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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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服裝店管理制度(一)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公司儀容儀錶着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並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櫃。
4)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或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嘩、當堂整理着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着已購買的公司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
14)員工在個人利益與店鋪利益發生衝突時,應以店鋪利益為先。
服裝店管理制度(二)
(1)將目標傳達給下屬,要掌握每日、每周、每月、累計等的目標達成情況,帶領員工完成公司下達的指定銷售目標,依業績狀況達成對策,領導員工提供優質的顧客服務,並竭力為公司爭取最佳營業額。
(2)監管店鋪行政及業務工作:主持早、晚會,並做好記錄。
(3)銷售工作進行分析,每日檢查貨源情況,暢銷產品及時補充,滯銷產品作出合理化銷售建議或退倉,確保日常的銷售。
(4)進(退)店的貨品,安排店員認真清點,若發現差異,立即向公司彙報。
(5)有效地管理和運用資源,如人力、貨品、店鋪陳列、宣傳用品等。
(6)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教育指導:與門店工作規範相關的一切規章制度。
(7)傳達公司下達的各項目及促成工作,培訓及管理所有員工。
服裝店管理制度(三)
(1)監察全店銷售工作。
(2)負責開鋪、關鋪,監管收銀程序及操作電腦設備。
(3)維持貨場及貨倉整齊清潔。
(4)保持全場燈光、音樂、儀器(冷氣/工具)的正常運作。
(5)確保店內外裝修,貨架完好無缺。
(6)監管一切店內裝修,維修事項。
(7)負責店內貨品,財物及現金安全及防火工作。
(8)負責陳列工作,維護貨場貨品按公司陳列要求陳列。
(9)確保每周營業報告和分析營業狀況準時、準確遞交。
(10)帶動全體員工,有效提升銷售業績。
(11)編排每周/每月工作計劃及確保各類文件的妥善歸案處理。
(12)主持店鋪各類會議,作為員工和公司的溝通橋樑。
(13)定期安排導購員了解其他品牌的動向,及時向公司反映,加強諮詢流通,監控推廣活動的安排(包括人手安排及贈品按推廣要求正常流通)。
(14)負責退貨、調拔貨品工作並及時輸入電腦或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