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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平安 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構建和諧社會的實踐與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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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平安 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構建和諧社會的實踐與體會 標籤:和諧社會 社會實踐 平安城市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把維護社會穩定放在重要位置。黨的十六大以來,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形勢和改革發展穩定的繁重任務,我市委、省政府強調,越是在經濟社會形勢好的情況下,越要保持清醒頭腦,越要居安思危,越要高度重視並認真抓好社會穩定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落實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責任制”。我們在深入調研和廣泛論證的基礎上,把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與本省建設“平安我市”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全面提升全省穩定工作的水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

  在新世紀新階段保平安、促和諧,就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社會和諧,突出統籌發展,這是一個“大平安”的概念,是探索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維護社會穩定新機制的系統工程。維護社會穩定,必須立足於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立足於為經濟建設、社會進步、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立足於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委、政府對穩定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緊緊依靠人民群眾,逐步建立起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具體來講,我們在建設“平安我市”、構建和諧社會的實踐中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維護政治安全。保平安、促和諧,必須始終把維護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亂,堅決防止重大政治問題的發生。要自覺服從和維護黨的領導,堅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搞好對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政治教育,用黨的理論和政策教育幹部群眾,增強他們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對敵對勢力和錯誤思潮保持高度警覺,站穩立場,堅決鬥爭。要加強對互聯網的監控和管理,堅決封堵、及時刪除有害信息;加大專案偵察力度,嚴密防範,堅決打擊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和破壞活動等。

  維護社會安全。當前,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利益格局的調整,社會矛盾和糾紛的數量增多、激烈程度加劇、處理難度加大,特別是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這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問題之一。我們在建設“平安我市”的過程中,始終把維護社會安全作為頭等大事,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急事急辦一批、防範控制一批、主動化解一批,積極把各種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內部和萌芽狀態。同時堅持依法行政,改進工作作風,切實解決好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努力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維護治安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控制好治安局勢,確保良好的治安秩序。當前,我市的社會治安形勢總體是好的,大局比較平穩,但形勢仍然不容樂觀,存在的治安隱患還不少。我們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不斷健全貫徹“嚴打”方針的經常性工作機制,適時開展不同形式的“嚴打”集中行動和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大力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把治安防範、治安管理、集中整治、社會控制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打擊、防範、控制工作機制。

  維護公共安全。公共安全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近年來,公共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威脅着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身體健康。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建設“平安我市”、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把公共安全問題擺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制,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加強治安管理,加強交通秩序治理,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等,有效避免和杜絕爆炸、投毒、重大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同時,我們認真研究探索新形勢下維護公共安全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防範在前,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加快建立確保公共安全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維護經濟安全。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及時消除經濟領域的不穩定因素,其重要性日益突出。為此,我們堅持不懈地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嚴厲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促進廉潔從政;建立健全預防經濟犯罪體系,努力從源頭上減少違法犯罪;把打擊、管理與服務統一起來,加強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充分發揮民事行政司法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各種利益關係的調節規範作用等。

  “平安我市”建設啟動以來,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果。全省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信訪案件和安全生產事故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省社會政治穩定,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普遍增強。總結以往的經驗,我們認識到要搞好“平安我市”建設,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必須處理和把握好以下幾個關係。

  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穩定壓倒一切,是我們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要使保持社會穩定與改革、發展相統一,堅持用發展的思路、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努力做到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接受的程度統一起來。2004年以來,我們在大力開展“平安我市”建設,努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工作的同時,動員帶領全省幹部群眾解放思想,幹事創業,加快發展。在推進改革與發展的過程中,更加註重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更加註重關注民生、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更加註重扶危濟困、解決困難群眾的生活保障問題,從源頭上減少了不穩定因素的發生。

  正確處理長遠目標與近期目標的關係。健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實現全省的長治久安,把我市建設成全國最穩定最安全的地區之一,是我們建設“平安我市”、構建和諧社會的長遠奮鬥目標。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在保平安、促和諧的實踐中,我們堅持把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有機結合起來,既着眼長遠,統籌全局,又立足當前,抓住重點。同時,逐級建立和完善“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三個體系,加大落實考核力度,使“平安我市”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向前推進。

  正確處理治標和治本的關係。面對當前不穩定因素上升的實際情況,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首先,堅決治標,特別是對一些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解決。同時,立足治本,牢固樹立加強基層、建設基層、穩定基層的觀念,把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層、打基礎、抓隊伍,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措施,確保該在村鎮解決的問題不能到縣,該在縣裡解決的問題不能到市,該在市裡解決的問題不能到省,把各類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正確處理髮揮專門機關作用與走群眾路線的關係。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有效地發揮司法機關懲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維護穩定的職能作用。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加強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懲治犯罪、維護穩定,必須充分發揮政法機關、武警部隊的主力軍作用,同時要廣泛發動群眾。“平安我市”建設活動一開始,我們就把深入發動群眾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充分調動全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積极參与到平安建設中來。

  正確處理繼承經驗與創新發展的關係。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市在維護基層穩定方面,創造出了許多行之有效的經驗。這些經驗十分可貴,應當進行認真的總結和繼承。同時,又要有充分的創新精神,根據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根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目標,在不斷完善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堅持以人為本,堅持與時俱進,堅持改革創新,在新的實踐中,總結新經驗,推出新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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