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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學風班評選條件及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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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良學風班評選條件及考核標準

  2、定量考核標準(總分低於85分的班級不得參評)

  (1)集體教育活動(10分):

  經常組織全班同學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极參加院系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會,每月組織一次時事政策教育活動,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幹部會。每少參加或每少組織一次集體活動,扣1分;組織集體活動次數少於總數80%以及無活動記錄、活動效果差的班級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

  (2)學習紀律(10分):

  能自覺遵守和維護學校的學習紀律,能認真嚴謹地對待每一個教學環節,做到“五無三按時”。如出現違紀情況,得分方法如下:遲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曠課一人次扣1分,出現抄襲作業1人次扣1分。早操、晨讀,秩序好、效率高,出勤率低於90%的班不得參評;無故集體缺操或十人以上無故曠操,扣該班3分;在任何學習環節出現作弊現象,一票否決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該項得分低於6分的班級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

  (3)學習成績(基礎分:50分)

  按照班級的不及格率、平均學績數低於65分的比率、高數英語高於70分的比率以及英語四、六級達線率和計算機二級通過率六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①班級學習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班級人數×課程門數)考核基數為0,基礎分15分。不及格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扣1分。不及格率高於15%的班級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

  ②班級平均學績數(或平均成績)低於65分的比率,考核基數為0,基礎分15分。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扣1分。班級平均學績數(或平均成績)低於65分的比率為0的班級,該項得分為20分。班級平均學績數(或平均成績)低於65分的比率高於15%的班級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

  ③一年級高等數學(含經濟數學)70分以上比率納入考核,以全校70分以上平均比率為基數,此項基礎分為10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0.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

  一年級公共外語70分以上比率納入考核,以全校70分以上平均比率為基數,此項基礎分為10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0.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

  ④班級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從第三學期開始納入考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以全校超過423分的平均通過率作為基數進行考核,此項基礎分為10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0.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

  ⑤班級計算機二級考試從第三學期開始納入考核,考核標準為:以高出全校平均通過率為基數進行考核。每高一個百分點加0.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此項基礎分為10分。計算機本科專業的班級以高出全校平均通過率10%為考核基準數據,該專業此項得分最高分不超過20分。

  ⑥班級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從第四學期開始納入考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以500分為基數進行考核,班級每有一人六級成績高於500分,加1分。此項基礎分為0分。

  上述六項得分的累加就是班級最後學習成績的得分。在評選優良學風班的基礎上,按學習成績高低排名,前30%的班級確定為“學習優勝班”,另設單項予以表彰獎勵。優良學風標兵班從學習優勝班中答辯產生。

  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的班級,只考核班級的不及格率、平均學績數低於65分的比率。在校級優良學風標兵班評選中單獨評選。

  (4)日常秩序管理(10分):

  嚴格遵守校規校紀,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如出現違規違紀,班集體每受通報批評一次扣3分;個人受通報批評,每人次扣1分;個人受警告處分,每人次扣2分;個人受嚴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發生記過以上處分的班級,一票否決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該項得分低於6分的班級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

  (5)文明宿舍創建(15分)

  班級宿舍在文明宿舍創建過程中,受到學校表彰獎勵的,每有一個文明宿舍加2分,每有一個標兵宿舍加4分。班級每有一個衛生不合格宿舍扣1分,班級每有一個存在安全隱患的宿舍扣1分。發生人為安全責任事故的宿舍,一票否決該班級參加優良學風班評選資格。該項得分低於9分的班級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期末所有宿舍被評為文明宿舍的班級,評為文明宿舍創建先進班級,另設單項予以表彰獎勵。

  (6)學術科技活動(5分):

  低年級班有課外活動小組,高年級班級有課外科技小組。各班必須有活動計劃、活動記錄、活動總結、活動成果,缺一項扣2分。如班級沒有設立課外學習小組或課外科技小組,不得參評優良學風班。

  (7)獎勵加分:

  a、科技創新活動,獲國家級獎勵一等獎加20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2分。獲省級獎勵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3分;獲校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b、參加“最佳團日活動”等集體競賽項目獲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3、2、1加分。

  c、參加全校運動會,被評為“精神文明先進班”的班級,每班加2分。

  d、早操、晨讀被評為“先進班集體”的班級,每班加4分。

  e、除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外,班級自己組織的學風建設活動,效果好並被校級以上新聞媒體報道的,每次活動加5分。

  f、班級每有一人被評為優秀學生標兵,班級總分加1分。

  g、經學校評審組認定應予以加分的其他獎勵事項,加分分值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各學院開展的學風建設活動,班級加分需由各學院黨總支書面向學生處提出加分申請,由校評審組審核確定。

  班級獎勵加分累計超過15分的部分,按10%折算後記入總分。科技創新獲得國家級獎勵的,獎勵分數按照實際加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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