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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院怎樣傾力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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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院怎樣傾力構建和諧社會 標籤:和諧社會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社會實踐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這一戰略思想,既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體現了我們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理念,完全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人民法院承擔著打擊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糾紛、保護人民利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要職責,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起着獨特的、其他部門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層,80%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在基層,直接面對廣大群眾的主要是基層法院。因此,基層法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基層人民法院正確應對在構建和諧社會中面臨的困難與挑戰,查找、研究、分析、解決現存問題,顯得十分必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筆者認為,基層人民法院要實施好“五個三”工程,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一、抓好“三項建設”基層法院工作千頭萬緒,但歸根結底主要有三項,即隊伍建設、審判業務建設、形象建設。其中,隊伍建設是根本,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決定性因素;審判質量是關鍵,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本質要求;形象建設是效果,是審判質量和隊伍建設成果的直觀體現。為此,我院以“三項建設”為“抓手”,牢牢把握新形勢下法院工作的特點,較好地體現了縣委和上級法院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嚴格落實了規範化管理考核制度。規範化管理考核制度共計條款近500項,把隊伍建設、審判和執行工作、司法行政管理、後勤保障、涉法信訪、對外聯絡等各項工作全部量化細化,實行“千分制”考核,並規定凡在工作中出現錯案、執法過錯、超審限、信訪上訪案件等重大案件質量和效率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評優獲獎。規範化管理考核制度的實施,使我院各項工作實現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約束”逐步轉變,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隊伍管理體系,不但隊伍未出現任何問題,而且湧現了多個服務大局、優質高效辦案的先進集體和多名勤奮工作、甘於奉獻的模範幹警。今年以來,我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170,結案1862件,結案率達到85.81%,同比提高了6.2個百分點。另一方面,在審判工作中把好六道“關口”,確保審判質量。從立案到結案、從程序到實體,嚴把立案關、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適用法律關、裁判文書製作關六道“關口”,使我院今年的案件質量又有大幅度提高,發還改判案件僅15件,發改率為0.8%,較市要求目標低2.2個百分點,未出現一起錯案和執法過錯。隊伍建設和審判業務建設的加強,使形象建設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來,我院已收到群眾表揚信42封,錦旗27面,表揚電話15個,其他書面及口頭感謝180餘次。二、搞好“三項服務”“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是人民法院必須面對的一個根本性、方向性問題。基於此,我院堅持搞好“三項服務”,即為全縣的經濟建設服務,不脫離這個中心;為全縣的社會穩定服務,不脫離這個大局;為維護全縣群眾的合法利益服務,不脫離這個宗旨。我院以此為著眼點,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方面,在服務全縣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上,我們按照縣委的要求,以為全縣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為已任,把為全縣重點企業、外來投資企業和金融部門服務列入議事日程,並就法院如何為經濟建設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搭建訴訟綠色通道、降低企業市場經營風險等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調研,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僅今年以來,我院就審結涉及我縣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案件512件,標的額達5158萬元,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為全縣社會穩定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上,我院除依法從重從快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外,對群眾關心的“三費”案件、“三農”案件、人身損害賠償以及醫患糾紛、勞務糾紛、相鄰關係等熱點案件給予了特別的關注。今年以來,我院各審判業務庭和執行局先後成功處置涉法信訪案件26件,執結積案23件。同時,本着“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加大了民事案件調解力度,今年審結的1233件民事案件中,調解結案711件,調解率達到57.7%,較去年同期高出3個百分點。另外,針對刑事自訴案件取證難、矛盾易激化的特點,大力開展調解,調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既維護了社會穩定,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地方黨政和人民群眾的好評。三、實現“三項目標”我院黨組認為,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其職能是平紛止爭,使訴爭的當事人服判息訴,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因此,我院提出了“三項目標”,通過實現目標發揮最佳的審判職能。一是保二爭一創輝煌的目標。2004年度,我院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成為近十年歷史上最為輝煌的一年。對此,我院結合工作實際,大膽提出了“保二爭一創輝煌”的宏偉目標,並腳踏實地地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努力工作。二是為構建和諧灤縣服務的目標。制定實施了《關於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構建和諧灤縣的決定的實施方案》,訂立了工作目標,出台了工作措施,力爭為構建和諧灤縣做出積極貢獻。三是實現“四無”的目標。“四無”即無違法、無違紀、無錯案、無超審限案件,從而促使幹警自我加壓,勇於拼搏,樹立形象。四、深化“三項改革”改革是發展的動力,是前進的階梯。為進一步抓好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我院以積極的態度,探索的精神,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了各項改革。一是深化機構改革和人事改革,營造工作協調,人心思進的良好氛圍。為進一步解決好涉訴信訪案件,保護群眾權益,經請示縣委,於今年初成立了信訪工作辦公室,專門負責信訪接待及案件處理等項工作,使今年頭8個月的信訪量同比下降了25.5%,信訪案件解決速度也大幅度提高。同時,以幹部調整的方式,對能幹事、會幹事、干成事的人大膽重用,對不適應工作的中層幹部調換或免職,建立了動態用人機制,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今年5月底,我院共提拔調整31名幹警,其中提拔使用11名,從而營造了人心思進、奮發進取的良好氛圍。二是深化審判方式改革,為審判工作提速增效。堅持嚴格選任、認真培訓、科學管理、善於使用的原則,認真落實了人民陪審員制度。今年以來,人民陪審員已陪審案件7件;嚴格堅持公開審理和公開宣判制度,依法公開審理率和公開宣判率均達到100%;積極探索提高民事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的有效途徑,今年以來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93%,同比提高4個百分點,平均審限縮短15天;實行了行政非訴審查案件聽證制度,對案件進行“陽光審查”,使群眾明明白白打官司,今天已召開聽證會12次;落實了證據交換等項制度,確保當事人充分實現訴訟權利。三是深化執行改革,消滅“法律白條”彰顯公平正義。為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緩解執行壓力,進一步完善了債權憑證制度。今年以來共發放債權憑證78件,涉及標的額84萬元。同時,為全面提高執行局應急出警的速度和效率,解決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等問題,於2004年11月設立了“執行110”。今年以來,“執行110”共接警106次,出警106次,出警率達到100%,共執結和部分執行案件97件,執行標的額161.93萬元,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五、落實“三項措施”為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院牢固樹立了“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落實“三項措施”,把司法便民、愛民、利民有機地融入到訴訟活動的全過程。一是堅持司法便民,落實便民措施。按照省、市法院便民服務措施的要求,做了大量細緻入微的工作。為當事人準備了休息椅、飲用水、訴訟紙筆,並以口頭立案、代書訴狀、進村入戶開庭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訴訟。僅今年以來,我院已為老年當事人等辦理口頭立案、代書訴狀等32次,對群眾關注的撫養費、贍養費、撫育費及離婚糾紛等焦點案件,入村入戶現場開庭7次。二是堅持司法親民,實施人性化執法。將訴訟須知、立案收費標準等全部上牆公示,方便當事人。實行了“首接責任制”,接待當事人做到滿面春風、滿腔熱情。同時,實施了院長接待和院長包案等制度,僅今年以來,院黨組班子成員已接待當事人67人次,包案解決案件19件。特別是對於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幹警主動伸出援助之手,自去年至今,已無償借、送給困難當事人錢物合計600餘元。三是堅持司法利民,解決群眾“告狀難”問題。對於那些確有冤情而又無錢訴訟的,堅持認真落實司法救助制度,敞開法律之門,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已辦理訴訟費減緩免案件81件,金額56.3萬元,實現了“讓有理沒錢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諾。我院便民、親民、利民的種種舉措,充分彰顯了人性化司法理念,拉近了法官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聯繫,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讚揚。構建和諧社會,意義重大,任重道遠。為此,人民法院要在黨的領導下,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做出更大更好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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