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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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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標籤:幹部作風 社會實踐 教育的智慧 愛的教育 三生教育

  “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強化整體戰鬥力,彰顯政法幹警在黨的十八大安全保衛中履職盡責和執法為民的良好作風和形象,根據縣委政法委《關於在全縣政法系統開展“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實際,縣司法局決定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在司法行政系統開展“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從強化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紀律作風入手,着力解決影響司法行政隊伍形象和“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廣大幹警中形成鬥志煥發、主動履職、拼搏奉獻的濃厚氛圍,使全系統廣大幹警真正做到宗旨觀念有新增強、嚴格公正執法取得新成效、管理服務工作上新水平、社會治安面貌有新變化、群眾滿意度有新提高,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活動內容

  這次“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業務能力建設、紀律作風建設為主要內容,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1)執法為民思想不牢,權錢交易問題。部分幹警大局意識淡薄,群眾觀念不強,考慮部門和個人利益多,漠視群眾疾苦,對待群眾態度“冷、橫、硬”,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有的對待當事人執法手段簡單粗暴,傷害群眾感情,甚至冷嘲熱諷。主要包括:辦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私自接受當事人宴請、錢物,吃拿卡要。突出表現在公證審查、律師管理環節等環節。

  (2)法治理念薄弱,存有特權思想問題。有的幹警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和是非觀念,超範圍、超權限執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主要表現在:不顧辦案紀律,隨意使用、佔有涉案款物;着警服、乘警車隨意出入飯店、歌廳等娛樂場所;濫用罰款權,罰款收入不如實入賬、以罰代管等問題。

  (3)依法行政質量不高,幹警素質亟需提高問題。個別領導幹部責任心不強,辦事不負責任、馬虎草率,對主管的工作不上心,不當回事,結果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少數幹警文化水平較低,業務素質不高,辦事不認真、不公正、不嚴格。

  (4)行業監管不到位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幹警監管不到位,失之於軟、失之於寬。

  (5)廉潔自律意識差,組織紀律鬆弛問題。有的幹警組織性、紀律性不強,私慾膨脹,違法亂紀,為賭博創造條件和提供保護,從中收取保護費;有的參與特種行業的經營,充當非法經營的保護傘。有的幹警紀律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遵守工作紀律,在職不在崗,在崗不在狀態等。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根據市、縣統一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統開展“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10月29日—11月5日)

  動員部署要“開好兩個會議、制定好一個方案”。“開好兩個會議”,即:一是召開黨委(黨組)會議,組織學習省委政法委《關於在黨的十八大安全保衛工作中錘鍊作風檢驗隊伍加強政法隊伍教育管理的通知》、市委政法委《關於在全市政法系統開展“學通知、轉作風、強紀律、執法為民、履職盡責”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和縣委政法委《關於在全縣政法系統開展“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和講話精神,增強抓好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使命感,對教育實踐活動進行認真研究,詳細謀划。二是組織召開全體幹警動員會,對教育實踐活動進行安排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幹警參與活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制定一個方案”就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做到有目標、有措施。

  2、自查自糾階段(11月6日—11月25日)

  要從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查擺出的問題中,從社會各界的情況反饋中,找准影響隊伍形象的突出問題,逐一建立台賬,並上報。要採取“五個一”措施多方面徵求意見、查找問題;一是開展一次問卷調查。發放問卷調查表,向機關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個體工商戶、離退休幹部、群眾代表徵求對司法行政系統、司法行政幹警的意見和建議;二是開通一部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聽、記錄、傳送,及時完整地把群眾的意見收集上來,反饋到局“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開展一次卷宗評查。要對2010年以來辦理的各類卷宗進行一次評查,特別是對公證卷宗、人民調解卷宗、法律援助卷宗和社區矯正卷宗進行一次“回頭看”,從中發現違法違紀問題;四是召開一次座談會。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幹部、群眾代表參加,面對面地聽取各界的意見。五是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全體司法行政幹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深入查擺問題,努力把問題找准、挖透。

  3、集中整改階段(11月26日—12月10日)

  針對查找出的問題,按單位、科室、個人三個層面逐一分類,分析原因,撰寫剖析材料,明確整改方向,逐級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實行定領導、定人員、定責任的辦法,在本階段加以整改,並就整改問題、優化服務做出明確承諾,確保整改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4、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日—12月15日)

  制定具體的考核驗收辦法,組織專門力量深入各科、所,按照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執法行為是否規範、工作質量是否提高、重點問題是否得到有效解決、突出問題整改是否見到成效、群眾滿意度是否提高等標準,進行檢查驗收。凡在檢查驗收中依舊存在執法不公、不嚴、不作為等違法違紀行為,群眾滿意度達不到70%以上的,要重新進行整改,並要查清事實,嚴肅追究科室有關人員的責任。

  5、總結表彰階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局“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狠抓正反兩方面典型,對活動開展好的科室和個人要總結經驗,示範引導;對落後科室和個人要進行督辦,分析原因、研究對策、督促限期解決。要注重抓源頭、打基礎、管長遠,努力形成有效防範和糾正幹部作風問題的制度體系。注重將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固化為制度,持續有效地開展下去,確保好作風、好紀律、好形象常態化。

  四、措施與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局成立“轉作風、強紀律、樹形象”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於建暢同志擔任組長,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李紫紅同志擔任。各科室、各基層司法所要把這次教育實踐活動列入重要日程,強力推進。

  2、加強宣傳,濃厚氛圍。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簡報等媒體加強宣傳,宣傳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為開展好活動,營造濃厚氛圍。

  3、注重環節,有機結合。此次作風整頓活動要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在工作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要立足於抓小,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提醒,正確解決。要經常排查隊伍中存在的思想紀律作風問題,定期分析隊伍現狀,對發現的傾向性問題,要立足於抓早,切實做到見微知著、防微杜漸。

  4、定期督導,確保效果。要加強對此次活動的督促檢查,深入到各科室、各司法所逐階段、逐項開展督導檢查,確保活動取得紮實效果。凡發現活動不深入、不紮實,應付差事、走過場,甚至頂風違紀違規者,一律一查到底,嚴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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