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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得得9

  3 、對治超人員進行現場業務培訓。組織寧陝、秦嶺段治超人員前往戶縣、 澇峪口治超站現場學習交流檢測業務,提高業務水平。

  4 、活動中,分公司將組織一次關於“春雷行動”專項活動和治超業務知識書面考試,並將考試結果納入治超人員量化考核當中。

  (五)加強活動檢查稽查。

  活動期間,分公司將對各管理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稽查,督促落實。

  1 、分公司將在每個階段進行檢查,將不定期進行稽查,“春雷行動”專項稽查通報不少於4 期。

  2 、各管理所要設立治超人員監督崗、意見箱、留言簿,主動接受司乘人員的監督和評議。

  (六)加強考核獎懲。

  分公司將特設立“春雷行動”單項獎勵,主要用於對“春雷行動”成效顯著和成績突出的管理所和治超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本次活動總結評比階段,分公司活動領導小組按照逐級推薦並結合綜合考核成績,確定優秀管理所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優秀管理所1 個,獎勵5000 元;

  優秀治超站2 個,各獎勵2000 元;

  優秀治超班長3 人,各獎勵500 元;

  優秀治超工作者5 人,獎勵500 元。

  本次“春雷行動”將實行考核制度,按各管理所的活動開展情況計算考核成績,此考核成績將作為年終治超工作考核的組成部分。

  五、活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為完成20** 年治超目標任務,將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8% 以內,各管理所必須清醒認識“春雷行動”開展的重要性,認清形勢、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在轄區內切實開展好“春雷行動”。各管理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機構,確保“春雷行動”卓有成效的開展。

  (二)總結經驗,學習交流。

  各管理所要及時收集“春雷行動”相關資料,認真總結經驗,及時將好的做法、活動成效、社會反響等形成文字資料,及時報送分公司,促進治超工作快速發展、高效發展、安全發展、綠色發展。各管理所於4 月25 日前將開展“春雷行動”總結以書面形式報西漢路政大隊。活動期間,各管理所要按階段安排建立專項資料盒,做好相關內業資料。

  各管理所要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春雷行動”考評、獎懲和激勵辦法,推分公司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階。

  治超工作方案(二)

  為深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大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超力度,保護公路設施完好,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公路安全暢通,根據《黑龍江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貨物運輸源頭(以下簡稱"貨運源頭")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立足源頭、依法嚴管、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貨運源頭治超長效機制,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開展。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以源頭治理為重點,通過對貨運源頭單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鋼材、水泥等生產經營企業及主要貨運、物流站場等)和貨運企業、車輛、駕駛員的嚴格監管,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明顯改善,促進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和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具體目標:20**年12月底前,市、縣(區)運管機構巡查的貨運源頭單位達到公示總數的100%,派駐監管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達到公示總數的100%,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率低於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強力推進源頭公示工作。為確保貨運源頭治超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相關規定,做好源頭治超的相關工作。各級運管機構要認真開展對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註冊登記的貨運源頭單位摸底調查工作。上報的貨運源頭單位由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並確定重點監管單位,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由運管機構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實行巡查或派駐監管。

  (二)組織開展培訓,規範治超行為。在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級運管機構要集中組織執法人員、貨運源頭單位負責人及治超管理員、裝載員、計重員、開票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持證上崗。同時加強對道路貨運企業負責人、營運貨車駕駛員及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其合法裝運、守法經營的自覺性。

  (三)加大貨運源頭監管力度,規範運輸市場。各級運管機構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經政府公示的貨運源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認真做好監管、移送、抄告等源頭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轄區內政府公示貨運源頭單位檔案,根據轄區貨運源頭單位數量及分佈情況,抽調業務骨幹,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採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點派駐"等多種監管方法,重點對貨運源頭單位車輛裝載貨物過磅單、車輛裝載登記表、治超職責履行、相關人員培訓、統計制度和檔案建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強化貨運源頭單位主體責任,規範裝載行為。各級運管機構要督促貨運源頭單位配備必要的計重設備,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稱重檢測規定,對進出廠區、貨場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實行登記制度,嚴把貨運車輛進場關、登記關、裝載關、稱重關、出場關,杜絕違規及非法改裝車輛裝載和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廠)。

  貨運源頭單位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健全源頭治超工作機構,公開相關制度,做到貨物裝載出場有記錄、進廠有登記、落實制度有記載。積極配合運管機構執法人員開展貨運源頭治超監管工作,為巡查和進駐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禁止為無合法經營手續或被列為黑名單的貨運企業、貨運車輛和駕駛員裝載、承運貨物。

  (五)強化路面、源頭治超執法聯動,嚴格責任追究。各級運管機構要積極主動與路政管理機構加強聯繫和溝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聯繫機制。對轄區路面執法查獲並反饋的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凡屬本轄區貨運源頭單位裝載出場(廠)的,要嚴格按照責任倒查的程序,按規定對貨運源頭單位進行處理,並移送、抄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超限超載車輛屬本轄區的,要將車輛違規信息記錄在車屬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中,作為質量信譽考核的重要依據,並責令企業進行整改。對違規超限超載駕駛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頭治超水平。各級運管機構要加大貨運源頭治超科技投入、配備源頭治超辦公設備、工作裝備,要積極探索建立重點貨源單位治超遠程視頻監控系統,車輛管理系統和營業性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管理系統等,實現準確、高效、先進的數字化、可視化、智能化、協同化的綜合信息管理。

  (七)加強對機動車貨運經營者和維修企業的監管,規範貨運企業和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各級運管機構要重點加強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排查工作,對有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嫌疑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監管,並依法處罰。

  (八)要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及貨運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

  (九)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並在市運管處機關、各縣(區)運管站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電子郵箱:********。

  四、組織機構

  為保證源頭治超工作有效推進,成立七台河市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雲鵬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邵洪傑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調研員

  田林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關雲飛市運管處處長

  楊志勇市質量技術監管局副局長

  柳萬喜市交警支隊政委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運管處,負責日常工作。主任:關雲飛(兼)。

  五、工作職責

  各部門在市源頭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下,各負其責,統一聯動,加強配合。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加強對載貨汽車生產、改裝、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無證照經營的貨源單位和車輛改裝、汽車維修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市運管處:加強對由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的礦山、水泥廠、煤場、沙石料場、汽車貨運站(含物流園區、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場)等貨運量較大、易發生超限超載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監督檢查。

  市交警支隊:加強機動車輛登記管理,嚴禁違反規定辦理登記業務;配合維護交通部門治超檢測站點的交通秩序;組織交警開展路面執法,配合交通部門引導車輛進入超限檢測站點進行檢測,依法查處超載和非法改裝車輛等違法行為。

  六、有關要求

  (一)20**年10月15日前,分層次對相關人員開展培訓,建立健全轄區貨運源頭單位監管檔案和制度。

  (二)2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轄區依法許可的貨運源頭單位公示工作,並確定和公布市、縣巡查和重點派駐監控貨運源頭單位名單,逐級上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三)20**年11月底前,完成貨運源頭單位巡查和重點單位人員派駐工作,確保超限超載車輛不出場(廠)、站。並將源頭單位違規裝載情況通報其相應主管部門或許可部門、依法取締非法裝載源頭。

  (四)20**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門組織對我市源頭治超工作進行驗收,檢查源頭治超工作落實情況,發現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不力的單位,要進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治超工作方案(三)

  為認真貫徹執行《公路法》、國家九部委《關於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確保公路完好暢通,防止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關於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的規定,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繼續加強“治超”工作,堅持規範行為、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科學“治超”的方針,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治超”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果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治超”工作組織領導,局成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下,按照國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點開展治理工作。調整“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路政科,×××任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公路系統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指導、調度、協調、信息收集、報表統計、宣傳報道和監督檢查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三、工作任務與要求

  (一)廣泛開展宣傳活動

  1、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渠道,圍繞超限超載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義、治理措施等,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一是懸挂、張貼宣傳橫幅、標語,印製發放宣傳單、出動宣傳車、設置標誌牌、政務宣傳欄等進行宣傳;二是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網站等新聞媒體積極開展宣傳報道,廣造聲勢,形成全方位、立體的宣傳格局,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

  2、集中組織開展“治超”執法人員的上崗強化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①傳達有關文件和領導講話精神及實施

  方案內容;②觀看“三亂”曝光錄像片,進行廉政教育;③學習討論“治超”有關工作制度規定及檢測檢查、處理處罰、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的製作;④邀請專家講課;⑤進行考試;⑥交通指揮動作訓練等。

  3、宣傳內容要注重針對性,宣傳方式要注重實效性,要集中展現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先進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時,還要加大對超限超載行為違法性的宣傳和教育,對超限超載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載慣性心理。

  (二)堅持聯合治超,加大依法嚴管的力度

  繼續實行路面聯合“治超”執法,確保人員投入,堅持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始終保持嚴格執法的態勢,以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在開展“治超”執法過程中,要繼續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XX]455號)的要求和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對發現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按照《公路法》、《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厲進行處罰,同時嚴格實施卸載,消除違法行為。對嚴重超限超載的違法運輸車輛,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工作原則和要求

  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關於印發20XX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各項治理工作要點,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執法監督檢查,規範執法行為。

  1、加強協作配合。公路路政隊伍作為交通執法隊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對超限超載治理負有法定的義不容辭的職責。全體執法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按照“統一口徑、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的要求,在上級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綜合治理的合力。

  2、嚴格執行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管理,同時聯合有關部門對現有車型進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決車輛“大噸小標”問題,繼續打擊非法改裝車輛。在實施檢查過程中,嚴禁以目測或憑難判定超限超載車輛。

  3、要嚴格堅持卸載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法管理,避免重複處罰。嚴格執行超限超載處罰標準,嚴禁只罰款不卸載。

  4、區別對待不同類型的車輛。重點檢查處理從事大件物品運輸和運輸煤炭、礦產品、鋼材、建材等大噸位超限超載車輛,對重量不超的運載不可解體物品和冰箱、彩電、汽車等規則尺寸物品的運輸車輛不予卸載;對蔬菜瓜果等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車輛、油、汽等化學危險品專用運輸車輛,不實施卸載措施,但要實行現象告誡、登記,並將有關違章情況通報車籍所在地有關部門處理,加強管理,控制超限超載;對於超限超載登記超過3次的實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車籍所在地交通部門取消其營運性運輸從業資格。

  5、檢查期間如遇通行車輛密集時,則只攔截檢測檢查大噸位的超限超載車輛;如發生交通堵塞,疏導交通。嚴禁執法人員隨意上路攔車檢查、強行追車檢查。惡劣天氣或條件不具備時,停止檢查。

  6、檢查站的檢測通道要用錐型警示樁設置檢測警戒區,並在距檢測點1000米和500米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和檢測過渡區,100米處設置“限速20”,50米處設“稱重檢測點”,稱重通道右側設照明設備。配備的檢測稱重儀應始終保持正常的技術狀態,定期檢修並通過技術監督部門的校檢認定。

  7、嚴格遵守車輛檢(測)查與處理處罰程序。實施檢查必須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發現超限超載車輛后,示意其減速靠邊停駛接受檢測、檢查。執法人員實施檢(測)查時,應首先向當事人敬禮,表明身份,說明檢查理由,請當事人出示相關證件,交記錄員登記后,引導被檢車輛以每小時5公里勻速通過稱重檢測儀,稱重儀打印出驗測單后,操作員應請當事人在檢測單上簽字確認,並將車主聯交當事人,並按照《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程序及有關處罰標準實施處罰。做出處罰前應製作《勘驗檢查筆錄》、《詢問筆錄》,必要時運用照像、攝像設備收集證據。作出處罰應向當事人出具《違法行為通知書》,《處罰決定書》,交當事人簽收。

  四、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

  為確保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樹立良好的公路執法隊伍形象,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服務社會、奉獻人民”的宗旨,必須加強執法人員的學習教育,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措施,加強隊伍建設管理。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違紀、違法有關責任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1、加強對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訪、投訴舉報查處制度,確保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局“治超”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執法政務公示欄,公開舉報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級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對於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有吃、拿、卡、要行為的執法人員一經查實,堅決調離執法崗位,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特別是對於執法人員內外勾結,私處帶車、放車逃避檢查的,一經查實,堅決從嚴處理,對直責任人堅決開除公職,決不遷就,並追究有關科室的領導責任。

  3、執法責任人要對所屬執法人員嚴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則,帶頭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加強內業管理,保持辦公場所衛生、有序;堅持崗前工作例會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反饋工作情況。

  五、加快“治超”長效機制建設

  1、針對治超工作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總結、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經驗和內在規律,逐步建立“治超”長效機制。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規定,建立多層次“治超”規章制度體系。

  3、強化管理規範,加強橫向聯合,推進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網絡,為長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礎。同時,提高“治超”檢測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時,有效保障公路交通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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