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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寵物飼養管理辦法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社區寵物飼養管理辦法(一)

  為加強侯堡社區各小區寵物飼養管理,保障小區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侯堡社區各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對飼養寵物實行嚴格限養、嚴格管理、禁限結合的原則。

  二、嚴格執行飼養寵物登記制度,養寵物居民需帶兩張寵物彩色照片及本人相關信息到小區進行登記。

  三、區內只允許養小型觀賞犬等寵物,必須圈(栓)養,嚴禁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35厘米的犬種、雞、鴨、羊、猴等動物。

  四、飼養小鳥、鴿子的居民,要嚴格限量限地,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居民寵物要定期到地方畜牧獸醫部門進行健康檢查,注射預防疫苗,持檢疫證到社區辦理登記,以後每年檢查一次。

  六、飼養寵物必須遵守下列事項:

  (1)不得攜寵物進入廣場及其它公共場所;

  (2)小型觀賞寵物戶外活動時,必須束寵物鏈(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並由成年人牽領,遛寵物時應當避開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3)禁止在小區草坪、綠地遛寵物。

  (4)寵物戶外排泄糞便,飼養人必須予以清除,不得影響居民出行;

  (5)養寵物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及休息,如有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七、由於養護寵物管理不妥,對他人身體、財物造成傷害的,飼養人必須賠償其相關損傷損失。

  八、有違反本寵物管理規定行為的,要記錄到不文明行為台賬本,同時將進行溫馨提示、約談、曝光,對屢教不改的交相關部門處理,直至該寵物脫離小區。

  九、遵守社區的其他相關規定。

  社區寵物飼養管理辦法(二)

  為美化、凈化小區居住環境,防止病疫傳播,保障業主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規定。

  一、飼養觀賞鳥、信鴿,不得佔用樓道、樓梯間、天台等共用地方,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環境。

  二、飼養犬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養犬許可"、"犬類免疫證"及號牌,嚴禁無證無牌及違反規定養犬,無證無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區。

  三、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為犬只佩帶市城管部門製作的號牌;

  系好犬鏈並由成人牽領、看管;

  及時清除犬只排出的糞便。

  四、住戶養犬不得妨礙他人,犬隻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時,個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犬只咬傷人時,飼養人應當立即帶傷者去附近衛生防疫機構或醫院治療注射狂犬病疫苗,並將傷人犬送市獸醫防疫部門或其授權的下屬獸醫防疫機構留醫觀察。受傷人的有關醫療費、交通費及誤工費由飼養人承擔。

  六、飼養人對病犬、傷犬、死犬應當妥善處置,禁止隨意遺棄或掩埋在小區內。

  七、小區內全體業主、住戶應遵守上述規定,歡迎廣大業主、住戶向市城管辦、街道辦事處、社區、物業服務中心舉報無證養犬的違規行為。

  請小區內飼養寵物的業主、住戶應及時到服務中心做好寵物登記,建立寵物檔案。

  寵物打疫苗聯繫電話:88169109(拱墅區) 88931525(西湖區)

  寵物辦證聯繫電話:85055663  城管打犬辦舉報電話:96315

  寵物擾民投訴電話:96310   社區投訴電話:88302886

  服務中心聯繫電話:

  一期:88966660(24小時) 88966661

  二期:88180006(24小時) 88099169

  萬家花城服務中心

  二O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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