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學校緊急安全事件處置預案

學校緊急安全事件處置預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pp958

學校緊急安全事件處置預案 標籤:安全知識

  學校緊急安全事件處置預案

  為迅速、有序、高效地處理特大突發性安全時間,立足於事件發生后及時消除連帶隱患,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打造平安校園,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有效地保障師生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儘快了解並掌握事件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決定事件處理的具體策略。儘早向教育行政等相關部門彙報情況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職能組投入工作。密切聯繫當地公安等職能機構對事件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縣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負責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善後處理工作。

  (2)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立即組織護送傷員、病人到醫院救治。配合醫院救治工作,追蹤了解病情和病情動態,隨時與校長保持聯繫。

  (3)現場控制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組織力量送傷員、病人到醫院。組織人員封閉相關區域,調查掌握相關信息。組織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不圍觀、不擁擠,維護學生秩序。

  (4)後勤保障領導小組,儘力做好醫療救治的聯絡和後勤支援保障工作。接待家長,接待有關部門領導,做好現場辦公的後勤服務工作。

  (5)安全事故報告領導小組,負責事件全過程的各種文字,圖象信息資料採集、整理、歸檔、收集工作。

  二、現場指揮系統

  (1)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2)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行政人員—>校長—>教育局

  四、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略)

  五、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對事故瞞報、謊報、遲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將對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大連宏達鑫龍學校

  2010-5-5

您正在瀏覽: 學校緊急安全事件處置預案
網友評論
學校緊急安全事件處置預案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