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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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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礎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1、編製依據

  該施工方案編製的主要依據:招投標文件、設計圖紙、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部現行規範、規程及崑山市有關規程。主要規範、規程如下:

  建質《**(82號)》建築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GB50330-20**

  《建築與市政降水工程技術規範》(JGJ/T111-98)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建築施工手冊》(第四版)***年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

  《岩土工程手冊》建築工業出版社1995 年

  2、工程概況

  崑山環氧樹脂二期擴建工程位於崑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南東路889號——崑山聚酯纖維廠廠區內,南側緊鄰吳淞江,西側緊靠廠區道路經三路。本工程佔地面積為86331m2,含管橋共有17個單體項目,其中建築物14個,構築物3個,主要擬建物為:公用廠房(3F)、保養廢料場(1F)、成品倉庫(1F)、實桶區(1F)、灌桶區(1F)、製程區(5F)、灌島區(1F)、消防廢水收集池、泡沫室(1F)、氮氣廠房(1F)、原料預溶區(2F)、冷凍機房及熱煤鍋爐(4F)、冷卻水塔公用區、加工油墨製程區(4F)、鹽水製程區(4F)、堆鹽場(1F)、氧化設備區;建(構)築物佔地面積32690 m2,總建築面積52676 m2。

  本工程擬建物基礎普遍為淺基礎,開挖深度一般為1.5~2米,但消防廢水收集池基礎稍深,原地面標高為2.86~3.38米(吳淞標高),樁頂標高為0.1米(吳淞標高),推算開挖深度為2.96~3.48米。本工程土方開挖較簡單,將按如下規則進行開挖:淺基礎土方開挖將按1:0.3放坡+每邊60公分工作面進行開挖;深基礎土方開挖將按二級放坡開挖,坡比均為1:1,中部設1米寬平台,坑底每邊加1米的工作面。

  3、施工部署

  由於本工程佔地面積大,單體數量多,土方工程量相對較大(約60000KL),且工期緊迫。而樁基工程安排了3台樁機24小時連續作業,易形成流水施工和工作面的展開。根據業主要求的工期,為加快土建工作局面的打開,在土方開挖第一階段安排1台挖機,第二階段安排3台挖機,第三階段安排4~5台挖機配1台推土機進行開挖和回填。按照樁基施工順序,土方優先開挖部位應為公用廠房、成品倉庫:

  1)、按照打樁的工程量及施工順序,第一階段樁基完成順序應該為:公用廠房、成品倉庫、保養廢料場,故第一階段(預估打樁開始25天)採用1#挖機首先開挖公用廠房,接着開挖成品倉庫,其次開挖保養廢料場;

  2)、隨着打樁的繼續,工作面的展開,即進入挖土第二階段(預估打樁開始45天),此時增設2#挖機開挖消防廢水收集池、原料預溶區,1#挖機開挖實桶區、灌桶區、灌島區;

  3)、第三階段製程區基樁完成即進入全面開挖回填階段,1#、3#挖機首先開挖製程區,2#挖機開挖陸續開挖其它單體項目,同時增設1~2台挖機配推土機進行回填作業。

  土方開挖工作務必保證後續工序的正常展開,不得延誤工期。

  土方開挖總體部署和規劃見附圖《崑山環氧樹脂二期擴建工程土方開挖總體布置圖》。

  4、土方開挖方案

  4.1開挖邊線確定:

  首先,測量人員根據業主提供的控制點,定出本工程基坑軸線;然後按基底砼墊層外邊線每邊加工作面600L定出基坑開挖下口線,再按1:0.3放坡開挖;消防廢水收集池等稍深基坑採用二級放坡開挖,首先按二級放坡加中間平台寬度和坑底工作面寬度放出基坑開挖上口線,按照開挖邊線1:1放坡開挖至深基坑的中部,即1.60米處(吳淞標高),然後扣除1000mm寬的中間平台放出下一級邊坡開挖邊線,最後繼續按照開挖邊線1:1放坡開挖至坑底設計標高。在具體基坑開挖過程中結合開挖實際深度定出開挖上口線,並撒灰線標記開挖邊線及變坡位置。

  4.2開挖方法:

  1)、機械挖土,隨挖土隨修整邊坡。在開挖至距離坑底500 mm以內時,測量人員抄出500 mm水平線,在基槽底釘上水平標高小木樁,在基坑內抄若干個基準點,拉通線找平,預留300 mm土層人工清理。

  2)、機械開挖至最後一步時,測量人員隨即放出基礎承台線,由人工挖除300 mm預留土層,並清理整平,及時進行墊層的澆築,防止基底土水份蒸發損失,導致土體積膨脹。

  4.3開挖注意事項:

  1)、坑底及坡頂四周做好排水措施,在地面設置截水溝,基坑內設集水井,採用明排水的方法,沿坑底周圍開挖300W*300H排水溝,使水流入1000L*1000B*1000H集水井,用水泵排到業主要求的雨水沉砂池,最後排到雨水溝內。防止雨水及地下水浸泡基土,每日及雨天例行檢查土壁穩定情況,在確定安全情況下方可繼續工作。

  2)、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土工作,因樁頂高出基底200L,為保護樁基,坑底必須預留300L余土採用人工開挖。

  3)、機械開挖過程中以及停置和進出場應注意安全,隨時配合挖運土做好現場清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4.4異常情況處理:

  開挖過程中,施工人員要隨時注意觀察基坑土質變化及邊坡穩定情況,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

  (1)場內如有暗浜或軟弱夾層,應將於泥全部清除乾淨,用砂石分層夯實至設計標高;

  (2)開挖過程中如遇滑坡跡象,應立即暫停施工,報告業主並主動採取應急措施,在轉移工人的同時,將滑坡現場進行封鎖;測量人員根據滑坡跡象設置觀測點,以便觀測坡體平面及豎向位移,為應急措施提供重要的原始資料。

  4.5土方回填:

  1)回填土前應將基坑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乾淨,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底標高,將回落的鬆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乾淨。

  2)檢驗回填土的質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範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採用翻鬆,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採用預先洒水潤濕等措施。

  3)回填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 ~ 250 mm;人工打夯不大於200 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4)回填土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並且嚴禁採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的“水夯”法。

  5)深淺兩基槽回填時,應先填夯深基坑,填至淺基坑相同標高時,再與淺基礎一起填夯。如必須分別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 :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於1.0 m。

  6)回填房心及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道兩側填土夯實。並應由管道兩側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 m以上時,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採用哇式打夯機夯實。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回填細粒料。回填土每層填土夯實后,應按規範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干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后,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7)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後,應進行表面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剷平,凡低於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5、質量技術組織措施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負責人的質量保證體系。開工前組織全部進場人員學習施工方案,熟悉圖紙及地質狀況,對機械操作手進行技術交底,要求掌握施工的技術要點。每一道工序開工前,學習規範要求,精心施工。完工後,進行嚴格自檢,不合格者堅決返工,按國際ISO9002 認證標準與要求進行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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