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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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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一)

  結合冶金行業高溫、高壓設備密集,動力管線錯綜複雜,易燃、易爆物質分佈廣、使用多的特點,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GB18218-2000),開展了重大危險源的評估等工作,逐步建立符合首鋼特點的事故應急預案,對於提高城市安全度和奧運安全度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1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原則重大危險源加工、生產、處理、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的數量超過臨界量生產的裝置、設施或場所。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具有強大的破壞性,給社會、企業、家庭帶來重大危害。近年來國內外事故的教訓表明,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控制網絡,完善管理體系是有效防止重大工業事故、降低事故發生率的強有力舉措。首鋼地處首都,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因此在重大危險源的評估上主要採取了四個方面的方法:

  1.1 辨析導致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危險因素,找出這些因素存在的潛在原因。從所處地理位置、工程建設方案、工藝流程、裝置布置、主要設備和儀器、原材料以及產品的物理、化學特性等角度分析,力求最大限度地找出危險因素所在。

  1.2 依次評估這些危險因素誘發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後果,大致掌握致使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1.3 評估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發生事故引發的後果,儘可能的弄明白事故波及到的範圍、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影響等。

  1.4 檢查現有評價結果是否確保重大危險源的正常運行,否則進一步採取措施,降低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危險。

  按照上述原則,首鋼在開展重大危險源全面普查的基礎上,確定12項重大危險源,這些危險源主要涉及苯及其衍生物、高爐煤氣以及各類罐體等。

  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方法

  2.1 組織管理

  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上,首鋼實施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各專業部門按專業分工負責,崗位職工具體負責。

  (1) 行政一把手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上要組織人員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制定應急預案,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組織安排應急預案演習和事故救援演習等。

  (2) 生產、技術、機動、安全等部門按照分工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檢查和相關預案的演習等。

  (3) 崗位職工要清楚事故應急預案內容、工作職責、報告程序,要了解與重大危險源工作崗位有關的各種危險、危害因素以及可能發生的後果,向上級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嚴重問題等。

  2.2 安全檢查和管理

  (1) 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分四級進行檢查,公司按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廠每月對所負責的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應急預案熟知情況及相關管理情況等。

  (2) 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所在場所應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應與職工宿舍、休息室保護安全距離。

  2.3 事故應急救援

  (1) 應急救援組織由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領導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安全專業管理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技術部門、生產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行政衛生部門和工會應參與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生產或施工現場或其他生產經營場所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地方應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其中包括: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技術管理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工會以及應急救援所必需的水、電、腳手架等登高作業、機械設備操作等專業人員。

  (2) 建立應急救援檔案,其中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名單、救援救護基本技能學習和培訓活動記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目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記錄等。

  (3)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立值班室,並保證24h由管理人員值班。值班室明示本單位應急救援組織通訊聯繫的人員和電話等。

  (4) 事故報告程序: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DD現場值班室DD兼職應急救援人員DD單位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DD總公司有關部門。

  3 事故應急預案的編製實例

  焦化廠的苯、二甲苯、甲基苯生產貯存區是我公司的一個重大危險源。對這個重大危險源的事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3.1 事故預測

  (1) 誘發事故的主要條件是設備故障、雷電、靜電、外來火種、自然災害;

  (2) 發生事故的類型:火災;發生事故部位:①罐區;②蒸餾塔原料泵周圍;

  (3) 事故發生后將造成生產設備損壞、生產的癱瘓、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亡。

  3.2 應急救援的組成

  廠總指揮:廠長

  副指揮:生產廠長、設備廠長

  成員:生產科長和當班調度長、機動科長和點檢站、安保科長、廠辦公室

  成立車間領導小組:

  滅火總指揮:主任

  副指揮:生產副主任

  成員:工段長、當班值班長

  現場負責人:當班班長

  成員:精苯工段四班崗位職工

  3.3 滅火分工和事故應急對策

  (1) 一旦發生火情,發現人應立即拉響報警器或敲鐘,逐級彙報。

  (2) 發生火情報警后,由值班指定專人到精苯路口接車,同時派人打開西側兩大門,專人把守,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消防車到達后提供消防栓位置。

  (3) 廠調度接報告后,立即彙報公司總調並與運輸部調度聯繫,將院內存放的運輸罐車及時調走、疏散。

  (4) 現場負責人立即組織在崗人員按責任分工進行滅火工作。

  當班組長:指揮並與水泵工開啟泡沫消防系統。

  水泵工:會同班長開啟泡沫消防泵,調整好泡沫液化比值器。

  蒸餾工:堅守工作崗位,觀察火情發展情況,及時彙報並視情況報警,報警時說明着火物質及部位。

  洗滌工:負責接好第一條泡沫水帶並開泡沫消防栓截門。

  蒸餾泵工:負責接好第二條泡沫水帶並打開着火罐消防管道截門。

  門衛:打開大門,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積極按滅火分工各負其責,並依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1) 蒸餾塔及原料泵周圍着火時,應立即關閉相關截門,切斷可燃液體來源,防止火災蔓延。

  (2) 電氣線路發生火災,首先切斷電源,同時可採用乾粉或1211滅火器滅火。

  (3) 油罐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關閉着火罐相關的有關進出口截門。

  (4) 罐區發生火災時,蒸餾泵工應立即關閉罐區外排水截門,防止苯液外流。

  (5) 油罐外其它地區發生初期小火時,現場負責人應組織崗位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救撲,必要時可按第二項分工用泡沫消防栓組織滅火。

  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嚴禁外人進入並配合公安防火部門接受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3.4 事故報警與應急通訊

  一旦發生火情,發現人立即拉響報警器或敲鐘,逐級彙報,廠值班調度接到火情電話立即向119報警台、廠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火情情況,電話通知各成員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搶險救災工作,向總公司調度室彙報並與運輸部總調聯繫,將院內存放的運輸罐車及時調走、疏散。

  3.5 條件保障

  (1) 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廠調度室,救援組織中各部門通過生產調度方式進行聯繫通訊,救援現場可通過無線電和移動通訊方式進行聯繫。

  (2) 工段院內設有獨立泡沫消防系統和清水消防系統,各崗位按消防規定設有規定數量的滅火器和一處應急的防火器材庫,當班的崗位職工按職責分工對所負責的設備轄區每小時進行巡檢一次。

  事故發生后救護隊伍立即奔趕現場,開闢搶救場地,接收傷員,我廠的醫療救護工作由焦化保健站負責。

  用於搶險救援使用的氧氣呼吸器1套,空氣呼吸器4套。

  3.6 培訓與演練

  應急人員培訓內容:焦化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防火知識、急救知識。

  方式:廠、車間班定期進行培訓內容的學習和訓練。

  考核:日常管理不到位、工作有漏洞,按焦化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廠每月對應急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知情況及責任分工情況進行抽考及檢查車間每周對應計劃的檢查情況,廠除按月檢查外,每年的春節、五一、夏防、十一、冬防組織防火演習,對預案的實操進行檢查。

  在用的應急物資按崗位責任分工每班檢查二次(泡沫消防泵每15天空試一次),備用的應急物資每月檢查一次。

  通過建立上述應急預案,對於預防事故,控制事故擴大化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是防止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客觀世界千變萬化,首鋼在這方面剛剛邁出第一步,依靠科技防災、減災,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全社會對突發事件應急能力還任重道遠。

  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二)

  第一條 為了強化對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為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防範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在施工現場存在的、一旦發生意外可能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者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動。

  第三條 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主要包括:

  (一)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者深度雖不足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極其複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溝(槽)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4.5m(含4.5m),或者跨度超過18m(含18m),或者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O,或者集中線荷載大於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四)人工挖孔樁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業;

  (六)一次爆破裝藥量達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於6m(含6m),或者高度雖不足6m但地質條件複雜的高大邊坡;

  (八)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

  (九)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工程;

  (十)大型起重吊裝工程;

  (十一)其他專業性強、工藝複雜、危險性大、交叉作業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前款所列重大危險源範圍進行調整。

  第四條 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對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專業承包單位應當根據承建工程施工範圍和特點,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填寫《深圳市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登記表》。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明確具體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與工作職責,做好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檢查、驗收及應急處理工作。

  第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製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編製,經單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門與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或者設備管理部門)共同審核,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加蓋單位印章;再報工程項目監理單位的項目總監審查同意,加蓋項目總監執業資格專用章后,方可實施。

  對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製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規定必須經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並依據專家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專家組的論證審查意見書應當作為方案的附件。

  經批准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確需修改時,修改後應當按原審批程序重新審批。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險源公示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在施工現場入口顯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台帳。

  第九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應當編製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按規定配備相應的人員與設施,並組織演練。應急預案編製、審核、審查、批准程序參照第七條執行。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為安全教育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應當向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驗收,公司每月不少於一次,項目部每周不少於一次,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驗收情況應當做好記錄。

  第十二條 監理單位必須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巡查、平行檢查及必要的旁站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力的,應當責令暫時停止施工作業,以《監理快報》的形式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監理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情況作為《監理月報》的必報內容上報。

  第十三條 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台帳,將重大危險源作為監管的主要內容之一,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專項檢查。檢查結果作為企業安全生產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列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考核內容,予以公布或者通報。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造成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整改的,應當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責令其停工整改,並按照不良行為記錄辦法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理;對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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