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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屆畢業生返校取證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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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屆畢業生返校取證工作實施方案 標籤:應屆畢業生 畢業生 研究生畢業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2013屆畢業生返校取證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保證2013屆畢業生能夠及時領取畢業證、報到證、檔案、戶口遷移證、技能鑒定證等相關資料,學院決定今年畢業生相關證件的發放工作繼續採取以系部為單位、一站式服務的方式,於7月13日進行。各系部和職能部門應密切配合,確保本次發放工作的順利、有序、高效進行。

  一、總體原則

  本次發放工作由學生工作處統一協調,各相關職能處室做好資料準備及相關問題解答等服務工作;各系部具體負責本部門所屬畢業生的畢業證、報到證、檔案、戶口遷移證和技能鑒定證等證書的發放工作。教務處負責河北省信息工程學校與我院聯合辦學學生相關資料的發放工作。

  二、發放時間

  7月13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發放地點

  電氣工程系——自行安排(第一教學樓教室)

  動力工程系——第三實訓樓(原實驗樓)二層

  信息工程與管理系——圖書館樓五層信息系學生教室

  四、各部門工作職責

  1、學生工作處等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1)學生工作處負責本項工作的整體協調,具體負責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在校園外網上發布通告;協調各系部確定發放地點;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發放材料的準備;組織召開協調會;在發放當天以出展板的方式告知學生領證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2)教務處、安監保衛處、技能鑒定部和學生工作處要於7月11日前整理好本部門負責的相應資料、發放總表和細化到班級的發放表,並於7月13日指定相關業務負責人在本部門值班,負責協調處理髮放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關於學業的有關問題及英語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普通話測試證、計算機高新技術資格證書等由教務處負責協調解決。關於技能鑒定證相關問題,由技能鑒定部負責協調解決。對於欠費學生,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將其畢業證和報到證直接留存,不對系部交接。

  (3)財務資產部要在7月13日指派專人值班,負責辦理欠費學生的學費補交手續。欠費學生補交學費后,可憑財務資產部出具的已交清全部學住費證明、交費票據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到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領取自己的畢業證、報到證等相關材料。

  (4)科技信息處要在7月13日指派專人值班,負責審查前期未辦清離校手續學生的書費、借閱圖書情況,並在學生離校通知單上簽字。

  (5)安監保衛處負責做好2013屆畢業生返校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控制外來人員,維護校園治安安全,做好重要場所的防盜工作。

  2、各系部及聯合辦學負責部門工作職責

  (1)各系部要於7月12日上午分別到教務處、安監保衛處、技能鑒定部和學生工作處領取本部門所屬畢業生的畢業證、報到證、檔案、戶口遷移證和技能鑒定證等證書,以及相應的發放總表和細化到班級的發放表,並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2)各系部要提前成立工作組,合理分工,並根據自身實際合理制定發放程序。另外,要提前做好發放現場布置等相關準備工作,原則上不要讓學生重複排隊。在發放畢業證、報到證、檔案、戶口遷移證和技能鑒定證等證書的過程中要分別認真核對學生證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並維護好領取秩序,避免出現擁擠。

  (3)各系部負責督促享受國家助學金后50%部分的畢業生,履行銀行卡卡號核對及發放金額確認的簽字手續,相關款項由財務資產部打卡發放。

  (4)對於欠費學生,各系部負責教育學生履行交費義務,並要求其先交清相關費用,再領取畢業證、報到證等相關材料。各系部應於7月11日前將欠費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和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將欠費學生的畢業證和報到證直接留存。

  (5)對於未辦清離校手續的學生,各系部根據前期各班離校通知單的回收情況,列出清單,要求相關學生返校后先辦理離校手續,然後領取畢業證、報到證等相關材料。

  (6)各系部要認真保管好本部門所負責的各項發放材料,並根據發放進程及時做好統計。7月14日上午在輔導員辦公室做好個別剩餘畢業生相關證件的發放工作,上午11:00將所有未發清的材料(包括發放表)整理匯總分別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交接。

  (7)教務處負責河北省信息工程學校與我院聯合辦學學生相關資料的發放工作,與聯合辦學點協商確定具體發放時間、地點和方式,並負責告知相關畢業生。

  五、注意事項

  1、由於本次集中發放的各項材料對於畢業生來說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且大多都是遺失后無法補辦的,所以要求各相關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本項工作,在發放過程中一定要認真核對領取人身份,不能出現冒領、錯領現象,要本着對學生負責、對工作負責的態度,確保萬無一失。

  2、所有畢業生必須憑居民身份證領取畢業證、報到證、檔案、戶口遷移證和技能鑒定證等證書。所有證件資料的領取必須由學生本人親自辦理,不允許代領。如出現身份證丟失等特殊情況,由學生本人所在班級輔導員和各系學管部門負責人共同認定,並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領取。其他情況一律不予辦理。

  3、戶口遷移證僅涉及入學時將戶口遷移到學院的學生,根據往年畢業生派遣的實際情況,安監保衛處與建南派出所協商后,確定統一將畢業生戶口遷移到學生原籍地,由於戶口遷移證有效時限為一個月,畢業生須嚴格按照所註明有效時間辦理落戶。如有學生希望改遷至就業單位的,憑個人申請、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報到證原件、複印件和用工單位戶口接收證明,直接找安監保衛處王老師,到建南派出所辦理。

  4、各系部認真統計前期各班離校手續的辦理情況,列出清單,督促前期未辦清離校手續的學生返校后先辦理離校手續,教務處、財務資產部、安監保衛處、科技信息處、學生工作處和各系部負責相關學生離校手續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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