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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forever。_11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100字  編輯:pp958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喜歡上了forever這個單詞。它很普通,真的很普通,我找不出它有其它的含義,於是,我只是單純的喜歡着它。如果非要有什麼原因的話,那我只能說,是因為阿桀。  

  曾經有一段時間,因為一些事情,我接近於崩潰。每天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不知道應該想些什麼,傻傻的望着QQ上灰色的頭像。那個時候。我認識了阿桀。那個總是溫暖的對着我笑的少年。  

  初識阿桀,就覺得他有一股讓我很熟悉的感覺。也許這句話很老套吧,在很多愛情小說里都會看到,但是,我所說的,是兩個孩子之間,好純好純的友誼。  

  在認識阿桀以前,我排斥別人叫我丫頭,叫我小孩,因為,就算我小,我懂得的東西,不一定是那些自認為比我大很多的人所懂得的。我小,我的眼睛比那些經歷過那樣多的風雪的人的眼睛要純潔的多,有的事情,我比他們更能懂得。但是,那天,無意中加錯了人,交到了一個,同在這個小小的城市裡,同為孩子的阿桀。  

  還記得那時候阿桀總是和我鬧,也許我的性格特殊,但是,他與我的確實相同。我們一起鬧過,一起吵過,也一起真正的交談過,那段時光,我真的不能忘記。還記得。是阿桀讓我不討厭“小孩”這個代詞。  

  那次,我告訴阿桀。我討厭他們叫我小孩,叫我丫頭。阿桀卻緊接着對我說,“丫頭,你還沒有真正的長大那。”我真的好討厭別人這樣說我,我總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於是,跟他冷戰了一段時間。  

  那次,隱身上QQ的時候,看到了阿桀給我的一段留言,“丫頭。這有可能是我最後一次這樣叫你啦。恩。不準胡思亂想。我只是要說。也許看了我對你說的話以後。你就長大了。丫頭。有的時候,小孩也是很好的吧。我一直很喜歡別人叫我小孩,因為,那樣能讓我感覺到,哦,我還小呢,我要走的路還有好長,我要做的事,還有很多。小孩怎麼不好?小孩是很純潔的哇,小孩代表的不是幼稚,你明白么?小孩只是很純很純的人而已。比起大人來,只是顯得對什麼事都充滿好奇而已。長大以後,就會失去好多美好了吧。現在。有好多人。不也想重做小孩么?丫頭。記住。要永遠用你純潔的眼睛去看世界。明白么?”  

  看了好多遍他的留言,我才知道,原來,小孩也是這麼好。於是,我開始喜歡他們叫我丫頭了,有的時候,我也會想,喜歡它,也只是因為,那樣,就會讓我想起阿桀吧。  

  有一次,張馳問我希望用英語怎麼說。我告訴她不知道。後來她告訴我。是FOREVER。那。阿桀。你算不算是我的FOREVER。  

  因為有了你,所以我可以追逐我想要的東西。  

  因為你的話,讓我可以純真的看着所有美好。  

  因為你的笑,讓我知道原來可以有這麼純潔的笑。  

  謝謝你。我親愛的阿桀。

  QQ:25226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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