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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質拓展獎學金評定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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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質拓展獎學金評定細則 標籤:戶外拓展

  素質拓展獎學金評定細則

  一、一學年內第二課堂獲得兩個以上學分,且一個以上相應學分等級為優秀則有資格參加評定

  二、滿足條件一者,按照以下標準得分評定,得分較高者獲素質拓展獎學金

  1、(1) 在校級社團任學生幹部:團長、社長級8分,部長級5分,幹事2分。

  (2) 在院學生會、團總支任學生幹部:主席級8分,部長級5分,幹事2分。

  (3) 在院級社團任學生幹部:團長、社長級6分,部長級4分,幹事2分。

  (4)在班級任學生幹部:班長8分,輔導員助理8分,團支書6分,勞生委員、紀檢委員、學習委員4分,組織委員、宣傳委員、文娛委員、體育委員、心理委員2分;另外,述職會議上,由班級同學投票產生的學年中工作較好的班委,排名前三的加3分

  (同時兼任多項職務的同學只能以其中一項職位來加分,不得累加,任期需滿一年)

  2、在校級以上有刊號的報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800字以上文章者加8分,600字以上文章者加5分,400字以上文章者加2分。(以報刊複印件為準,同時獲得多項獎項者以最好成績為準,不得累加)

  3、在校級以上徵文比賽中獲優秀獎以上者:優秀獎或是積极參与者加2分、三等加4分、二等加6分、一等加8分。(以證書複印件為準,同時獲得多項獎項者以最好成績為準,不得累加)

  4、在校級以上演講比賽中獲獎者:優秀獎加2分、三等加4分、二等加6分、一等加8分。(以證書複印件為準,同時獲得多項獎項者以最好成績為準,不得累加)

  5、校辯論賽初賽至決賽單場最佳辯手或最佳風度活動者加5分;辯論賽冠、亞軍獲得團隊參賽辯手加3分。(以證書複印件為準,同時獲得多項獎項者以最好成績為準,不得累加)

  6、代表學院參加校級以上文藝、體育、科技、文化競賽者(包括團體)優秀獎加1分、三等加2分、二等加3分、一等加5分。(以證書複印件為準,同時獲得多項獎項者以最好成績為準,不得累加;此項不包括上述演講、辯論比賽)

  7、代表學院完成1個校級(含校級)以上立項科研課題,課題主持人加5分,小組成員加3分。(以課題立項證明為準)

  8、代表學院參加挑戰杯比賽,組長加5分,小組成員加3分。(以上交學院的比賽計劃書為準)

  9、在校內外做過義工或者志願服務者,加3分。(以義工證明或者志願服務證明為準)

  10、大學英語四級600分或者大學英語六級通過者加2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參評:

  1、所在宿舍該學年內被通報批評兩次以上者(含兩次)及被列為整改宿舍者。

  2、有無故曠課(或遲到或早退)記錄或各類政治學習活動、集體活動有無故缺席記錄者。

  3、違反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該學年內受到校院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者

  4、所學的必修、選修課程(含體育課)考試掛科需補考者。

  5、缺乏誠信,惡意拖欠應交學雜費或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範和大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有不良記錄者。

  6、一學年個人公寓目標管理分低於900分者

  註:申請素質拓展的學生按照以上條件先後排名,以1:1.2的比例入圍,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工秘書、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組成的評選小組集體審核候選人資格並評選。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南京財經大學新聞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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