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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檢驗協議書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小景

  委託檢驗協議書(一)

  委託方:______________

  檢驗方: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檢驗方)接受委託方書面檢驗委託。委託檢驗申請單(以下簡稱委託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以委託方代表人在委託單上簽名蓋章,檢驗方加蓋受理騎縫章後生效。

  二、委託方應如實填寫委託單,如有必要,還應根據檢驗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單據及相關資料。

  三、檢驗方按委託方在委託單上填明的檢驗要求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四、委託方必須註明要求使用的檢驗方法。

  五、檢驗方的檢驗時間根據檢驗內容而定,原則上以檢驗方公布的時間為準,特殊情況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註明。

  六、檢驗方檢驗收費按有關規定計價。對於批量樣品如需減免檢驗費用的,委託方應在委託時與檢驗方協商確定,並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要求加急服務的,需支付加急費。

  七、檢驗方接受委託方自送樣品的檢驗,檢驗報告僅對樣品負責。

  八、對於某些項目,檢驗方需要分包檢驗的,檢驗方應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形式通知委託方。除委託方或上級管理機構指定的分包方外,檢驗方為分包方的工作對委託方負責。

  九、檢驗方在接受委託時,須詳細審核委託單內容。在確認委託方的委託及要求后,應填寫委託單同一頁上的領證憑條交付委託方,委託人憑此查詢及索取檢驗報告。

  十、檢驗方的檢驗報告有固定的格式,並僅提供唯一正本。如對檢驗報告有特殊要求,委託方應在委託單上“備註”欄內註明。

  十一、檢驗報告通常採用中文書寫。如需採用其他語種,委託方應在委託單“備註”欄內註明,並用相應語種填寫有關內容。

  十二、委託方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須在一個月內憑檢驗證書原件向檢驗方要求複檢,檢驗方應於十日內安排複檢。複檢結果維持原檢驗結果的,委託方須按規定向檢驗方支付複檢費。複檢結果確認原檢驗結果有誤的,檢驗方不再收取複檢費。委託方對複檢結果仍有異議,雙方協商不成時,應與檢驗方書面協議,委託仲裁機構仲裁。

  十三、委託方對本協議及委託單有不明之處,應在填寫委託單時,向檢驗方工作人員諮詢。協議自填單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____________

  檢驗方:____________

  委託檢驗協議書(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生產_________產品,經甲乙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下列樣品委託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或國家、地方、行業、企業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檢測,並及時出具檢驗報告書交與甲方,乙方僅對甲方送樣樣品負責。

  二、樣品名稱、數量、送樣、檢驗項目、費用及周期

  樣品:_________;

  送樣量:_________;

  檢測項目:_________;

  檢驗費:_________元/件;

  合計:_________。

  三、收費標準

  _________。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有效。

  五、收費方式: 甲方送檢前付委託檢驗費,乙方待甲方費用付清后再作檢驗。

  六、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檢驗質量符合計量認證有關要求,檢驗報告書及時通知並交給乙方簽收。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檢驗協議書(三)

  一、協議雙方

  甲方 (受委託方):綏棱縣人民醫院

  乙方 (委 托 方):綏棱縣中醫醫院

  二、 協議事項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對乙方送檢樣品進行檢測,按協議每次送檢時支付甲方檢測費用。

  2、甲方負責按甲方所能夠檢測項目和方法範圍內,對乙方要求檢測的項目進行檢測,並出具體檢測報告。

  二、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檢測方法檢測乙方所送的樣品,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2、承諾在相應項目檢測周期內完成檢測工作,並向乙方客觀準確地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3、如因儀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能按時出具檢測報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服務中的任何缺陷,甲方應為重新履行服務。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證重新履行服務,乙方有權收回已付給甲方的該有缺陷的服務費用。

  4、保證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乙方的檢測結果、及其他相關信息,除乙方同意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市場,及法律要求外。

  三、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送樣,辦理委託送檢手續。

  2、確定檢測項目:T3、T4、TSH三項、尿微量蛋白、C反應蛋白(CRP)、果糖胺(GSP)、血清C-肽(C-P)、葡萄糖耐葯實驗(OGTT)、血清葉酸(FOL)、乙肝五項(定量)、抗精子抗體淋球菌DNA、胸腹水常規、關節腔常規、脂肪酶(LPS)

  3、按協議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檢測費用。

  4、若乙方的產品與其規定不符,乙方要對因檢測該樣品而導致的實驗室儀器和設備的直接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其送檢樣品,不得因檢測產品的丟失或損害向甲方索賠。所有樣品均被保留六個月或其它由該種樣品特性決定的適當期限。在此期限后,樣品應由甲方銷毀。

  5、乙方應當在送檢周期完畢后15天內領取檢測報告或結果通知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報告或結果單,由甲方銷毀。如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需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內未收到異議和缺陷通知,甲方將免除所有義務。

  四、檢測項目及費用

  1、檢測項目按每份樣品實際需檢測的項目計算。

  2、每個檢測項目的費用按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有效期內若國家發改委財政文件有修改,則按照修改後的文件執行。

  五、協議效力:本協議將從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兩年內客戶支付服務費用的義務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協議。若客戶終止次協議,甲方將完全的和絕對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務及提供分析報告的義務。本協議形成了雙方的完整協議,取代雙方的口頭約定、提案或陳述。其它法令、文件、習慣或慣例均不得被視為是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協議,不視為違反協議。就本協議的目的而言,這些事件應包括,但不限於,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天災、巨災、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變更、火災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七、所服從的法律以及法律費用:本協議應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來解釋。雙方因本協議而導致的任何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在三個月內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處理。在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勝訴方應從違約方獲得法律費用和成本的合理補償。

  八、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確認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經法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名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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