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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社團評優評獎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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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社團評優評獎細則 標籤:大學生入黨 大學四年

  大學社團評優評獎細則

  為鼓勵社團健康發展,調動會員積極性,社團部每學年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評估,並組織開展優秀社團評比活動,對優秀社團、社團負責人和積極負責分子給予表彰獎勵。

  一、評比條件

  優秀社團:

  (一)組織制度健全,成員團結友愛,富有活力。

  (二)活動準備充分,組織過程嚴密,效果良好,宣傳工作抓得好。

  (三)積極配合社團各項活動,活動報賬及時清楚,活動后及時總結並報社團部。

  評分細則

  1、為社團部出謀獻策 +5

  2、會議考勤缺勤一次 -1——8

  3、學期報表弄虛作假 -2——4

  4、社團社員的名單(不詳細、模糊不清或未交) -2

  5、學期報表缺交或遲交 -3

  6、學期的活動總結和活動計劃缺交或遲交 -2——8

  7、自行解決活動經費問題 +8

  8、造假帳 -2

  9、在規定時間內,未將經費送交院團總支學生會 -3

  10、未經社團部同意而擅自向院團總支學生會領導申請經費 -3

  11、向社員亂收費現象 -8

  12、進行的對外活動 +4——6

  13、在校內組織舉辦除學術講座以外的各類活動 +4

  14、學術講座 +2——4

  15、社團之間交流合作(包括外院、系) +2——6

  16、主要負責人的產生未同社團部協商討論而直接指定 -5

  17、未經院團總支學生會同意擅自舉辦培訓班 -6

  18、未經院團總支學生會同意擅自進行對外交流活動並造成不良影響 -8

  19、積極配合校團委、學生會工作 +4——6

  20、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承擔院團總支學生會布置的工作任務 -6

  21、本社團的持續年限為準,一年加1分

  優秀會員:

  (一)積极參加協會活動,且表現突出的。

  (二)對章程修改提出建設性意見,並被採納的。

  (三)其他內容以各協會章程為準。

  (四)成績良好,本學年度無補考現象。

  (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評比。

  1、在院級及其以上各類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

  2、在院級及其以上各類重點刊物中發表學術性文章者

  3、為本協會及學院第二課堂活動爭取經費贊助者

  優秀社團負責人:

  1、認真組織本社團成員圓滿完成社團部和社團布置的各項任務,在各方面表現突出。

  2、在活動安排上,組織嚴密,宣傳及時,活動經費賬目清楚。

  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工作態度認真,能充分發揮本社團優勢,勇於創新,活動有特色,並在院內影響教大。

  4、所在社團為本年度優秀社團的負責人為當然優秀社團負責人。

  5、沒被評為優秀社團的,但責任人表現積極,工作認真,符合前三條的要求的負責人經過考核也有可參與評比。

  二、評選指標

  優秀社團:

  10個(含10個)社團以下評兩個。

  10個至15個(含15個)社團以下評四個。

  15個至20個(含20個)社團以下評五個。

  優秀會員:按各社團本年度招新人數的8%的比例評定。

  優秀社團負責人:視本年度優秀社團情況而定,一般不得超過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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