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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賽決賽評分細則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pp958

演講賽決賽評分細則 標籤:奧巴馬開學演講

   一、評分方法

  1.採用10分制評分。

  2.評委打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出現同分,則精確到后三位,依此類推。

  3.評委打分匯總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二、評分標準

  1.內容(3分):要求主題鮮明,積極向上,結構合理,語言流暢。

  2.形象(2分):要求氣質高雅,服飾得體,舉止自然大方,體現新生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

  3.口才(4分):要求脫稿演講,普通話標準,語速適當,講究演講技巧,體現演講魅力。

  4.時限(1分):要求根據時限恰當設計演講時長,超過或者過於簡單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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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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