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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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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標籤:安全知識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9〕32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委辦〔2009〕7號)文件和三亞市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開展全市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為依據,以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夯實基礎,提高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為我市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分類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由邢打勝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主要內容

  (一)綜合內容

  各鎮(區)、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對以下行為進行認真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的;

  9、有關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需要重點治理的行業(領域)及有關企業、單位的安全隱患。

  (二)專項內容

  非煤礦山:(1)治理違規開採;(2)治理違章爆破;(3)治理沒有安全出口;(4)治理採空區安全隱患;(5)治理排土場安全隱患;(6)治理安全標準化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問題。

  尾礦庫:治理尾礦庫運行問題,按照設計要求組織生產運行,按規定編製年度尾礦庫排放作業計劃;整改危害尾礦庫安全的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能力生產等問題,嚴格壩體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治理“三違”現象;治理事故隱患;治理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治理建設項目違法違規行為;治理監控措施不足的問題;治理超許可範圍經營行為;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制度;治理加油(氣)站防火距離和檢測維修管理;強化充裝單位的裝載和防護工作。

  煙花爆竹: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問題;治理安全設施不到位、超量儲存等問題;治理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問題。

  道路交通:查處超速、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等易導致群死群傷的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運輸經營者市場准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人從業資格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客運車輛掛靠經營、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行為;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平安農機”等活動,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加大汽車行駛記錄儀GPS安裝使用和監控平台建設的力度;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加強對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條件的安全監管。

  水上交通:加強老舊船舶、非標準化船舶安全監管;開展砂石運輸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

  鐵路:加強旅客列車“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落實站車防火防爆制度;推進道口設備設施和標誌的設置、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工作;查處違反《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非法建設建築物和構築物、採礦、采砂等行為;加強鐵路立交橋地段防護設施的設置和管理。

  民航:落實空防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提高機組飛行準備質量,及時妥善處理飛機故障,整頓機坪秩序,嚴格危險品運輸管理。

  建築施工:加強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監管,制定和落實房屋建築和市政、鐵路、公路、水利和電力等工程建設措施,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事故,制定和落實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樑及地下暗挖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範措施,制定和落實預防建築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等措施。加強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採購、查驗和使用管理。

  人員密集場所:建立及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加強演練。整改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築、地下建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等重點場所的火災隱患,特別是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落實建築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運行正常。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密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層建築外牆保溫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強在建水利工程建設特別是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中小型水庫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違規小水電站,組織開展農村水電建設、淤地壩、水文地質站、大型灌區節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嚴格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等的安全管理。

  電力:加強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的預測預警,加強重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主機設備管理,做好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加強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工作,加強電力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

  農業機械:嚴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檢驗,嚴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髮和審驗,加強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查處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

  漁業船舶:漁業船舶持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方可作業,漁業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號設施設備配備齊全,運行正常,漁業船舶實行進出港簽證,加強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漁業船員持證上崗,漁業船舶嚴格執行各項航行作業規則、規程等。

  特種設備: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嚴格建築施工起重機械登記建檔、檢驗、檢測、安裝、租賃、維護、保養和使用,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檢驗(校驗),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民爆器材:開展“四超”(即超員、超量、超產、超時)、“三違”專項整治,推進民爆企業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的本質安全措施落實,拆除舊生產線要制定停產、銷爆處置和銷爆處理方案,新建生產線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打擊民爆器材生產、經營企業非法建設、非法生產和非法經營,開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要求並監督所有民爆企業的所有涉爆場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規範加裝電子監控系統,實現24小時監控,並將相關數據保留3個月以上等。

  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治理內容和工作方案。

  五、進度安排

  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貫穿各鎮(區)、各行業(領域)、各單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始終,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和同步總結,並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

  (一)細化方案,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前)。

  1、各鎮(區)、各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和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制訂本鎮(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

  2、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和單位要認真抓好組織發動工作,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目的和意義,提高有關各方參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並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的要求,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二)督促檢查,全面推進階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突出重點,嚴加整治。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貯存、運輸治理,煙花爆竹批發、零售治理,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以及建築施工、森林防火、地質災害、中小學校、農機、特種設備、旅遊設施等安全管理的專項治理,着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加強颱風季節安全檢查和應急管理。落實颱風季節的防洪、防坍塌、防潰壩、防泥石流等措施,嚴密防範因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3、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行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本區域、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要掛牌督辦、逐項銷號,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鞏固成果階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針對四季度工作特點,深入治理“三違”現象,嚴肅處理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以及超員、超載、超速和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範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市政府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情況進行督查,開展隱患整改情況“回頭看”,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各鎮(區)和有關部門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總結於12月上旬報市安委會辦公室(聯繫人:楊歡,電話:88362592,傳真:88283723)。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是“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組織協調機構,明確職責。認真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安排落實到每個基層單位,落實到每個崗位,並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突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運輸、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旅遊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重點企業,以及近年來事故多發的企業和單位,同時要切實加強電力、民爆和通訊、漁業、農機、水利、特種設備、旅遊、學校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治理,既要突出颱風季節、“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以及重大活動、重點部位、重要設施、關鍵裝備和關鍵崗位,也要注意日常檢查,兼顧其他作業場所和崗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開展治理行動,努力減少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通過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既要抓現場,反“三違”,治隱患,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努力把事故降下來,又要着力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標準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四)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和單位要把這次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結合起來,對重大隱患和問題,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和輿論曝光督促解決,相互促進,務求實效。

  (五)嚴格考核,強化監督。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治理行動進展情況,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報送工作制度,逐月統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投入情況等。要採取各種方式,對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逐項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蹤落實。

  (六)深入發動,群防群治。各企業和單位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治理行動,緊緊依靠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全面細緻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极參加隱患治理,杜絕“三違”現象。

  (七)廣泛宣傳,輿論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這次治理行動的目標、內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宣傳先進典型,曝光落後單位,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形成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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