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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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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 標籤: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行政執法培訓 教育新理念 和諧社會 社會實踐

  根據局黨委關於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近一段時間,我集中學習和自學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對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性有了進一步認識,特別是對當中的“執法為民”這一理念感觸頗深,現就“執法為民”這點談談自己的一些心得。

  執法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機關立足本職,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在當前形勢下,政法機關全面踐行執法為民理念,還要重點實現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務實

  求真務實就是立足實際,實事求是,紮實勤奮地工作,實實在在地為人民謀利益,對人民群眾最具體、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要求,要給予最及時、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實現和滿足。反映在實際工作中,要特別注意防止和杜絕各種形式的亂作為、不作為現象,這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一個現實問題。亂作為主要是一些政法機關和幹警漠視案件的客觀事實,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實體規定,濫用執法權力。不作為往往表現為不勤政敬業,工作缺乏熱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決等現象,這實質上是漠視人民群眾的疾苦,對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不予理睬。亂作為和不作為都有悖於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全體政法幹警要努力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帶着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積極履行法定職責,使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切實保護。

  (二)甘當公僕

  政法幹警作為人民公僕,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樹立和強化服務意識,妥善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係。政法機關行使管理職責的根本目的是為整個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管理行為只是手段,而服務才是最終目的。對此,絕不能本末倒置。當然,也不能因倡導服務,就放鬆管理或不敢管理,對於越是關乎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利益、普遍利益的領域和事項,越是要嚴格管理、強化管理。

  (三)文明執法

  文明執法是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對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進步的表現,是政法機關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和外在體現。

  文明執法,就是要做到服務熱情,多為群眾提供便利,不給群眾增加麻煩。文明執法,要尊重當事人的人格尊嚴。文明執法,還必須注意執法者的警容風紀。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評價,往往來自對執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評價。執法者舉止文明,待人平和,儀容整潔,群眾就會產生一種親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幹警都應加強自身修養,既重視八小時以內的舉止文明,也重視八小時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樹立起政法隊伍文明之師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潔

  踐行執法為民理念,政法幹警必須清正廉潔,確保權為民所用,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執法為民理念是確保政法幹警清正廉潔的思想基礎。只有堅定地樹立執法為民理念,並在工作、生活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漸,才能在紛繁複雜的形勢面前,經受住金錢、權力、人情和各種利益的考驗和誘惑,確保清正廉潔。

  總的來說,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法治上的體現。要確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來自於人民的理念,把實現、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立法、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上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為人民執法、靠人民執法,保證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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