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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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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標籤:電子工程師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一)

  1、負責公司所有工程項目的全面技術管理工作,建設單位總工程師工作職責。

  2、參與審定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並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參與招標文書中技術要求的審定工作。

  4、參與單項工程的地質勘測和設計管理工作(包括地勘、設計、圖紙會審等);

  5、負責檢查圖會審紀要內容的落實情況。

  6、深入施工現場,遵照有關施工規範,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安全的監督。重點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工程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檢查工程質量,把好工程質量關。

  7、負責向施工單位解釋施工圖中的有關技術問題,並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負責對工程重大變更提出決策性意見。

  8、全面負責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格工序控制,組織竣工驗收

  9、堅持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措施,定期向公司彙報工程進展情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二)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製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範、操作規程組織施工,並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製,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並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三)

  1、代理項目經理部發布技術信息,處理來自駐地監理工程師方面的技術信息。

  2、負責建立項目標準體系,協調技術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劃分的接口工作,檢查各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定期向經理報告項目質安體系運行情況。

  3、主持編製項目施工進度設計,並貫徹施行。

  4、領導質檢(質管)、測量、試驗、計量工作,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5、負責技術交底。

  6、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實施方案。

  7、審定測量部複測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8、認真執行“預防為止”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9、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10、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總結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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