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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系學生量化管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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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系學生量化管理細則 標籤:大學生入黨 學生幹部

  歷史系學生量化管理細則

  歷史系學生量化管理考核制度主要內容有:一、指導思想;二、總則;三、成績量化得分計算方法;四、考評項目及標準;五、量化分與五個掛鈎。

  一、指導思想

  為了激勵學生積極上進,培養競爭意識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加強系風學風建設,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在校期間的各種表現,為評優評先、獎學金評定、黨員發展和專升本及畢業生綜合鑒定等提供可靠的依據,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實施細則》、《新鄉學院學生管理條例》、《新鄉學院優秀學生評選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系學生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此細則對歷史系每一位學生有效。

  二、總則

  (一)量化總分:歷史系學生量化考核分數總分為100分。

  (二)量化分數組成部分:

  學生學業成績量化考核總分為70分;學生參加活動成績量化考核總分為30分。

  三、成績量化得分計算方法:考試成績佔70%,平時活動量化成績佔30%。

  計算方法:個人考試成績/本年級或本專業考試最高成績×70+個人平時活動量化成績/本年級活動量化最高成績×30。

  四、考評項目及標準

  第一條 參加活動方面

  (1)凡參加系裡各項活動者,每人加0.5分。獲一等獎者另加2分,二等獎者另加1.5分,三等獎者另加1分,優秀獎另加0.5分。

  (2)凡代表系裡參加學校籃球賽、排球賽、足球賽、啦啦操賽、大合唱、心理劇等排練較多的活動者,每人每次加2分,其他各項活動每人每次加1分,獲一等獎者另加2.5分,二等獎者另加2分,三等獎者另加1.5分,優秀獎者另加1分。(必須堅持到活動結束)

  (3)凡獲得校級以上獎勵者,憑證書校級加1分,市級特等獎加3.5分,市級榮譽與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5分,三等獎加2分,優秀獎加1.5分,省級特等獎加4分,省級榮譽與一等獎加3.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5分,優秀獎加2分,國家級特等獎加4.5分,國家級榮譽與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5分,三等獎加3分,優秀獎加2.5分。(必須由系裡或學校推薦)

  第二條 紀律檢查方面

  (1)每曠課一節扣0.5分,每周曠課超過六節者,每節扣1分(包括政治學習及系裡、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每學期每位同學請病、事假可以累計20節,20節以外的每節扣除0.5分,請假超過30節每節扣0.2分;遲到、早退1次(2節課)0.1分。

  (2)每周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1分;超過3次者每次扣0.5分。

  (3)請假期限已到,未請假仍未按時返校者,按曠課處理。

  (4)學生會成員例會期間無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5分。

  (5)因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系裡處分的分別給予以下減分:留校察看扣15分;記過扣10分;嚴重警告扣7分;警告扣5分;系內通報批評扣3分;考試作弊扣10分。

  (6)為加強對考勤的監督管理,凡在上報學生考勤以及各項活動出勤方面有誤差者一經查實,每次扣除考勤人員1分,不能在規定時間送考勤表的責任人每次扣0.5分。

  (7)凡有偷竊、賭博、喝酒、打架、擅自留宿異性同學、異性朋友,違反作息制度,未向班主任請假徹夜不歸等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扣1-10分。

  (8)凡從事影響自身和公共安全的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如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火災等,一經查實,對責任人扣5-10分。

  (9)工作中不積極、不服從分配者每次扣1分。

  第三條 生活、衛生方面

  (1)凡一周宿舍衛生分數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該宿舍成員每人每次加0.5分,連續四周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則在原分數基礎上每人再加1分。(一學期最高加分不超過8分)

  (2)在系裡宿舍文化評比活動中,獲一等獎的宿舍成員每人加2分,二等獎每人加1.5分,三等獎每人加1分,優秀獎每人加0.5分。

  (3)在學校星級宿舍評比中獲獎的寢室,獲一等獎的宿舍成員每人加2.5分,二等獎每人加2分,三等獎每人加1.5分,優秀獎每人加1分。寢室長在原基礎上多加1分。

  (4)宿舍衛生分數在75-79分間,該宿舍成員每人每次扣0.5分。

  (5)宿舍衛生分數在75分以下的宿舍,該宿舍成員每人每次扣1分;連續兩次以上在75分以下的宿舍,每人每次扣1分外,寢室長再多扣1分。

  (6)在系衛生部、生活部不定期抽查中評為較差宿舍的,在期末總結中適當扣1-3分。

  第四條 文藝、體育方面

  (1)凡參加系級、校級及以上級別活動,按第一條相關情況加分。

  (2)籃球、足球、舞蹈、合唱等活動教練,每人每次加3分。

  (3)體育比賽中,啦啦操隊員每人加2分。

  第五條 宣傳、組織方面

  (1)板報組成員每辦一次板報加1分。

  (2)向校報、宣傳部投稿,或參加學校徵文比賽者,憑發表的作品每篇加2分,市級每篇加3分,省級每篇加3.5分,國家級每篇加4分,獲獎者根據第一條加分。

  (3)信件收發員及教務處信息員,合格者每人每學期加2分,特別優秀者另加1分。

  (4)體育比賽及其它集體活動中的服務班級,按時出勤者每人每次加0.5分,遲到者每人每次扣0.5分,未到的人員每人每次扣1分。

  第六條 其他項目

  (1)在學校組織的學雷鋒活動月、精神文明月、團日活動設計賽中積极參加並表現突出的個人每次加1分,表現突出的班集體每人每次加0.5分(集體榮譽如:優秀值周班,先進班集體、文明班級、“五好”團支部等榮譽稱號,該班相關同學加相應分數。)獲獎情況根據第一條加分。

  (2)各班考勤人員經考核合格者每次加2分。

  (3)每學期出全勤的同學該學期加3分,包括:A、上課出勤,B、有組織的集體活動出勤。

  (4)軍訓中表現優秀的成員每人加1分,由教官提名,按專業的10%推薦。

  (5)參加“三下鄉寒暑期社會實踐”、“無償獻血”、“學雷鋒”、“志願者”等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的學生,憑證書或證明每人每次加1分。獲批學校社會實踐重點團隊的,該團隊成員每人加2分。

  (6)好人好事、見義勇為受系級表彰者加1分,受校級表彰者加2分,受校級以上表彰者加3分,有重大社會影響者加5分。

  (7)參加校級社團的成員(憑會員證)每人加1分,擔任職務的加2分。(不累加)

  (8)校學生會成員考核合格者,每學期加5分;系學生會成員加3分;班委和團委成員每人加1分。(不累加)

  (9)英語過四級的該學期及以後每學期每人加2分,六級加4分(不累加);取得其他職業資格證書的,如計算機、人力資源、物業管理、市場營銷、會計等,每個證書加2分。通過全國普通話測試的,一級乙等加1.5分,二級甲等加1分,二級乙等加0.5分。

  五、學生量化成績與五個掛鈎

  1、與獎學金掛鈎 2、評優評先掛鈎 3、與黨組織發展掛鈎 4、與助學金掛鈎 5、與專升本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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