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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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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應急預案(一)

  一、總則

  1、編織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織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 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後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必須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儘可能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採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主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並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信息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辯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繫。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儘可能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迹、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 法規 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准后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發布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事故應急預案(二)

  1 劇毒化學品基本情況

  概念:劇毒物品是指少量侵入肌體,短時間內即能致人、畜死亡或嚴重中毒的物質,急性毒性為:經口服半數致死量ID50≤50mg/kg;經皮膚接觸半數致死量LD50-≤200mg/ kg;經呼吸道吸人半數致死濃度LC50≤2ml/m 。我國現在規定335種劇毒化學品(2002版及補充和修正)。

  化工一廠現有xx個單位(xxx)XX種劇毒物品(液氯、XX)。

  劇毒物品既是化工生產不可缺少的原料和試劑,又是危害性極強的化學品。嚴密規範的管好用好劇毒物品,不給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機,防止劇毒物品出現失管、失控、失盜,減少中毒事故的發生,避免造成投毒案件。

  重大事故是指“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被盜,並給現場人員或公眾帶來嚴重危害,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2 報告與指令

  2.1報警

  當公司XXX部門由於劇毒物品引發的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被盜時,公司XXX部門相關人員應按照應急報告的程序向公司危險化學品(劇毒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電話XXXX)報告。

  2.2報告內容包括:

  2.2.1發生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

  2.2.2被盜的單位詳細地點、

  2.2.3現場傷亡人員數量、

  2.2.4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

  2.2.5事故現狀和其他相關情況。

  2.3公司危險化學品(劇毒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應按接報操作程序執行:

  2.3.1首先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

  2.3.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範圍等;

  2.3.3做好記錄;

  2.3.4通知救援隊伍;

  2.4發出應急救援指令

  公司危險化學品(劇毒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后,報告指揮長,指揮長批准后,立即公司應急總預案和本預案,發出應急救援指令。

  3 組織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分工

  劇毒化學品應急機構的結構形式採用矩陣制。

  3.1劇毒化學品現場應急指揮部

  3.1.1組成

  指揮: 總經理

  副指揮: 副總經理(負責交通、保衛、醫療、後勤、生活保障、宣傳)

  指揮人員:生產部部長、安全環保部部長、設備工程部部長、動力計量部部長、檢驗中心主任、保衛武裝部部長、培訓中心。

  3.1.2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的職責

  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劇毒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全面工作;

  指揮中心是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機構和指令的傳輸中心,由指揮、指揮人員、通訊人員組成。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為:

  a、分析由於劇毒物品引發的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被盜時的具體情況,確定救援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b、發生事故時,負責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向救援部門發出各種救援指令。

  c、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d、為救援提供物質保障及其他保障條件。

  e、負責內、外信息的接收和發布、向上級政府部門應急指揮中心彙報事故救援進展

  f、適時調整各救援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救援組織正常工作。

  g、向有關新聞機構發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3.2應急救援技術組

  由質量技術部、科技部、消防中隊、氣防站、職業病防治所的專家組成,其職責如下:

  a、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b、協助建立重大危險源、危險設施、化學毒物數據庫,向有關機構提供諮詢和應答

  c、為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為事故預案的制定提供技術支持。

  d、對編製人員進行培訓,負責諮詢和專業講座。

  e、對編製的事故預案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

  f、及時通報事故源的變化、新救援技術的發展情況,為預案的修訂提供依據

  3.3醫療救護組

  由培訓中心和XXXX醫院醫務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a、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b、轉運受傷人員過程的醫療監護。

  c、為現場救援人員提供醫療諮詢。

  d、對群眾做自救與互救的宣傳。

  3.4應急救援專業隊

  3.4.1設備工程部負責搶修被事故破壞的設備,動力計量部負責修復用電設施或敷設臨時線路,保證事故應急用電。

  3.4.2如發生火災,由安全環保部協助消防中隊及時撤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物質。

  3.5後勤保衛

  由保衛武裝部、經警中隊(XX人)組成,主要職責有:

  a、設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在重點路口設置崗哨,維持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

  b、進行人員疏散,保證人員安全撤離。

  c、保證交通路線暢通,調集搶險車輛,保障救災物資安全、順利到達目的地。

  4 應急救援行動

  應急救援行動是事故應急救援的中心任務,它關係到整個救援工作的成敗。當接到公司劇毒化學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命令后,各應急專業隊按照專業隊的應急方案進行救援行動。行動前應確定選擇哪種專業應急方案。

  應急救援行動包括:應急疏散、事故處置、現場救護、現場處置等。應急行動應遵循以下原則:

  4.1應急行動優先原則

  應急行動優先原則即公司員工和消防隊員的安全優先、防止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4.2應急處理程序化

  為了避免現場救援工作雜亂無章,可事先設計好不同類型的事故現場應急程序即專業應急方案。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

  a、人員迅速撤離、隔離。

  b、本品不會燃燒,但可助燃。切斷或隔離燃燒物,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c、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氣源。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

  d、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當發生有毒化學品泄漏時:

  a、人員迅速撤離污染區至上風處,並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時隔離150米,大泄漏時隔離450米。

  b、現場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應急處理,儘可能切斷泄漏源,搶救中毒者。搶修、搶救人員必須佩戴空氣(氧氣)呼吸器,穿全身橡膠防毒衣……

  c、消除方法:搶修中應利用現場機械通風設施和事故氯氣處理裝置等,降低現場氯氣濃度。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

  當發生有毒化學品被盜時:

  a、車間相關人員確認有毒化學品被盜時應按照應急報告的程序向劇毒化學品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XXX)報告。

  b、保衛武裝部及時趕到現場,安排武警保護現場。

  c、保衛武裝部負責與XX公安分局聯繫報案

  5 現場處置

  5.1現場救治

  現場處置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前的必要步驟,因為:第一,有些事故(如化學品泄漏事故)現場存在一定有毒有害物質,如不及時處置,擴散後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或造成其他長期的危害。第二,有些事故得到控制后,現場看起來已經沒有危險,但是如果不及時做好後期的繼續處置,有可能引發二次事故。第三,無論何種類型的事故,發生后都會對現場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不進行現場處置就無法恢復正常的生產或生活秩序。

  中毒的現場救治:

  對於發生的急性中毒,不論其毒物是否明確,應立即進行現場救治。現場救治一般包括:清除毒物、延緩毒物吸收等。

  a、吸入性中毒。立即使中毒者脫離中毒現場,給予吸氧或呼吸新鮮空氣,注意保暖,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和異物,保持呼吸道通暢。就醫。

  b、接觸性中毒。立即除去污染衣物,一般用消水沖洗體表,特別注意毛髮、指甲縫及皮膚褶皺處的沖洗。熱水可使體表血管擴張,促進毒物的吸收,應避免使用。有些毒物遇水能發生反應,加重損害,此時應先將毒物拭凈后再沖洗。對於腐蝕性毒物,要選擇相應的中和劑或解毒劑沖洗。若現場無此類藥物,對水溶性毒物可用水反覆沖洗,非水溶性毒物用無毒的物質沖洗。體表沖洗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就醫。

  c、食用性中毒。可採用催吐的方法,起到迅速清除毒物的作用。就醫。

  5.2現場處置的方法

  5.2.1布置事故現場警戒。接到報警,檢驗中心的相關人員要迅速向劇毒化學品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情況,同時根據現場情形,迅速劃出警戒保護區。如系毒氣、毒液泄漏事故,要迅速採取各種方法儘快消除毒源,積極搶救中毒人員。而現場的警戒區域要儘可能大一些,嚴禁一切非搶險車輛和人員進入警戒保護區,既為保護現場不受或免受破壞,又為防止造成無謂的人員傷亡。

  5.2.2迅速疏散現場職工及相鄰單位人員。在現場組織保護和搶救的同時,要採取一切可行的方法和手段,迅速動員和組織職工疏散到安全地帶,並指導職工用濕毛巾等一切防護設備加強自我保護,儘可能減少事故的危害。如疏散情形緊急,可動員或攔截一切運載工具迅速將事故區的職工撤離至安全地帶。

  5.2.3 對發生的劇毒物品被盜案件,應迅速派人趕赴現場,保護現場,通告公安部門組織現場勘查,及時破案,並積極尋找劇毒物品的下落,防止發生更大的危害。

  5.2.4抓住時機進行現場調查。在現場進行保護和搶險的同時,要抓住一切時機向在場職工、中毒者了解事故發生前後的氣味、感覺、病理狀態等情況,並根據應知劇毒品常識和中毒者的病狀,為現場的應急處置及時向調查勘查人員提供有關依據創造良好的條件。

  5.2.5科學判斷,籌措防毒器具。進入事故現場,如無防毒器具時,應立即報請指揮中心及安全環保部調運或採取臨時的防毒措施,切不可貿然闖入毒源中心,以免造成無謂的傷亡。

  6 關閉條件

  5.3.1 有毒有害化學品事故中受傷害人員現場救治工作結束

  5.3.2 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或處置完畢

  5.3.3 被盜的有毒有害化學品找到及處置回收完畢

  上述條件均達到,即可經應急指揮長批准后關閉本專項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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