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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無艷

手機:M版  分類:愛情散文  編輯:得得9

  鍾無艷

  --清醒

  我以為我已經放下林奕了。

  卻原來他在我心裡根生蒂固好長時間。

  我從高一剛剛開始就喜歡上了林奕。他簡直符合了所有高中小女生對另一半的所有幻想:長相英俊,小麥皮膚,很高,愛說愛笑,熱愛運動,是學校籃球隊的隊員。他在和你說話時會把眼睛笑得眯起來,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嘴角的笑紋一圈漾過一圈,深不見底。

  這樣的男生當然招女孩子喜歡,沒多久慕名而來的各班的花痴女們雖說沒有誇張到擠破門,但也堪稱為一大奇觀。而我,作為他眾多仰慕者中的一個,我當時覺得我是最失敗的一個。我跟他有很多共同點,喜歡同一個歌手,愛聽同一類型的歌,喜歡自由,嚮往旅行,我跟他一起吃過飯,為他做過便當,織過一半的圍巾,這些外人看起來親密無間的舉動,只有我知道,這些都是被無情地打上“impossible”的標籤。

  如果你愛我,你會來找我,你會知道我,快不能活。

  我對他付出得越多,表現得就越露骨,而他的無動於衷,就越是在昭告着他與我之間分明的界限,聲明着我與他得各種不可能。再好的朋友,也終不是情人。

  若他愛我,他會在知道我們有共同愛好時驚喜地說真是知音吶,而不是歡呼雀躍真的假的好兄弟果然心有靈犀呢;若他愛我,他回在跟我吃飯時寵溺地看着我狼吞虎咽,而不是一聲不響地無視我糟糕的吃相跟我說笑話。

  他不愛我。

  因為故事的後來,他和她在一起了。

  林奕沒有對我說起過這件事,但我們彼此心照不宣。某一天我看見他與她一同成雙入對離開的背影,眼淚忍了很久,終究沒有掉下來。

  掉下來又如何呢?這麼微不足道的重量,就算落到地上,落到泥土裡,也開不出一朵花來。

  你不愛我時,我的眼淚便是廉價的,我的所有都是可有可無的。

  我剋制住自己,不再主動去上找他聊天,不再隨隨便便就在微博上@他,遇見他我也都面無表情地穿越而過。我的心在呼嘯,在撕裂,在絞痛。

  林奕,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就算是身為兄弟的我,也不適合出現在有她的間隙。我便如此倔強地離開他的生活。

  我跟植植說我放下他了,她說你放屁。

  其實我也不太相信,然而我必須強迫自己這麼相信着。

  在路上遇見了,我也從不與他打招呼,連眼睛也不跟隨着他;別人說起他的時候我就靜靜地聽着,才知道他最近去參加比賽了,退宿了,和她去哪兒約會了;別人問你們之前不是挺好的嗎這麼你都不知道這些,我說人家都有女朋友了我這麼好意思再去打擾他們花好月圓;我一遍一遍地看我們的聊天記錄,突然發現我丟失了好多東西。

  回不去了。

  我想他一定很莫名其妙吧,但他什麼也沒問什麼也沒說。除了不想問,也許他覺得這樣也好吧。至少對我們都好。

  他可以不用再擔心我的打擾,我也可以不用再害怕沉溺於他。

  只是我會難過的。

  當我看見他與她肩並肩,她的頭可以剛好靠在他得肩膀,他側過頭對她溫柔一笑的時候;當我低着頭用餘光看見他為她小心翼翼地呵護着杯里的熱牛奶,從我桌前掠過,只聽見他的校服衣料擦過我桌角的聲音的時候;當我偶然撞見他看不清感情色彩的眼的時候;當我不經意聽見他的近況的時候;當我路過我們一起吃飯的地方,感覺那兒散發的彷彿不是食物的香味,而是你身上的味道的時候。

  其實我是會難過的。

  為了不撞見他們的甜蜜,我必須算準時間在你們離開的時候再回到班裡,偶爾穿山越嶺望見他的座位。

  可望而不可即。

  忘記一個人最快的辦法就是開始一段新戀情。後來我戀愛了。

  其實說真的一開始我沒有抱着這個想法去談戀愛的,只是偶然和一個男孩聊得很好,後來我告白了,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我告訴植植的時候她問我:“你放下林奕了?”我點點頭。她又問:“你確定?”我遲疑地說:“可能吧。”突如其來的不確定讓我莫名地心慌。

  植植說,你要再補放下那小子你就死定了。

  我也這麼對自己說。

  一個學期飛過去了。我們要分班了。

  最後一天,林奕笑着坐在我旁邊對我說了一句話,說了什麼我沒有聽清楚,但我清楚地知道那一刻起我對林奕的芥蒂已經徹底解開了。

  我與那個男生也挺自然地分手了。原因太多,說不清道不明。

  但我感覺輕鬆了好多。放開了一個其實根本不喜歡的人,大概就是這樣輕鬆地心情了吧。

  有一天晚上我找林奕問件事,沒想到他會跟我聊那麼多。當然,我們很有默契地不去談那段突然冷掉的曾經。

  他說好開心啊你還記得我在幾班啊,我說當然了,小看了你在我心裡的位置了。你在我心裡一直是好朋友的位置。

  他發過來一個開心的表情。我縮進被窩裡聽一首歌,淚流滿面。

  “別想了別想了,我不會喜歡你。”

  跟植植講起這件事的時候,她說你根本還放不下林奕吧。我突然就沒出聲了,然後我對她說:“談不上放下不放下的,我就是覺得現在我兩這種狀態挺好的,真的,就像回到了當初他還沒有跟她在一起,我還充滿希望地暗戀他的那段日子。挺好。我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跟林奕不可能會在一起。以前現在以後,都不可能。你怎麼了?”

  “我有點想哭。”

  我不知道林奕有沒有聽說過鍾無艷的故事,電影里是這樣演的:春秋戰國時期,昏庸好色的齊宣王誤闖夜山,愛上了美麗的寨主鍾無艷,決定娶她為王后。然而當鍾無艷放棄了一切與他在一起,他卻愛上了別人,從此拋棄了鍾無艷一個人去尋歡作樂,鍾無艷為了夫君出生入死付出所有,但齊宣王只會在有事求助於她時才好言相向,故事的最後鍾無艷離開了齊宣王。謝安琪的歌里是這樣唱的:“無奈被你識穿這個念頭,得到好處的你明示不想失去絕世好友,沒有得你的允許,我都會愛下去,互相祝福心軟之際或者准我吻下去…”

  我覺得我就像鍾無艷。所有暗戀的人都像鍾無艷。

  我在寫這篇小說的時候妹妹在旁邊看着,我去喝水的時候她問我:“姐,你是不是還沒忘了林奕?”我說怎麼可能。她拉開我的抽屜,指着裡面的礦泉水瓶:“那你為什麼還留着它?”

  對啊,我也想問我的心,你為什麼還留着他?

  那瓶礦泉水,是第一次出去時,回去的路上林奕買給我的。

  我坐在床邊,翻歌詞本子的時候突然看見了一首以前聽過的歌,是李霄雲的《你看到的我是藍色的》,我跟着哼唱起來。第一個音起,我的眼眶就紅了。

  “你的嘴角,說話的時候有淺淺的笑,那道線條,像一個記號永遠都擦不掉,”

  我想起第一次遇見他,他笑起來,帽子下的臉,嘴角的笑紋一圈漾過一圈,深不可測。

  那一刻我就深深地跌進了他的湖。

  後記

  我跟植植說:

  你說得對,我放不下他。我也不想要自己這樣。可是既然沒辦法避免,那就算了吧,聽天由命吧。你放心,我絕不會破壞他們倆的感情,如果有一天他們分手了,我也不會和他在一起的。我喜歡他,你知道,我知道,從此就是一個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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