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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青春歌手大賽評分標準及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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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青春歌手大賽評分標準及比賽規則 標籤:潛規則 離婚潛規則

   評分標準:

  1、本次大賽為十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就是該選手最後的得分。

  2、評分內容包括5個項目:歌曲內容、音色音質、演唱技巧、儀錶儀態、綜合素質。

  a、歌曲內容滿分為1分,要求參賽曲目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無不健康畫面。

  b、音色音質滿分為4分,要求發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質感。

  c、演唱技巧滿分為3分,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音樂節奏感強,歌曲演唱完整。

  d、儀錶儀態滿分為1.5分,要求參賽選手着裝大方,符合學生的身份;儀態穩重,富有青年人的活力與朝氣。

  e、綜合素質滿分為0.5分,要求選手從所備題中選出一道,30秒內完成。

  比賽規則:

  1、所有參賽選手必須在比賽前30分鐘內到達比賽現場並簽到。

  2、凡遲到、請假或演唱不完整者一律按棄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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