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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應急預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衛生應急預案(一)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本校教育管理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1、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對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負總責。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消潔衛生。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六、保障措施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衛生應急預案(二)

  為及時發現、有效控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規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報告、診治、調查和控制等應急處置技術,指導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在我鎮內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領導

  1、成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由鎮政府分管衛生的副鎮長任組長,鎮衛生院、第一社區、第二社區、第三社區衛生院負責人任副組長,宣傳、紀委、派出所、財政所、廣播站、學校、安監辦、愛衛會和各村(社區)等負責人任成員。負責領導漕河鎮轄區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醫療衛生救援和上級安排的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組織協調各部門高效、有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種應急處置,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2、成立醫療衛生救護小組

  由衛生院分管醫療副院長任組長,醫務科、護理部、行政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急診科、護士站、內科、外科、兒科、婦科主任為成員。負責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傷病員的救治和轉送工作。

  3:成立衛生防疫小組

  由衛生院分管防疫副院長任組長,公共衛生科主任任副組長,防疫保健科和公共衛生科的人員為成員,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調查、收集資料;向群眾宣傳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負責各種疫情的報告、流調、監測、消殺滅工作。

  4、成立後勤保障應急小組

  由衛生院分管後勤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行政辦公室、總務科、財務科主任任副組長,保衛科、救護車隊、財務科、辦公室人員為成員。負責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相關人員、物資、藥品等的儲備、調撥等應急供應;負責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緊急用車和各種應急工作的協調與溝通。

  三、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原則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反應。

  2、及時報告原則

  在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2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調查與控制並舉原則

  堅持調查和控制並舉的原則,儘快查明傳播途徑及主要危險因素,採取針對性的控制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4、分工合作、聯防聯控原則

  在政府的領導下,鄉鎮衛生院負責積極救治、轉運患者並開展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配合衛生監督局收集有關證據,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

  5、信息互通、及時發布原則

  對於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報告、調查、處置的相關信息,建立快速上報渠道。及時公布事件有關信息,傳達政府對群眾的關心,正確引導群眾積极參与疾病預防和控制工作。

  四、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經國家級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專家委員會或專家組論證,出現危害嚴重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2個以上省份,並呈快速擴散趨勢。

  2、重大事件(Ⅱ級)

  經省級以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專家委員會或專家組論證,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到2個以上縣(市)行政區域,並呈擴散趨勢。

  3、較大事件(Ⅲ級)

  經縣(市)級以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專家委員會或專家組論證,在一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現危害嚴重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五、應急響應

  1、較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響應急防控現場指揮部負責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重大和特別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響應按照上級主管機構統一指揮和指導,聯合開展疫情處置和防控措施的落實。

  六、監測與報告

  1、監測

  在縣疾控中心指導下,建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村衛生室組成的監測網絡,開展日常監測工作,及時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資料進行收集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估,早期發現不明原因疾病。

  2、報告

  衛生機構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責任報告人。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後,應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上級報告。

  七、現場控制措施

  1、無傳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積極救治病人,減少死亡。

  (2)、對共同暴露者進行醫學觀察,一旦發現符合本次事件病例定義的病人,立即開展臨床救治。

  (3)、移除可疑致病源。如懷疑為食物中毒,應立即封存可疑食物和製作原料;職業中毒應立即關閉作業場所;懷疑為過敏性、放射性的,應立即採取措施移除可疑的過敏原、放射源。

  (4)、儘快疏散可能繼續受致病源威脅的群眾。

  (5)、在對易感者採取有針對性保護措施時,應優先考慮高危人群。

  (6)、開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護意識。

  2、有傳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

  (1)、現場處置人員進入疫區時,應採取保護性預防措施。

  (2)、按照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蟲媒傳染病隔離病房要求,隔離治療患者。

  (3)、如果有暴發或者擴散的可能,符合封鎖標準的,要向當地政府提出封鎖建議。

  (4)、對病人家屬和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嚴格實施消毒措施。

  (6)、開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護意識。

  八、事件終止及評估

  1、事件終止

  特別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后實施。

  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省政府批准后實施,並向衛生部報告。

  2、評估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終止后,要對應急處置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和社會心理評估。總結經驗、發現調查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以後類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提供有益的經驗。

  九、保障

  1、技術保障

  建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應急處置醫療衛生隊伍,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物資儲備

  建立處置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應急物資、醫藥器械和藥品儲備。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疫苗、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傳染源隔離、衛生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和設施。

  3、經費保障

  合理安排處置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所需資金,保證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開展。

  衛生應急預案(三)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 結合本鎮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對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負總責。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 , 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消潔衛生。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校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六、保障措施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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