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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周末安全管理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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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周末安全管理責任書 標籤:安全知識 大學生入黨 學生幹部

  學生周末安全管理責任書

  周末和節假日,家長或監護人原則上應要求學生回家,確實不能回家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與學校簽訂學生周末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或監護人,在學生雙休、節假日期間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二、學生在校應遵規守紀,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不受不良思想的影響和誘惑。

  三、遵守學校紀律,服從周末值周值日及生活教師老師的管理,不私自出校,更不能翻牆出校。確須出校應履行請假手續,並按要求返校銷假。出校后不進舞廳、遊戲廳、網吧等各類學生不宜場所。出校后的所有安全責任概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負責。

  四、愛護公物,不玩弄拆卸電器、消防、供水、供氣及其它設施設備,不在未經許可的地方充電,如有違背損壞,加倍賠償,由此引發的觸電、溺水、窒息等傷亡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五、熱愛學校,熱愛集體,似校如家。愛護環境衛生,不亂扔亂吐。

  六、不看宣傳色情、兇殺、迷信的書刊、影像。

  七、不喝酒、不吸煙、不賭博、不打架、不偷盜。

  八、不爬高,不在施工場地等危險處遊玩,不在寢室教室等處追逐,冬季不在結冰溜滑處、夏季不在發水處玩耍。

  九、不在圍牆邊購校外食物,不亂飲暴食,注意飲食衛生。凡購買校外食物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後果自負。

  十、要有自我保護意識,遇事冷靜,發現社會不良現象要通過安全、合理、有效的途徑來解決,因私下解決造成的後果,自己承擔。

  十一、學生因違反學校規定或自己行為不當對本人和他人造成的傷害,責任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承擔。學生在校外或上、下學路上,節假日等出現的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十二、周末和節假日學生的監護職責應由家長或者其監護人履行,學校沒有監護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學生與家長周末自願留守學校,只要不是學校教職工的行為而導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都由學生與其家長或者監護人自行負責。

  十三、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擂鼓八一中學

  2013年9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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