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八小時外管理暫行規定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民警八小時外管理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民警“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監督管理,構築單位、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管理模式,及時發現和糾正民警在業餘時間發生影響公正履行職務、有悖社會公德、有損公安機關形象的行為,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根據公安機關對民警職業紀律、職業道德等有關要求,結合科室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民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的基本原則:
(一)、正面教育為主的原則。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應側重於正面教育和正面引導。
(二)、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八小時內嚴格管理與八小時外適時監督相結合;堅持自我警醒、自我約束與群眾監督、他人提醒相結合,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社會各界、廣大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以及家庭成員的約束。
(三)、實事求是的原則。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干涉正常的人際交往和正常的業餘生活。
二、民警八小時以外的管理規定:
(一)提倡民警在八小時以外有計劃地進行業餘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積极參加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積极參加便民、利民、為民活動,勇於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不良社會風氣作鬥爭。
(二)民警遇有下列情況必須向組織報告:
1、凡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錢物無法退回或推辭不掉的,應及時報告,並將錢物上交;
2、建立婚姻關係或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的;
3、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情況;直系親屬涉嫌犯罪或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
4、本人建房、買房或購買汽車等重大經濟活動的;
5、被上級公安機關督察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
6、其他需向組織報告的事項。
(三)民警八小時以外的紀律要求:
1、民警八小時外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紀律規定,不得酗酒、着警服在公共場所娛樂消費;
2、不得接受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娛樂活動;
3、不得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討債;
4、不得違反交通法規,開特權車;
5、不得發生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民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督:
1、科室將建立健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提醒誡勉、與民警家屬溝通聯繫、訪查等制度約束、規範民警八小時外行為。
2、民警八小時以外若違反規定,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等規定。
民警八小時外管理暫行規定 範文推薦:
相關範文
- ·農村信用社幹部職工八小時外行為管理規
- ·學校管理-實驗小學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
- ·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專項警示教育
- ·學習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心得體會
- ·待崗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 ·xxx國有企業薪酬管理暫行規定
- ·某礦務集團職工教育經費管理暫行規定
- ·市青少年業餘足球俱樂部管理暫行規定
- ·大學暫付款管理暫行規定
- ·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管理暫行規定
- ·設備外修管理暫行規定
- ·職工食堂管理暫行規定
- ·市殘聯機關汽車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 ·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暫行規定
- ·×市煙草公司客戶服務部車輛安全管理暫
- ·《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 ·×公司管理人員通訊費用暫行規定
- ·團費收繳及管理試用暫行規定
- ·公司關於獎懲管理程序的暫行規定
- ·交警大隊勤務考核量化及獎懲暫行規定
- ·幹部考核暫行規定
- ·節能降耗暫行規定
- ·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
- ·保安工作考核暫行規定
- ·教職工獎懲暫行規定
-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 ·老幹部信訪工作暫行規定
- ·煤礦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中實行安全履職
- ·煤礦職工品行習練暫行規定
- ·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
- ·生死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