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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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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應急預案 標籤:唐山大地震

  地震應急預案(一)

  一、總則

  (一)編製目的

  為了提高處置地震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與應急指揮能力,保障地震應急工作能夠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二)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陝西省防震減災條例》、《陝西省地震應急預案》、《咸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彬縣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我鎮處置地震災害應急事件。

  (四)工作原則

  (1)立即響應,快速啟動的原則。鎮內地震災害性地震發生后,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地震應急,處置地震災害事件。

  (2)統一領導,協同行動的原則。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是處置全鎮一般性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各村要密切配合、協同行動。

  (3)依靠軍民,運用科技的原則。地震應急要依靠人民群眾並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堅持科學決策,運用先進技術手段,依靠和發揮民兵應急分隊的骨幹作用和突擊隊作用。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一)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鎮內發生地震災害后,由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

  1.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鎮長

  副總指揮:各副鎮長、鎮武裝部長、派出所所長。

  成員:鎮地震應急分隊、各村民兵應急分隊,各單位駐鎮派出機構。

  2.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的主要任務是:

  (1)、分析、判斷地震趨勢,確定應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組織鎮域內發生地震災害的援救;

  (3)、組織民兵參加搶險救災;

  (4)、向縣、市政府提出跨鎮緊急應急請求;

  (5)、向上級地震應急委員會請求救災援助,並接受上級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的領導;

  (6)、請求縣地震台派出現場工作組給予救災指導;

  (7)、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要工作。

  3.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政府主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擔任,副主任由主管科、教、文、衛的副職領導擔任,辦公室成員為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員。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綜合聯絡、震情信息、災情信息、信息發布、條件保障等工作小組。其主要職責是:

  (1)、彙集、 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2)、擬定抗震救災方案;(3)、傳達貫徹縣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實各村和駐鎮單位的地震應急工作;(4)、協調各救援隊伍的救援行動;(5)、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6)、擬定宣傳工作方案,指導各村抗震救災宣傳,配合縣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信息發布;(7)、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8)、承擔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各小組組成及職責:

  搶險救災組:

  組長:鎮武裝部部長

  成員:民兵

  工作職責:配合縣地震應急指揮部搶險救災組搶救被壓埋人員及國家重要財產、文物;配合有關部門搶修道路、橋涵、水利、電力、供水等設施;配合運輸救急物資、藥品;幫助災區恢復生產、生活;負責鎮區災民的疏散,災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

  通訊保障組:

  組長: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成員單位:電信駐鎮機構、郵政駐鎮機構、移動、聯通公司駐鎮機構。

  工作職責:保障鎮政府、指揮部與各工作組及救災現場之間的通訊聯繫;負責地震災難后通訊線路設施的搶修,儘快恢復災區和外界的通訊聯絡。

  交通運輸組:

  由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組成。

  工作職責:協調車輛,保障指揮部應急用車;協調維持交通秩序;組織人員及時運送傷員、物資等任務。

  醫療衛生組:

  組長:鎮醫院負責人

  成員單位:各村防疫站、各藥材門市。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醫療救護和傷員的運送;及時防止和控制病疫的蔓延;負責分配協調應急救助藥品等;做好對災民的衛生防疫。

  救援物資分配組:

  組長:鎮長

  成員單位: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供銷社,財政所,民政部門。

  工作職責:保障協調救災資金、物資的分配;積極配合民政搞好救災物資、資金接收、轉運和分配工作;負責死難者的善後工作;

  治安保衛組:

  組長:派出所所長

  成員單位:各村治安聯防隊,民兵。

  工作職責:負責維護應急期的社會治安工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負責本鎮災后的治安保衛;負責災后救災指揮部及要害部門的治安保衛;監視火災,搶救受災人員,確保震區社會秩序穩定。

  宣傳組:

  組長:鎮黨委宣傳幹事

  成員單位: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村文書、各學校宣傳員。

  工作職責:負責宣傳、普及地震、防震知識;配合縣級部門宣傳報導抗震救災工作;及時上報震情、災情,及時傳達報導抗震救災信息。

  (二)地震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指揮協調震區治安保衛組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指揮搶險救災組和現場搶險救災隊伍緊急搶救被壓埋人員;2.指揮協調醫療衛生組和衛生部門緊急搶救、轉運傷員;3.指揮協調搶險救災組和民政部門迅速安置災民生活、發放救災款物;4.指揮人員排查火災隱患和消除火災。5.協調指揮通訊保障組、搶險救災組迅速解決臨時通訊、供水、供電問題;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震情監視和震災損失評估工作;7.指揮協調交通運輸組迅速搶修重要交通設施,恢復運輸;8.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9.向上級反映震情、災情處置情況,並負責落實上級的決定,處置現場其他事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地震預警和預防的內容:

  根據縣地震部門和陝西省地震預警預防總體安排,對一定時間和空間區域的破壞性地震趨勢給群眾提供預警信息,並做好預防準備。

  (二)地震預警信息發布系統

  鎮地震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和縣地震局密切聯繫,根據縣地震部門的監測情況,向各村村民委員會傳達地震信息,做到快速傳達、快速反映。

  四、應急響應

  (一)地震災害事件級別劃分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地震。發生在鎮內5.5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的地震。發生在鎮內5.0- 5.5級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0.5億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震。發生在鎮內4.5-5.0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0.5億元以下的地震。發生在鎮內4.0-4.5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二)地震應急響應和預案啟動

  只要發生地震災害,鎮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地震應急預案,鎮應急指揮部着手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實施具體應急工作。

  發生地震時,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和地震部門報告,請求支持,並派現場工作隊協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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