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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思

手機:M版  分類:抒情散文  編輯:pp958

  生命就是一場冒險,你永遠不知道,下一秒等待你的人,或者是事,會將你拖進深淵,還是拋向高空。年輕的時候我們總在犯錯,其實歲月一晃,當我們窺見太多生命的烙印和歲月的無常,就會覺得往事如煙,那些錯也就最終沒有了定論。

  五年前的一天晚上,我走在井城地大道上,長裙拖地,馬路兩旁的欄杆雕欄玉砌,蓊鬱的梧桐樹默然矗立,滿地黃花散落,隨風飛舞。從廣場歸來的孩子同腳邊早秋里青草的香味一樣涌過來。這條沿河而建的人行道,像標誌一樣守護着城市,多少年了,時間流水一般潺潺流過,城市裡面的建築拆了建,建立拆,唯有這條路靜默如初,和每個在這裡長大的人的記憶,如影隨形。

  我弟弟走在前頭,剛剛上高中的男生,已經比我高了一截,走到人多的地方突然回頭,笑容乾淨。“姐,前面有釣魚的,我們去看看?”小孩子的稚氣躍然生動。我隨他停下,低頭和人群一起看剛釣起來的魚在釣魚人手上活蹦亂跳。

  人群嬉鬧,等我回頭就看見一個騎在摩托車上的男人對着我微笑。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馬銘。路燈交錯的光明明滅滅打在他臉上,輪廓模糊。

  “你是不是叫許駱?”馬銘騎在車上,隔着一個窄窄的綠化帶,向我喊。

  “什麼?”人群喧囂,我只能走近一點,對他問。

  “我說,你是不是叫許駱,你之前開理髮店。”

  我不認識許駱。但後來馬銘一直告訴我說,許駱是他曾經愛上的一個短髮女子,和我長得有三分相像,十年前在這裡開一家理髮店。那天馬銘騎車跟隨我大半個城市,一直到跟我說話。他說,我明明知道,你不會是她,卻還是固執地以為是重逢。

  那個時候,我已經知道馬銘已經結婚了。

  他把車掉頭,對我說,不好意思,我女兒不吃飯,我要回家陪她。其實那天我之所以決定要和他出來,是因為我對有故事的人天生的好奇。也因為我從來都覺得,自己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對許諾也多了一份好奇。那天馬銘戴着墨鏡,看不清表情,一直把車往城外開。偶爾問我幾個問題,剩下的時間氣氛安靜地像是我們彼此都不存在一樣。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發現,那是我唯一一次沒有在馬銘的車上聽見音樂。

  後來他說,我年輕的時候,和我最好的兄弟喜歡過同一個女孩子,叫做許駱,後來我離開那個地方,就再也沒有聯繫過。

  然後馬銘就再也沒有說話,我想他是在回憶許久以前的故事。就像相信文學不死一樣,我相信愛情,也相信人的精神世界,突然就覺得很動容。

  後來車快開到另一個城市,馬銘說,我們過去吃飯吧。快到的時候他接了個電話,就調轉車頭往回開。我不知道換做是另一個女生,別人會怎麼想,或者是怎麼做,但不知道為什麼,當他告訴我他要回家陪女兒吃飯的時候,我心底浮現出來的,竟然是一絲絲的溫暖,我羨慕那些安靜地幸福。

  回去的路上我們聊了很多東西。他講了很多他年少時候的故事,斷斷續續提起許駱,然後我說,那你的生命中,哪些人排在前面。

  沒有排序,每個人都很重要。

  你怎麼看愛情?他說。

  我說,首先,我不自卑。我不會給對方和自己壓力,希望別人給出一些不可能給予的東西,比如安全感。我相信愛情,也崇尚自由,所以總結起來就是隨心所欲,愛情未必至死不渝,但終究存在。兩個人相處中我遵循你不講,我不問。我不喜歡聽諾言,因為我不喜歡撒謊,明天是我們的,但卻是未知的,講出來的話,連自己都無法保證,其實也是在欺騙別人。

  許多東西,在你離開校園,都會改變的,馬銘說。

  那是地多少次我聽見有人跟我這麼說,已經記不清楚了。但我不喜歡那句話,我不喜歡那些為自己或者為別人預言的人,尤其不喜歡聽人預言我的未來。然後就再也沒有接話。

  再一次見面,是去唱歌。馬銘把車開到樓下,我只好硬着頭皮下去。然後他說,為什麼每回約你出來都這麼難?

  我記得聽馬銘唱的第一首歌,是汪峰的《當我想你的時候》,有一句歌詞是,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淚,至少有十首歌,能給我安慰。歲月的沉澱,到最終,都會洗去多少鉛華,十是一個魔法的數字。陳奕迅也有一首歌,叫做《十年》,人們喜歡往前看十年,來對比現在,得出什麼結論並不重要,但無一例外的,都會在斑斑駁駁地稀疏歲月,和多少不再追逐的夢想不期而至。就像在現在我回憶出現在我生命里是十年的一半的馬銘,我會打開音樂播放器一遍一遍聽早已被人們忘記的汪峰的老曲子,然後想起馬銘。

  那一天我和馬銘接吻了。我的意思是接吻,是雙方你情我願的那種,但是後來馬銘一直說,夏草草,你吻了我。我不記得是怎樣一個開始了,但我們都沒有喝酒。就是淺淺的一個吻。結果彼此都變的很慌亂。後來馬銘告訴我,他說,夏草草,你讓我找到了一種戀愛的感覺,這是多年來都不曾有過的。你吻我的時候,我覺得心臟跳動的很快。

  而那個時候,他還叫我許駱。然後我說我叫夏草,馬銘。

  然後馬銘站起來,對我說,我送你回去吧。

  人和人之間的相處,是一種很奇怪的模式。總會有一個人出現,打破你的所有常規。馬銘說他有三點是勝於常人的。第一,耐熱,可以在三十九度的高溫踢三上足球比賽。第二,自制力。第三,女人。卻都因為我功虧一簣。而我從來沒有在大街上接受一個搭訕的人,結果卻陰差陽錯認識了馬銘,而我從來都是一個考慮利害周全的人,但是和馬銘在一起,我從來沒有懷疑過他是一個壞人,換句話說,當他把車往城外開,我並沒有驚慌失措。但是往往,你不知道,這個打破你常規的人,最後會讓你失聲痛哭,還是讓你喜不自勝。

  等我回到家,明晃晃的燈光照在頭頂,陽台上清風徐來,遠處馬路上的孩子調皮地嬉鬧,似乎是電流忽地穿過身體,像所有第一次惹上已婚男人的所有年輕女人一樣,我第一次覺得一種席捲而來的惶恐不安。

  我從來都知道,作為一個商人,或者是一個每天早睡晚起也要陪女兒睡覺穿衣服吃飯的爸爸,作為馬銘,他不可能因為另外一個女人而去懷疑自己的婚姻。每個人都有一顆逃離和反叛的心,卻還是辛辛苦苦維持一種安靜祥和的假象。更不是擔心有一天回到家門口會遭遇一個氣急敗壞的女人的惡語相向,我是害怕,這樣一個男人會最終毀掉我自己的生活。

  我想如果我沒有遇見馬銘,生活會有很多不同,但命運的羅盤不會給任何人遐想的機會,就像馬銘突然出現在我的生活,自然又會拉出一串後來。所以縱使在很後來,我始終覺得我沒有被馬銘毀掉,但也已經離開原來設想的軌道偏離太遠。命運會突然伸出一雙手,在你掉落萬丈深淵后讓你粉身碎骨,或者是有驚無險。

  在大學時代,我就這樣遭遇了別人的婚外戀。

  在我離開井城的頭一天,馬銘讓我躺在他胸口,說,有人說過我胸口的皮膚很薄,可以看見心臟。我躺在他胸口,聽見和他拳頭一樣大的心臟跳動,咚咚。然後他低頭看我。夏草草,請以後記得我,我討厭一夜情。我微笑着沒有回答。那個時候,我去見他的最大原因,就是我明白一個叫做散落天涯的道理,我遇見過太多人,即使後來我們彼此都知道在同一個城市,可是就真的再也沒有遇見。我相信緣分,也相信緣分是一種轉瞬即逝的東西。經管如此,我只是對他微笑。而人在離開的時候,往往會有很多原則之外的事情發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見識到馬銘的幽默。我們一家人在街上散步回家的時候,手機短信提醒,我打開,馬銘的短信跳躍而出。他說,夏草草,兩分鐘後有個出租車會停在你身旁,我把腳放在車窗,你只用問我走不走就好了。

  差不多兩分鐘后,我就真的看見了一輛出租車,馬銘的腳是我見過的男生當中最小的。他雙腳搭在窗外,拿着手機,竟真的像一個自暴自棄沒有拉到生意的出租車司機。然後我們搭車,馬銘把一張五塊錢的鈔票在燈下反覆觀看,說現在假錢太多了,還是謹慎的好。那一刻我感覺坐在後座的弟弟幾乎要被他所描述的艱苦所打動了。我坐在他旁邊,一直強忍着笑。

  回去以後,我收到了馬銘的短信,他說,夏草草,你不知道我為了弄來那個出租車費了多大勁,最悲催的是我剛才太緊張都沒敢看你。

  而在我的記憶里,那竟是我所經歷的最為浪漫的事。

  第二天早上我離開,長途車客車快要出城的時候,馬銘打電話給我,他說,夏草草,你在哪裡,你等我,我去送你,我一定會讓你看見我的。

  那天車載電視上一直在放一首歌,是鄭源的《一萬個理由》。馬銘曾經一臉鄙視地對我說,夏草草,你竟然沒有聽說過鄭源。可是那天早上,我突然覺得鄭源不是歌手,不是明星,他只是一個能聯繫着我和馬銘的人。總有一些歌,會讓你想念一些人,而對於我,就是汪峰的《當我想你的時候》和這一首歌。很多年後,它們在我的手機裡面一直存着。馬銘說,夏草草,不管以後你遇到什麼,都不要害怕。我就真的再也沒有怕過什麼。我想如果沒有馬銘後來去送我的那兩段,我們可能就真的再也沒有交集。所以後來馬銘縱使告訴我,是夏草草,我不相信緣分,我相信人,要是那天我沒有跟着你,是不是就沒有我們後來的故事,緣分是無稽之談。

  那天早上,馬銘最終跟了上來。車窗玻璃大開,清晨的霧氣裊裊化開,我不知道是我自己的心態太老還是馬銘的還很年輕,那一刻我突然覺得我們之間那麼多年的年齡差距,其實並沒有什麼。那一刻,我幾乎要任性地不離開。

  回到學校的時候已經是夜色四合,每一對情侶都步伐輕快,低聲細語或者是猛然大笑。我想起馬銘給我描述的他的校園時光。我一直覺得,是因為我們相遇的時間很正確,馬銘是當時的馬銘,而我也是當時的我,如果時間前行,或者是歲月流動,我們也許不會相見,即使相見,那也僅僅是相見了,不會再有其他。我從沒想過,愛上一個人會倉促得令你覺得不倉促的感覺,也從來沒想過,我最終,會愛上馬銘。

  馬銘對我唯一的承諾,是給我隨時離開的自由。

  在我到學校之後很久,我收到了一封快遞,沒有發信地址。當我展開信紙的第一頁,就知道是馬銘,開頭的稱呼,是夏草草。我的名字叫做夏草,我有過很多來自於朋友們的綽號,但是除了最開始叫我許駱,馬銘一直叫我,夏草草。

  六頁信紙,即使時隔已久,很多句子卻已經在記憶里根深蒂固,他說:

  夏草草,是我。許久不曾動筆的老男人,寫給你的第一封書信。在你離開后的第一天我坐在陽台上失眠到天亮,我想,當夏草草回歸,會不會很多事情都變得超出了預期。第二天,我則開始擔心你的安危,和你的心態,是否能夠面對。

  我也許對你說過,如果有一天,夏草草選擇離開,請告訴我,我自不會聯繫。你足夠讓我喜歡,我能夠做到的,是除了婚姻,我會盡能力去保護你。

  我已經忘記了看那封信是的具體感受,或者已經都不重要了。在生命的年輪里,每個人都要學會的一件事,是月季一樣常開常敗,安靜出塵。

  記憶之劍射落歲月的枯枝敗葉,有些記憶卻年年呈現出新綠的色澤。當我回憶起年少的我,以及我們,彷彿和今日,如隔窗紙。

  我記得我第一次去找馬銘。陽光流水一樣流過平原大地,高客一路向前奔馳,看着天空的華光一點一點流入地平線以下,蒼茫的城市,最後只剩下粗獷的輪廓。那是我見過的最美的景色。

  馬銘的朋友鎮定自若,他們一定習以為然,帶着不同的女生出入。

  那一天晚上,我們幾乎聊到天亮。我枕在馬銘的胳膊上,穿着他的T恤,剛好當睡衣。馬銘說,夏草草,我喜歡的,是你的長相和才華,你的身材真的很差。他告訴我,夏草草,我第一次住校的時候,新學期同學們都很開心,唯有我一個人藏在寢室的衛生間給我媽媽打電話,因為我買了一個巨大的盆,把整個被子都泡在裡面,我洗了三天,都不能像別的同學一樣,把泡泡清洗乾淨。

  我說馬銘,如果早些年認識你,你沒有結婚,我會努力嫁給你。

  他許久沒有說話,然後說,夏草草,你不能太愛我了,我從來都不願意毀掉,也不會毀掉你,你自己也不能。當你太愛我,你會忘記愛一個人的初衷,最後只會看見目標,那就是得到。

  我一直以為,這是一個已婚男人對外界的恐懼。直到後來,我才直到,這也是他對別人的失望,或者是他的前任,或者是他的妻子。

  白天馬銘去比賽,我在酒店睡到午後。樓下一排高大的喬木,遮天蔽日,葉子被風吹到窗檯。直到傍晚,馬銘打電話回來,說,夏草草,你過來吃火鍋吧。我們已經在這了。

  馬銘不知道,其實在那些勇敢的背後,我也是一個炒菜會拿個鍋蓋擋爬山會怕摔死的人。我害怕被人指責更害怕流言蜚語,我不是一個成功的小三。更害怕的,是他會以為我是一個隨便的人,害怕我是為了富麗堂皇歌盡舞影就能屈身賠笑的那種女子。所以一直以來,我避免見他的朋友。

  他送過我許多貴重的東西,至少在我眼裡是。馬銘總是問我,夏草草,我送你的東西呢,為什麼不用。其實我是不想給自己太多客觀的理由去愛他,當一個女人接受一個男人太多東西的時候,她會很容易做出許多自己不願意的事情。到最後,我也會失去被他愛的資格。也許我們不能改變已經客觀存在的東西,比如說容貌和身材,我們只能選擇接受,但是很多出自真心的,確是可以自己去掌控的。

  馬銘最重要的,是他的女兒。就像是人心裡的最後一道關卡,誰都沒有通行證。我說,馬銘,我遇見你第三天就愛上了你,那你呢?

  我們不談愛好嗎?夏草草。他說,愛太沉重,我喜歡你,足夠喜歡你。

  我從來沒有想過,最後也走進馬銘的生活里,我是說生活,柴米油鹽那種。我沒有走進他內心的最後那道關卡的通行證,不相信自己有當好一個后媽的能力,當他的女兒長大,也一定接受不了。更多的,我也不相信婚姻就是愛情的保障,有馬銘作為最好的例子。

  第二天我離開。馬銘坐在沙發上,看我收拾行李,說,夏草草,真的今天走?

  我笑着說,我該走了,馬銘。在這裡,很多時候吃飯都是我自己。那是我唯一一次那樣對馬銘說話。人們永遠不會理解,當你滿懷衝動,頭也不回地沖入另一個地方,結果卻和預期的相差太遠,那種失望,會怎樣讓人失態。

  馬銘抽着煙,過了很久才說,夏草草,你要走,我不會留,我說過。但終有一天,當你愛一個人,像我愛你,你會覺得有多累。

  我們都不知道,下一次見面會是什麼時候。

  再後來,幾乎每一天他都會發短信提醒我吃飯提醒我睡覺。而我幾乎從來都沒有主動去聯繫他,是因為我並不想為此帶給他不必要的麻煩。他跟講結婚的程序,我說我沒結過婚,馬銘,但是光聽你結婚就已經很累了。我不知道,真正的婚姻生活會是怎樣的,我能做的,只能猜測着做不會讓他的生活失去控制的事情。

  馬銘的朋友曾經問我,他說,夏草,我很好奇像你這樣的高學歷,和馬銘這樣的人,是怎樣找到共同語言的。我並不知道他所說的馬銘這樣的人指的是什麼,但是馬銘的確和我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我們是一類人。

  我愛馬銘,卻還是離開了。我有隨時離開的自由。

  那天馬銘給我打電話,他說,夏草草,井城下着小雨,然後我就聽見孩子的叫聲。馬銘在那頭說,叫姐姐,叫阿姨。他說,寶寶,爸爸在談戀愛,你別搗亂。我說,馬銘,你是個騙子,當她長到明白談戀愛時什麼意思的時候你怎麼辦?然後電話那頭傳來孩子的哭鬧聲,馬銘一邊說寶寶別哭啊,嗑着了嗎,對不起嘛,爸爸不對。一邊在電話里對我喊,你說什麼。我說,孩子在哭呢,馬銘我掛電話了。他說好。然後我隔着電話聽了一分鐘孩子的哭鬧聲,馬銘一直說,對不起嘛,別哭了,別哭了啊。

  掛掉電話我突然覺得心裡很難過,沒有來由的。

  我曾今問過馬銘,你以為我們之間,和別人有什麼不同。

  我們沒有明天,他說。

  我是一個不問將來的人,卻突然對將來多出很多擔憂。我不怕我將來去遭受什麼意想不到的事情,但我害怕自己一步步走過去卻渾然不覺。

  馬銘教給我很多做人的規則,他說,夏草草,你要學會去適應環境,因為環境不會適應你。在研究生生涯結束的時候,我去了很多地方旅行,當我走在廣闊無垠的草原上,走進路旁的一個咖啡館,我想起了曾經馬銘告訴我,夏草草,我去西藏的時候,一定帶上你。也想起了曾經告訴過他的,我要開一間在旅行路上的酒吧的夢想。這些東西最終都慢慢變成了記憶裡面華麗的彩頁書。

  我慢慢適應在一個陌生城市的生活,嘗試改變成為一個被社會需要的人。也最終應證了當初馬銘說過,許多人也說過的那句話,我變了。無可挽回的是,當我發現的時候,這已經成為了一個事實。

  夏至那天豐盈的陽光在東城區一點一點地渙散,北京東城區的弄堂像切開了的豆腐塊,筆直的線條,兩點間呈直線的相互交錯,用青磚壘在一起白色的白灰橫豎交叉透漏出重描的痕迹。衚衕的兩邊上用水泥砌成空白單調的牆,在狹窄的通道旁薔薇爬過牆頭。

  我在研究所不遠的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兩個卧室一間客廳,另外還有衛生間和卧室,傢具齊全,陽台上甚至還留下了一個精巧的吊蘭,蒼翠欲滴。一個月三千。

  合租的廣告在網站上貼出來不久就有一個男生過來看房。

  門鈴聲響起的時候屋裡燈光閃爍,我才想起,以前住在這裡的,有一位聾啞姑娘。男生一身休閑裝,臉上童年搬桀驁不馴的笑容,卻笑得很安靜。像是所有煙火一起深入天空,啪啪散開。此時此刻,似乎恍若隔世,年華的光影剎那間變成一張透明而永遠無法看透的網。就像瞬間的聽見除開的花葉,陽光透過花葉的枝條,條框形狀的血液,脈絡可見,閃爍卓陽光一樣的的氣息。我似乎又看到了他,那個曾經告訴我不要害怕的男人,馬銘。

  抱歉是不是來得太早了。

  沒有,我在家都是這樣的。我指了指身上的睡衣,把頭髮攏到耳後,對他笑。

  他開口說話,我才知道他並不是馬銘。他的名字叫佑。我們素不相識,卻有很多共同的地方。我們都有滿滿幾箱子的書,喜歡打開電腦啪啪地在鍵盤上飛快地打字,喜歡喝白開水,不喜歡耀眼的光。

  陽光流淌過東城,氤縕而起的熱氣包圍着每一個身體,陽光似乎凝固成水一樣的液體,浸泡着細胞的游弋。周末的時候,我們幾乎都不會出門,偶爾晚上和朋友去看個電影,回來後分享心得,批判社會現實。

  我說,佑,你最想去哪裡。

  新西蘭,他說。我聽得身體一陣抽離。他不知道,那也曾經是我發誓去了再也不會回來的地方。

  我告訴他:我曾經喜歡過一個男人,他說喜歡我的樣子和才華,他自己也寫自傳,他在KTV裡面唱汪峰的當我想你的時候,神情專註。他睫毛很長。

  聽說睫毛長的人愛哭,佑笑着說。

  我說,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機會看見。

  王府井的教堂廣場上,嬉戲的孩子溜着旱冰鞋穿梭在人群里,我背着相機攝一些陌生的場景和那些新鮮滄桑的立案,獃滯迷茫,這些人大多數匆匆畢業,二十歲就結婚生子,他們戴着耳機和手套上班,在小廠的同一個車間年復一年,前途無望。相機能夠用它自己的方式表達一些與人不一樣的觀察角度和理解。

  佑坐在廣場的柱子下,一手拿着一個雪糕。

  我們每個周末幾乎都會來這裡,然後一路走回去。我們都不喜歡北京,這裡太嘈雜,環境也很惡劣,風和沙夾在一起吹到頭髮里,洗澡的時候覺得水都變了顏色。

  他說,那你為什麼呆在這裡。

  我想了想,好像也沒有什麼別的地方可去。那你呢。

  我也是,佑的臉上掛着笑,卻又寫滿了失望。然後蹲在地上看各種植物。賣盆栽的老大爺講着最標準的北京話,字正腔圓。幾乎每周末我們從這裡路過,佑都會和他聊一會兒,然後端一盆植物回家。他說在這裡,他才能感受到人和自然的情景,現在的城市已經變得不像話了。

  他一直喜歡去同一家料理店,做同一個位置,點同樣的東西。我們心裡都很清楚,我們在等。但誰也沒有提起。

  其實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就偏偏守在這個城市,而到底,又在等待什麼。

  佑卻不同,他說他在等一個女孩子,五年了。五年前他最愛的那個女生從這裡悄無聲息的離開了,就再也沒有回來。然後那天晚上我們破天荒地兩個人去唱了歌,點了很多酒。我說馬銘從來不喝酒,他說酒太難喝了。然後佑問我,馬銘是誰。

  我說,你管我。

  然後佑很快就沉醉在一個人的世界里。我拍了拍他的臉,說,佑,你別醉啊,早知道你這麼能喝就不帶你了。然後他緩慢地睜開眼睛,對我說,夏草,你帶我走吧,然後就閉上眼睛睡著了。

  冬季即將來臨的時候,我們兩個大人去遊樂場玩。當我們坐上摩天輪的時候北京下起了第一場小雪,巨大的機器把我們慢慢升上高空,我們誰都沒有說話,佑一直抓着裡面的扶手,小孩子一樣。當快要到最高點的時候我聽見前面的人在歡呼。我突然想起很早以前就聽說過的在摩天輪最高點接吻會分手的傳言。五年前,在S城的遊樂場,我和馬銘在深夜去遊樂場坐了一趟只有我們兩個的摩天輪,以及在最高處時他慌亂的吻。

  將近過年,研究所的放七天的年假。我一直不願意回到井城,可是家裡一催再催,我便終於找了個借口順理成章地,讓自己回去了。南方城市用自己特有的濕潤迎接了我,而我弟弟,也已經上大學了,雖然隔三差五我們就會視頻,可是還是很久沒見的樣子。

  還是見到了馬銘,那一刻我幾乎以為那是佑。他牽着一個小女孩的手,六七歲的樣子,在遊樂場玩。然後他看見了我,我們相視而笑。

  然後他就牽着孩子的手過來,叫姐姐,算了,叫阿姨。

  孩子細聲細氣地叫,眼睛大大的,和馬銘的一樣。似乎和小的時候沒有太大區別嘛,我說。

  小時候?

  是啊,你總是給我看照片,然後說,夏草草,給你看個美女。

  我們都笑。

  還好嗎?他問。

  你看我這樣子像是不好嗎,我回他。

  不喜歡北京的話,就回來吧,他說。夏草草,你寫信告訴過我,即使沒有後來,我們也會是朋友的,不是嗎。

  我說,我覺得也是。

  再回到北京的時候,佑已經離開了。他的房間和來得時候一樣,就像他從來都沒有出現過一樣。我愣在沙發上好久,才意識到是遭遇了佑的不辭而別。桌子上留着他的信,字跡清秀:

  請原諒我的不辭而別,夏草。當我第一次在網站的招租廣告里看見你的照片的時候,我甚至以為,你就是她了,也就是那個我固執地等待了五年的女人。直到你開口說話,我才知道,你不是她。我們素不相識,卻有很多相似的習慣和愛好。我最終喜歡上了你,卻是在她的影子里。我是一個固執的人,喜歡上一個人,一家餐廳,一種食物,就再也換不了別的,呆在一個城市,就再也出不去。喜歡上一種女人,就愛不上別的。這是一個怪癖,或者說是性格缺陷。那天在KTV,我對你說,帶我走吧,我是真的想要離開。但我知道,很多路,是只能自己走的,別人幫不了,你帶不了我。

  那一天剛好是周末,北京的雪下到最大,我一個人從王府井的街道走向教堂。這裡人群稀疏,我和一群小孩子把掃在一堆的雪堆成雪人,找了根胡蘿蔔插在雪人的眼鏡下。一切看上去都完美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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