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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管理制度及獎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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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管理制度及獎罰條例 標籤:三項制度

  專賣店管理制度及獎罰條例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着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並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並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着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員工儀容儀錶儀態

  1.工服統一穿着,工牌統一配戴,儀容儀錶整潔,LOGO統一顏色,違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妝,佩戴好工牌,不得在賣場照鏡子(如有需要補妝,倉庫自備小鏡子),違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鋪內嬉戲、打鬧、爭吵、粗言穢語、聚眾聊天、出現兩手叉腰等不雅動作,違者扣10元/次;

  4.門口迎賓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確,迎賓語清晰宏亮,不做小動作、靠牆及不雅舉動,違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間所有同事應注意個人形象,嚴禁在賣場挖鼻孔,照鏡子、整頭髮等等,如發現將口頭警告,屢教不改者將處以5元至10元罰款。

  6.開B、收B應該認真對待,所有同事必須統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損形象的扣10元/次;當班店長/副店/當值20元/次;

  員工行為準則

  1.早上上班不得將早餐帶回店鋪吃,違者扣5元/次;

  2.上班時間不允許帶零食、香煙、打火機等物品,違者扣10元/次;當班連帶責任,罰10元/次;

  每月例會所有同事一律不許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須提前申請會假,如無申請並缺席者將處以50元一次罰款。

  3.工作期間一律不許在賣場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發獃。如違例者處以5元一次罰款。

  4.上班時間要將手機關機或調至震動狀態或統一上交收銀台保管,不得隨身攜帶手機,違者扣10元/次

  5.每個班次由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最多2人)帶手機,撥打與工作有關的電話內容,其他同事不允許接聽與撥打電話(特殊情況要報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批准),違者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扣20元/次,當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須愛護店鋪所有設施,出現不愛護公物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按實價賠償;

  7.不得欺詐公司以謀取個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資料(數據、培訓資料等),違者扣當月工資並立即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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