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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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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標籤:安全知識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

  一、總則

  1、編織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織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後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必須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儘可能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採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主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並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信息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辯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繫。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儘可能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迹、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准后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發布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二)

  第一章綜合預案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 組織領導:組長 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成 員:職能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 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組長彙報。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着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 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安全專管員、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120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卧。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 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5. 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6. 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第二章專項應急預案

  1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企業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孫秀義

  安全專管員:翟樹林

  成員:王永波、趙樹文、翟生、韓立光、劉俊華

  2 企業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企業突發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

  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安

  事故造成1 人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3 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企業一把手負責制

  2、企業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組長

  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業本着“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企業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4 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 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企業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組長、消防大隊

  2.企業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 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 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 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組長、交警大隊、保險公司。

  2. 企業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 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應急處置方案

  為了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處置,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3事故報告程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組長彙報。

  1、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企業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企業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6、應急救援小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企業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7、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 灼傷;

  2. 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台、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 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4. 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5. 火災爆炸;

  6. 中毒、中暑;

  7. 車輛傷害;

  8. 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等。

  8、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 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 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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