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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工商局中層幹部考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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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工商局中層幹部考核管理辦法 標籤:學生幹部 幹部作風 班幹部選拔 班幹部 科級幹部

  為進一步加強全系統中層幹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幹部考核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促進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的要求,建立全局領導幹部量化考核評價體系。通過考核,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激發乾部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樹立憑實績用幹部的正確導向,不斷提高中層領導幹部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建設一支精幹高效、作風優良的領導幹部隊伍,促進全局各項重大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考核原則

  (一)幹部考核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為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幹部標準。

  (二)幹部考核要建立多角度、多方法、多層次的全方位立體考核,自我考核、領導考核、同級考核、下級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機制。

  (三)幹部考核工作要堅持嚴肅、嚴格的原則,避免考核工作走過場、流於形式。

  (四)堅持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鈎、獎罰分明的原則。認真兌現獎懲,憑實績選用幹部,以調動幹部的積極性。

  三、考核對象

  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局、各基層工商所副股級以上幹部。由市工商局管理的副科級幹部參照本方案考核,局黨委書面向市局報告考核結果,並建議市局進行相應調整。

  四、考核內容

  (一)德。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現、個人品德、組織觀念及遵紀守法情況。主要包括①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政策;②與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③認真執行黨委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④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團結同志,能夠起到帶頭作用,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二)能。主要是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①有較強的協調能力,為本單位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②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充分調動本單位人員積極性,無不團結行為發生;③有較強的操作能力,能使用計算機辦理業務或網絡辦公;④有較強的業務能力,熟練運用業務法規辦理案件、監管執法。

  (三)勤。主要是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出勤情況。①工作作風紮實,對各項工作任務一件一件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實。②有艱苦創業精神,有較強的責任感,想事業、幹事業、干好事業。③有較強的敬業奉獻意識,恪盡職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旗幟鮮明地支持幹事者,鼓勵幹事者,教育無為者。④有堅定的集體榮譽感和不甘落後的爭先創優意識。

  (四)績。主要是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和業績。①無票據丟失、財物被盜、人員傷亡、車輛事故、酒後駕車等安全事故;②內部管理制度規範,落實嚴格,請銷假無虛報漏報行為;③信息化網絡運行正常,運用各系統辦理業務,數據錄入規範;④市場監管到位,有照率95%以上,亮照率95%以上;⑤執收執罰到位,完成收費計劃,年辦理案件 起以上,罰沒款 萬元以上;⑥食品、農資市場監管到位,無危害群眾健康或被媒體暴光事件發生;⑦服務企業熱情周到,無被投訴、舉報行為。

  (五)廉。主要是以身作則,正確行使手中權力,始終做到清正廉潔,自覺與各種腐敗現象作鬥爭的情況。①嚴格落實“五項禁令”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②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每月公示一次;③無三亂行為,無吃拿卡要報等不廉潔行為。

  五、考核步驟

  (一)個人自評。每半年和年底,領導幹部對照本單位確定的量化考核工作目標任務和完成任務情況,對自己所負責的各項工作分別進行自評,形成局面報告,上交考核領導小組。

  (二)組織考評。年底,由縣量化考評辦牽頭,組織年度量化考察組,對被考核單位及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具體程序如下:

  ①被考察對象書面述職。述職的主要內容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德、能、勤、績、廉情況,領導幹部在完成年度目標過程中自己所起的作用,包括工作思路、參與決策和組織實施所取得的實績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②組織群眾測評。在被考核對象述職大會上,採取無記名方式,由考察組組織被考核單位與會人員對領導幹部的工作進行測評,並給予打分。

  ③考察談話。考核小組與被考核對象所在單位部分幹部群眾進行談話,走訪轄區內的監管服務對象,聽取他們對領導幹部完成工作實績情況的意見,重點考察實績情況介紹是否與實績總結相一致。

  六、考核結果

  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根據工作實績量化考核得分情況,確定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

  (一)優秀等次(90分以上):年度工作目標完成良好,反映鄉鎮經濟實力或縣直部門重點工作指標好於上年,其它各項事業或工作有明顯成效。

  (二)稱職等次(75分—90分):年度工作目標能夠完成,部分指標好於上年,其它各項事業或工作有比較明顯成效。

  (三)基本稱職等次(60分—75分):年度工作目標基本完成,各項工作指標成效一般。

  (四)不稱職等次(60分以下):年度工作目標完成不好,在沒有其它特殊因素的情況下,有的指標明顯後退,其它各項事業或工作成效較差。

  七、建立檔案

  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量化考核檔案,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工作實績進行跟蹤了解。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並將量化考核結果填入個人檔案中,作為平時考核的成績。年終考核工作結束后,由局考核小組對考核全過程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實績數據等有關材料進行整理,統一歸入幹部實績檔案中,以備幹部調整之用。

  八、獎懲措施

  (一)量化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主要依據。量化考核結果不達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二)把年度綜合量化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考核得分達不到90分以上的不能晉陞職務。

  (三)經考核結果認定為基本稱職的,由組織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對於連續兩年被評為基本稱職的,予以調整。

  (四)經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降職、調整工作;對於不服從組織安排或表現不好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本《辦法》由局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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