行施救。
2、就地:要爭取時間,在現場(安全地方)就地搶救觸電者。
3、準確:搶救的方法和施救的動作要正確。
4、堅持:急救必須堅持到底,直至醫務人員判定觸電者已經死亡,才能停止搶救。
2、現場急救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或用不導電物體如乾燥的木棍、竹棒或干布等物使傷員儘快脫離電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觸觸電傷員,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
2、當傷員脫離電源后,應立即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3、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循環,搶救一定要堅持到底一直到醫護人員到達。
3、搶救及時並堅持救護是非常重要的。對觸電人(除傷情轉輕者外)都應進行現場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切不能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觸電人當時已經沒有呼吸或心跳,便擅自判定傷員為死亡,繼而放棄搶救。應注意,除傷員已有明顯的外傷死亡癥狀(如頭顱摔開等)外,通常只有醫生才有權做出傷員死亡的診斷。
4、觸電急救的基本原則是,應在現場對症地採取積極措施堡觸電者生命,並使其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應遵循迅速(脫離電源)、就地(進行搶救)、準確(姿勢)、堅持(搶救)的“八字原則。”同時應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尤其是對於觸電後果嚴重的人員,急救成功的必要條件是動作要迅速,操作要正確。任何遲疑拖延和操作錯誤都會導致觸電者傷情加重或造成死亡。此外,急救過程中要認真觀察觸電人的全身情況,以防止傷情惡化。
5、電氣 工作人員,尤其是現場人員都應定期進行安技培訓,學會並能熟練地施行正確的觸電緊急救護方法。包括:解脫電源的方法、心肺復蘇法、各種外傷(止血與包紮)的處理法,以及搬運轉移傷員的方法等。
6、解救觸電者脫離電源的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它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
7、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安全注意事項:
救護人不得採用金屬和其它潮濕的物品作為救護工具。
在未採取任何絕緣措施前,救護人員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衣服。
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最好用一隻手操作,以防再次發生觸電。
當觸電者站立或位於高處時,應採取措施防止脫離電源后觸電者的摔跌或墜落。
夜晚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后的事故照明或臨時照明,以利救護。
8、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的具體方法:
觸電者若是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刀閘,撥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乾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不導電的東西觸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衣物等包起後去拉觸電者,或者站在絕緣墊與干木板上去拉,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低壓觸電時,如果電流通過觸電者入地,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干木板塞進其身下,使觸電者與地面隔開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電線時要逐相一根一根地剪,並儘可能站在絕緣物或干木板上)。
觸電者若是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用絕緣棒)去解脫觸電者(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如果觸電發生在桿塔上,若是低壓線路,凡能切斷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不能立即切斷時,救護人員應迅速登桿(束好安全帶),用帶絕緣膠柄的鋼絲鉗或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如系高壓線路且又不可能迅速切斷電源時,可用拋掛鐵絲等金屬“短路線”辦法使電源開關跳閘。拋掛前要先將短路線一端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下線上,另一端系重物(拋擲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引起斷線危及人員安全)。
不論是高壓或低壓線路上發生的觸電,救護人員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均要預先注意防止發生高處墜落和再次觸及其它有電線路的可能。桿上或高處觸電者經急救脫離電源后,可採用如圖所示方法將其安全地放至地面或平台上。
若觸電者是觸及了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線,在未確證線路無電且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絕緣靴等)之前,救護人員不得接近斷線落地點範圍內,以防跨步電壓傷人(但可臨時將雙腳併攏蹦跳地接近觸電者)。在使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亦應迅速將其帶至外並立即開始緊急救護。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的情況下,方可在觸電者倒地現場就地立即進行對症救護。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三)
本方案為當觸電事件發生時應急響應的途徑,以保證及時採取積極的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最大限度地減輕所帶來的傷害。
一、成立應急小組,落實職能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在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最高負責人為現場的最高指揮人員,統一指揮與調度,最高指揮員應保持冷靜的頭腦,有序的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事故后報告事故經過。
3、職能組職責:
1.聯絡組:其任務是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通知公司,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電力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親人等。
2.搶險組:應積极參与緊急救護工作,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與調度,有救護經驗的人員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參加對傷員的救護,其他人員應保持現場的秩序,配合救護人員工作,並注意保護事故現場,事後配合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3.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調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如有上級、政府部門介入則配合調查。
4、維修組:對發生觸電事故的部位,及時隔離,設置警戒牌,及時維修。
二、應急小組地點和電話:
地點:唐海縣醫院新址
急救電話---120 火警----119 公安----110
三、觸電響應步驟:
1、立即報警。當接到發生觸電信息時,應確定事故的情節,並立即報告指揮系統,指揮小組啟動緊急預案。迅速報“120”搶救電話電話,並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2、觸電事故發生后,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現場有救護經驗的人員立即對傷員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DL-408-91附錄八或DL-409-91附錄六)中“緊急救護法——觸電急救”實施緊急救護。
3、現場的最高負責人作為現場的救護指揮員,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在現場的傷員得到急救的同時,立即使用手機或其他通訊設施拔打“120”電話,與救護中心聯繫,要求緊急救護,之後應打電話向公司質量安全辦公室、總經理及其他負責人報告,保護事故現場。
4、質量安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問清楚救護中心地點,與救護中心取得聯繫,落實後勤保障工作,確保傷員能立即得到救護,不因後勤不到位而影響急救;並向公司的總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事故調查處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程序規定,觸電事故發生情況報告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事故後分析原因,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價並改善預案。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小組要及時上報公司。
四、加強對安全用電管理,落實安全用電措施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與各作業班組、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用電責任合同書》,把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地分解到每個班組、個人,落實人人關注安全用電責任心。
2、嚴格貫徹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五、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事故后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並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觸電應急預案文件體系,加強安全用電應急預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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