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2012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

2012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2012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2012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

  1、“一把手”負總責制度。黨政“一把手”對本區域內的農民負擔監督工作負總責。部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目標責任制,各相關部門對本部門、本系統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負總責,切實抓好減輕農民負擔法規、規章和政策在本部門、本系統的貫徹落實。

  2、農民負擔預決算管理制度。堅持“上限控制、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制定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民主決策,逐級審批。

  3、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事則議、量力而議的原則和省、市、縣規定的對象、標準執行。不得將“一事一議”變為村集體的固定收入,不得超範圍、超標準。

  4、票據管理制度。堅持《農民負擔監督卡》、《專用票據》涉農收費公示等制度,憑證、憑卡、憑據收費。

  5、檢查和處理涉農負擔事件制度。實行涉農負擔信訪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接訪、登記、轉送和受理、處理、反饋程序。

  6、考核制度。將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列入鄉、村各有關部門的目標考核及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內容。

您正在瀏覽: 2012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
網友評論
2012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