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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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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一)

  1 總則

  1.1編製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長:***

  副 組 長:******** ******

  成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繫、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後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划。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註。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後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二)

  一、行人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后,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立即撥打122報警,並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等候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如行人被嚴重撞傷,應同時撥打120求助,同時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並採取初步的救護措施,如止血、包紮或固定;應注意保持傷者呼吸通暢,必要時須進行人工呼吸;

  2)遇到撞人後逃逸的情況,應及時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圍群眾攔住肇事者;

  3)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傷者很可能會脊椎骨折,不要翻動病人;

  2、預防措施

  1)行人須在馬路右邊的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則要在靠右側的路邊行走;

  2)穿越車行道,須走斑馬線,禁止追逐、猛跑;

  3)行走時,思想要集中,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停留,不得進入快速路;

  4)行人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5)學齡前兒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出行應有人帶領;

  6)嚴禁在機動車道上兜售物品、賣報紙、散發小廣告等;

  7)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二、非機動車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非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事故后,應及時了解傷者的傷勢,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報警。如傷勢較重,在徵得傷者同意的情況下,應迅速求助他人將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2)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后,在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迅速報警,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如當事人受傷較重,應求助其他人員,並撥打120求助;

  3)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后,非機動車駕駛人應記下肇事車的車牌號,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如傷勢較重,應及時到醫院治療;

  2、預防措施

  1)騎自行車時,不要搶行、猛拐、爭道,不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打鬧;

  2)嚴格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過人行橫道時,要注意避讓行人,遇停車等信號時,不要越過停車線,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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